台電僱員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考試科目4科,共同科目2科、專業科目2科,考試題型分為測驗試試題(單選題,答錯不倒扣)及非測驗試試題,台電複試包括現場測試、實作測試及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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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台電招考千人!最新消息

● 台電招考 考試科目

● 台電招考 上榜生考取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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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電僱用人員甄試來了

 

2023台電招考簡章公告日期及缺額

台電報名日期:112年1月3日-1月16日
台電考試日期:112年5月14日(初(筆)試)

台電考試地點:台北、台中、高雄及花蓮等4個考區
台電錄取人數:預定招考1078 名

 

立即下載簡章→112台電招考新進僱用人員甄試簡章

 

10年來最多錄取名額!台電今(27)日上網公告2023年度新進僱用人員甄試簡章,本次招考18類別共1,078名僱用人員,自明年1月3日開放報名至1月16日止,甄試初(筆)試將於5月14日(週日)在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四地同時舉行,歡迎高中職畢業者踴躍報考,新年新希望,一起為穩定供電努力。

台電近年積極招募新血,本次招考分為電力技術人員、綜合行政人員兩大類別,其中電力技術人員包含配電線路維護、變電設備維護與機械運轉維護等15類共870名

 


 

台電招考 考試科目

台電僱員筆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A(選擇題)、專業科目B(非選擇題),筆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選擇題都是單選題;非選擇題可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及應考資格

配電線路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配電線路之施工、維護、故障搶修等,從事屋內、外配電室、人手孔等局限空間高低壓電纜施工及高低壓帶電架空配電線路登桿高空施工(單腳掌與支持物最大接觸面積1.6 公分×12公分)等技術性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輸電線路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輸電線路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監造、檢驗、維護及故障搶修等工作,多為從事戶外高空登桿、登塔或地下作業等需消耗體能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

輸電線路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輸電線路工程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工作,經常從事戶外架空線路延架線等高空登桿、登塔作業或地下電纜延放線等局限空間作業,需消耗體能之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

變電設備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變電設備及電驛設備之裝設、維護、操作及故障搶修、變電各項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檢驗及離島小型電廠之運轉維護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海域及洞道,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變電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變電設備工程之裝設、施工及發包工程之檢驗及工務作業等工作,且部分屋外變電工程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點(含離島)之屋內、屋外、地下及多目標變電所。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加班及假日出勤。

電機運轉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各地電力設備、電表等器材之維護、試驗及船舶設備維護保養,及電機設備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電機修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儀電運轉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子學(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及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營建工程查驗、非破壞檢測及儀控設備之維修保固、電腦操作及資訊相關作業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機械運轉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5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機械修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50%)
擔任台電公司各類型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機械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及電機機械運轉維護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土木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30%)
4.專業科目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50%)
擔任發變電、線路、核能廢棄物處置等電力設施場所之土建、水利、海事等工程及環評案件減輕對策之現地巡檢、查驗、查勘、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施工、檢驗、設備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海域,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輸電土建工程

1.國文(10%)2.英文(10%)
3.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30%)
4.專業科目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50%)
擔任擔任架空線路土木工程、電纜線路土木工程及變電所土建工程之現地巡檢、查驗、查勘、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施工、檢驗、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服務地區,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起重技術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及起重常識(50%)
擔任發電廠設備起重吊掛工作及起重機具之維護,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電銲技術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及電銲常識(50%)
擔任電力設備維護與電銲、氣銲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及日夜輪班工作。

化學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環境科學概論(30%)
4.專業科目B:化學(50%)
擔任化學實驗室有關環境、材料、油品、氣體、煤炭等各領域之現場(含發電廠、區營業處、水庫等)採樣,以及實驗室之物性及化性分析、品管及儀器校驗等工作。

車床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機件原理、金屬材料(30%)
4.專業科目B:機械工作法、工程圖識圖(50%)
配合發電廠機械設備維護保養需要,擔任車床等工作母機操作員,車修(製)工件及工作(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

保健物理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化學(50%)
擔任核能發電廠輻射防護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需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汽車學概論及機械常識(50%)
擔任駕駛大貨車及相關作業工作、駕駛重機械車輛及相關作業工作、輸電線路延線設備操作、配合架線地面上相關作業工作、大型起重機操作、吊掛作業及配合變電工程相關作業。

 

二、 綜合行政人員: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

綜合行政人員

1.國文(20%)
2.英文(20%)
3.專業科目A: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30%)
4.專業科目B:企業管理概論(30%)
從事服務櫃台、客服中心、用戶電表指數抄錄、欠費催收、資料整理及計算、資訊應用相關工作,以及各種行政管理業務與資產活化等業務。

會計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採購法概要(30%)
4.專業科目B:會計學概要(50%)
會計報表編制、收支審核、帳務處理、成本分析、採購監辦等相關業務。

※相關甄試類別、暫定名額請以正式簡章為準。

 


 

台電招考 上榜生考取心得

 

108台電僱員配電線路維護(南區) -   施O騰上榜心得

曾經擔任半導體公司的工程師四年多,期間雖然工作效率高很快就擔任公司要職,但得到的卻是看不到未來的無盡加班。

後來決定考公職卻又因語言障礙問題導致只要是文科比例稍高的考科就難以準備,由於本身在閱讀及語言接收理解效率偏低,報考的科目選擇了配電線路維護,屬於專業科目占比特別高的類型。

國文及英文

考題是國英的綜合選擇題和國文作文一篇,由於我是著重在專業科目,算是完全捨棄這個科目的配分,畢竟花數倍的時間去讀最後可取得的分數可能遠低於電學一題的配分。

物理

由於閱讀效率偏低,考量到上考場第一次看到題目可能作答速度低於預期,因此除了視訊課以外還將四年內的考古題全部進行整理,將所有出現過兩次以上的題型盡可能的背下。

基本電學

跟物理的準備方向差異不大,為了應對填充及計算題有特別加強計算速度,不僅無法使用計算機也無法靠選項直接判定出最近似的數值,計算速度相對非常重要。

由於技術類科的考題變化不大,電學花最多時間的部分同樣也是直接將歷年考古題整合並將重複出現過的題型都記下。

【體能測驗】

體能的部分如果本身還沒達標,在接到複試通知書才開始練通常都是來不及的,在決定報考配電類科的當下就開始進行相關的練習,尤其加強單槓部分。

 

因為是全職考生,每天的作息幾乎都是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在補習班看視訊課程,在晚餐前會去運動提高體能,其中較著重在單槓的輔助項目。晚餐後先不看書拿考題直接做考古題,找到自己讀過但遺忘掉或沒讀到的題目,這些將是晚上的複習重點。

語言障礙導致的閱讀效率偏低一直是準備考試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問題,對應方法是多次的看視訊課,在參加考試之前物理及基本電學的每堂視訊課程都重播看過六次以上,並在聽完課至少間隔三小時以上才拿出考題試圖找出沒讀到的部分。

在複試前曾多次請智超班導協助自傳修改及口試的練習,很意外的是我這組完全跳過自我介紹直接詢問相關問題。

 

補充一下口試被問到的題目:

1. 對台電未來的工作理解多少?

2. 對台電的受訓理解多少?

3. 這份工作跟以前所學及工作性質差異很大,要如何適應?

4. 這份工作可能會離開家到偏遠的地區是否能接受?

5. 可能會遇到工時很長的情況,是否能接受?

6. 是否能接受週末其他人放假但自己卻要輪班?

7. 如果和同事的意見不同該如何處理?

8. 如果上司遇到問題要你背黑鍋的時候會怎麼做?

9. 如果上司的指令會導致自己違法,該如何應對

9. 這份工作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家人是否反對?

10.在工作中遇到什麼情況會讓你想辭職?

 

國家考試很現實,不是努力的人就必定有收穫,即使差一分落榜跟考0分是一樣的結果。讀了書可能很厲害,但總是有更厲害的人擋在前面,必須超越大部分的其他考生才有可能上榜。

同時要先知道自己不適合考什麼科目,扣除之後選擇自己上榜機會相對較高的考試,畢竟每個人擅長的東西都不相同,選擇和自己性質差異過大的考科將會面臨更艱辛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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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法務官資格及考試科目,一般大學生可報考國防法務官

考試院院會2022/10/20通過訂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藉由國家考試機制,廣納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3條之1規定,國防部為了辦理國防法律事務,設置國防法務官。國防法務官考試,開放一般大學畢業生報考,考試將分筆試、口試兩階段進行,取得考試及格證書者將由國防部以軍官身份任用。

 

 

國防法務官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112.01.11 - 112.01.17

考試日期:112.03.25 - 112.03.26

口試日期112.07.01(六)

考試地點僅設臺北考區

 

 

國防法務官報考資格

一般大學畢業生,只要符合20歲以上、32歲以下皆可報考國防法務官考試。報考資格依照現役軍官、後備役軍官、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等3種身分,分別訂有年齡限制,依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草案第三條規定,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符合下列年齡資格之一及學歷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年齡

1.現役軍官45歲以下。
2.退伍未逾五年或曾志願入營經解除召集逾一年且未逾三年之後備役軍官:上尉40歲以下;中尉、少尉三35歲以下。
3.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資格:20歲以上,32歲以下。

 

學歷

1.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政治、行政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2.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與本考試所定國文(作文)與英文外之應試科目至少二科,每科至少修滿二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

 

 

國防法務官考試科目

國防法務官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筆試通過者經國防部指定的國軍醫院辦理體格檢查合格後,才能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筆試科目

1.憲法與行政法

2.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陸海空軍刑法與軍事審判法

5.國文(作文)與英文

複試(口試)

第二試採集體口試

備註

應試科目國文(作文)與英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國文(作文)採申論式試題,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除國文(作文)與英文外,均應附發法律條文。

 

 

國防法務官成績計算方式

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依用人需求名額加20%擇優錄取,但第一試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作文)與英文以外其他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50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國防法務官考試以應考人第一試及第二試成績合併計算總成績,並依用人需求名額擇優錄取,但第二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第二試缺考者,以零分計算。

 

 

國防法務官任用與分發

考試院強調,國防法務官考試非屬公務人員考試,國防法務官以軍官身分任用,因此,錄取人員如為後備役軍官、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資格者,須依國防部規定辦理志願入營或入伍,取得現役軍官任職資格,才可接受由國防部辦理的國防法務官專業訓練,考試院表示經專業訓練成績及格,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國防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國防部分發任用。

 

 

國防法務官工作內容

國防法律事務經緯萬端,國防法務官工作除了一般法制業務,也包括懲罰事件處理、國際性軍事行動法諮詢等專業法律領域,提供各級軍事長官適切的法律意見,使國軍各項政策及執行均能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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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普考自108年以來已討論多次考科簡併相關事項,12/7考選部再度公告考科簡併草案,高考三級79類科修正為列考四科專業科目,15類科修正為列考五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 科修正為列考三科專業科目。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將本案施行日期明定為113年1 月1日。

 

  考選部最新公告於111年11月24日召開第13屆第114次會議,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調整方案

  初步檢討結果為高考三級考試計79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2科目、15類科可減列1科目、7類科維持列考6科目;普通考試計66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1科目、5類科維持列考4科目。

 

目錄

●普考四等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 普考四等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高普考】普考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50%) 「※」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111年普考四等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一般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六、公共管理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公共管理概要」。

一般民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六、地方自治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地方自治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政治學概要」。

客家事務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六、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客家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戶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六、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三、行政法概要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原住民族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六、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臺灣原住民
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五、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意見,刪除「行政學概要」。

僑務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國際政治經濟學概要
五、兩岸關係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選試科目)

※三、行政法概要四、國際政治經
濟學概要五、兩岸關係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
、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選試科目)

未修正。

社會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社會工作概要
五、社會研究法概要
◎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社會工作概要
◎五、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研究法概要」。

勞工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勞資關係概要
五、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六、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勞資關係概要
五、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文化行政

三、本國文學概要
四、世界文化史概要
五、藝術概要六、文化行政概要

三、本國文學概要
四、藝術概要五、文化行政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文化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世界文化史概要」。

教育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教育概要
五、心理學概要
六、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教育概要
五、教育行政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心理學概要」,修正「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為「教育行政
學概要」。

博物館管理

三、博物館學概要
四、社會教育概要
五、博物館管理概要
六、本國文化史概要

三、博物館學概要
四、博物館管理概要
五、本國文化史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故宮博物院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教育概要」。

視聽製作

三、影視製作學概要
四、大眾傳播學概要
五、攝影學概要六、編導概要

三、影視製作學概要
四、大眾傳播學概要
五、攝影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外交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編導概要」。

新聞

三、新聞學概要四、國際現勢概要
五、傳播法規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三、新聞學概要四、國際現勢概要
五、傳播法規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未修正。

新聞廣播

三、新聞學概要
四、新聞廣播概要(包括廣播實務)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六、實地測驗: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選試科目)

三、新聞廣播概要(包括廣播實務)
四、傳播理論概要
五、實地測驗: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
(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外交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新聞學概要」、「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增加列考「傳播理論概要」。

圖書資訊管理

◎三、圖書資訊學概要
四、技術服務概要
五、讀者服務概要
六、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三、圖書資訊學概要
四、技術服務概要
五、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讀者服務概要」。

檔案管理

三、檔案學概要
四、檔案技術及應用服務概要
五、本國近現代史概要
六、檔案數位典藏及資訊系統概要

三、檔案管理學概要
四、檔案技術及應用服務概要
五、檔案數位典藏及資訊系統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發展委員會等機關意見,修正「檔案學概要」為「檔案管理學概要」,刪除「本國近現代史
概要」。

人事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六、心理學概要(包括諮商與輔導)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現行考銓制度概要」、「心理學概要」,增加列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財稅行政

◎三、財政學概要
◎四、稅務法規概要
◎五、會計學概要
◎六、民法概要

◎三、稅務法規概要
◎四、會計學概要
◎五、民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財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財政學概要」。

金融保險

◎三、會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貨幣銀行學概要
六、保險學概要

◎三、會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貨幣銀行學概要
六、保險學概要

未修正。

會計

◎三、會計學概要
◎四、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五、審計學概要
◎六、政府會計概要

◎三、會計學概要
◎四、會計法規概要
◎五、政府會計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審計學概要」,增加列考「會計法規概要」。

統計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六、資料處理概要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資料處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統計實務概要」。

法律廉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刑法概要
六、刑事訴訟法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等機關意見,合併「刑法概要」、「刑事訴訟法概要」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財經廉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
、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心理學概要
※六、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心理學概要」。

經建行政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國際經濟學概要
六、貨幣銀行學概要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貨幣銀行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國際經濟學概要」。

工業行政

三、統計學概要
四、工業管理概要
五、工程經濟概要
※六、計算機概要

三、統計學概要
四、工業管理概要
五、工程經濟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計算機概要」。

商業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民法概要
六、商業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商業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民法概要」。

農業行政

三、農業概要
四、農業經濟學概要
五、農業行政概要
六、農業推廣概要

三、農業概要
四、農業經濟學概要
五、農業行政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農業推廣概要」。

觀光行政

三、觀光學概要
四、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五、旅運經營學概要
六、觀光行銷學概要

三、觀光學概要
四、旅運經營學概要
五、觀光行銷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交通行政

三、運輸學概要
四、運輸經濟學概要
五、運輸管理學概要
六、交通行政概要

三、運輸學概要
四、運輸經濟學概要
五、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運輸管理學概要」,修正「交通行政概要」為「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航運行政

三、海運學概要
四、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五、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六、航港法規概要

三、海運學概要
四、航港經營管理概要
五、航港法規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航業經營管理概要」、「港埠經營管理概要」為「航港經營管理概要」。

地政

三、土地法規概要
四、土地利用概要
五、民法物權編概要
六、土地登記概要

三、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四、土地利用概要
五、民法物權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高雄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合併「土地法規概要」、「土地登記概要」為「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衛生行政

◎三、衛生行政學概要
四、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五、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六、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三、衛生行政學概要
四、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五、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環保行政

三、環保行政學概要
四、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五、環境科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保行政學概要」。

 

 

 

111年普考四等考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農業技術

三、作物概要
四、作物改良概要
五、植物保護概要
六、土壤與肥料概要

三、作物概要
四、植物保護概要
五、土壤與肥料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作物改良概要」。

園藝

三、園藝學概要
四、果樹與蔬菜概要
五、花卉與造園概要
六、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概要

三、果樹與蔬菜概要
四、花卉與造園概要
五、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園藝學概要」。

林業技術

三、森林生態學概要(包括保育)
四、林產學概要
五、育林學概要
六、森林經營學概要

三、森林生態學概要
四、林產學概要
五、育林學概要
六、森林經營學概要

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列考科目數維持四科,科目名稱酌作修正。

漁業技術

三、水產概要
四、航海學概要
五、漁具漁法學概要
六、漁場學概要(包括水產資源)

三、水產資源學概要
四、漁具漁法學概要
五、漁場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修正「水產概要」為「水產資源學概要」,刪除「航海學概要」。

養殖技術

三、水產概要
四、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五、飼料與餌料概要
六、魚病學概要

三、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四、飼料與餌料概要
五、魚病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水產概要」。

動物技術

※三、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四、畜產加工概要
五、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六、畜牧學概要

※三、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四、畜產加工概要
五、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畜牧學概要」。

自然保育

三、生態學概要
四、保育生物學概要
五、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概要
六、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概要

三、生態學概要
四、保育生物學概要
五、生物多樣性及自然經營管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概要」
,修正「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概要」為「生物多樣性及自然保育經營管
理概要」。

土木工程

三、工程力學概要
四、測量學概要
五、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六、土木施工學概要

三、材料力學概要
四、測量學概要
五、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六、土木施工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修正「工程力學概要」為「材料力學概要」,列考科目數維持四科。

水利工程

三、水資源工程概要
四、流體力學概要
五、土壤力學概要
六、水文學概要

三、流體力學概要
四、水文學概要
五、水利工程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水利署等機關意見,刪除「土壤力學概要」,修正「水資源工程概要」為「水利工程概要」。

環境工程

三、流體力學概要
四、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五、水處理工程概要
六、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三、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四、水處理工程概要
五、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流體力學概要」。

水土保持工程

三、土壤沖蝕及水土保持概要
四、植生工程概要
五、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六、坡地保育概要

三、水土保持概要(包括植生工法)
四、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五、坡地保育概要(包括沖蝕原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土壤沖蝕及水土保持概要」
、「植生工程概要」為「水土保持概要(包括植生工法)」,修正「坡地保育概要」為「坡地保育概要(包括沖蝕原理)」。

建築工程

三、工程力學概要
四、施工與估價概要
五、營建法規概要
六、建築圖學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三、施工與估價概要
四、營建法規概要
五、建築圖學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力學概要」。

採礦工程

三、地質學概要
四、選礦學概要
五、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六、採礦學概要

三、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四、選礦學概要
五、採礦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合併「地質學概要」、「礦物與岩石學概要」為「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測量製圖

三、測量學概要
四、測量平差法概要
五、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六、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三、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四、誤差理論概要
五、空間資訊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測量學概要」、「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為「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刪除「測量平差法概要」、「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增加列考「誤差理論概要」、「空間資訊概要」。

都市計畫技術

三、都市區域計劃概要
四、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
五、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六、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三、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
四、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五、土地使用計畫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都市區域計劃概要」、「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為「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

景觀

三、景觀學概要
四、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
五、景觀工程概要
六、景觀設計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三、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
四、景觀工程概要
五、景觀設計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景觀學概要」。

衛生技術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四、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五、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六、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三、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四、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五、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臺北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刪除「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食品衛生檢驗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
四、食品分析與檢驗概要
五、食品化學概要
六、食品微生物學概要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
四、食品檢驗分析與化學概要
五、食品微生物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食品分析與檢驗概要」、「食品化學概要」為「食品檢驗分析與化學概要」。

交通技術

三、交通工程概要
四、運輸規劃概要
五、交通統計概要
六、交通安全概要

三、交通工程概要
四、運輸規劃學概要
五、交通安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交通統計概要」。

航海技術

三、航海學概要
四、船藝學概要
五、航行設備概要
六、海事英文

三、航海學概要
四、船藝學概要
五、航行設備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海事英文」。

輪機技術

三、船舶主機概要
四、船舶輔機概要
五、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概要
六、船舶法規概要

三、船舶主機概要
四、船舶輔機概要
五、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船舶法規概要」。

航空駕駛

三、航行學概要
四、航空氣象概要
五、飛航管制概要(包括飛航規則)
六、載重平衡概要

三、航行學概要
四、航空氣象概要
五、載重平衡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飛航管制概要(包括飛航規則)」。

工業工程

三、人因工程概要
四、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概要
五、生產計畫與管制概要
六、設施規劃概要

三、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概要
四、生產計劃與管制概要
五、設施規劃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人因工程概要」。

職業安全衛生

三、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概要
四、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五、職業衛生概要
六、安全工程概要

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四、職業衛生概要
五、安全工程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概要」、「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電力工程

三、基本電學
四、電工機械概要
五、輸配電學概要
六、電子學概要

三、電工機械概要
四、輸配電學概要
五、電子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基本電學」。

電子工程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電子儀表概要

※三、計算機概要
四、電子學概要
五、電子儀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意見,刪「基本電學」。

電信工程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通信系統概要

※三、計算機概要
四、電子學概要
五、通信系統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基本電學」。

資訊處理

※三、計算機概要
四、資料處理概要
五、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六、程式設計概要

※三、計算機概要
四、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五、程式設計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資料處理概要」,修正「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為「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機械工程

三、機械原理概要
四、機械力學概要
五、機械製造學概要
六、機械設計概要

三、機械力學概要
四、機械製造學概要
五、機械設計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機械原理概要」。

航空器維修

三、旋翼機基本維修概要
四、航空發動機概要
五、旋翼機原理
六、旋翼機地面勤務處理

三、旋翼機基本維修概要
四、航空發動機概要
五、旋翼機原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旋翼機地面勤務處理」。

環保技術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科學概要」。

環境檢驗

三、分析化學概要
四、儀器分析概要
五、環境化學概要
六、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三、分析化學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儀器分析概要」。

化學工程

三、工業化學概要
◎四、有機化學概要
五、分析化學概要
六、化工機械概要

三、工業化學概要
四、分析化學概要
五、化工機械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等機關意見,刪除「有機化學概要」。

天文

三、天文學概要
四、天文觀測概要
五、微積分
六、普通物理學概要

三、天文觀測概要
四、微積分
五、普通物理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天文學概要」。

氣象

三、大氣科學概要
四、微積分
五、天氣學概要(包括基礎天氣分析與基礎大氣動力學)
六、大氣測計學概要

三、大氣科學概要
四、天氣學概要(包括基礎天氣分析與基礎大氣動力學)
五、大氣測計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微積分」。

地震測報

三、觀測地震學概要
四、地球物理概要
五、地震學概要
六、地球物理數學概要

三、地球物理概要
四、地震學概要
五、地球物理數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測地震學概要」。

消防技術

三、消防法規概要
四、火災學概要
五、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六、消防戰技概要(包括災害防救計畫、應變與救護)

三、消防法規概要
四、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五、消防戰技概要(包括災害防救計畫、應變與救護)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火災學概要」。

技藝

三、工藝材料學概要
四、美學概要
五、基本設計
六、圖學概要

三、工藝材料學概要
四、美學概要
五、圖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等機關意見,刪除「基本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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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最新公告於111年11月24日召開第13屆第114次會議,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調整方案

  初步檢討結果為高考三級考試計79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2科目、15類科可減列1科目、7類科維持列考6科目;普通考試計66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1科目、5類科維持列考4科目。

  考選部並表示,本次修正應試專業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除尊重用人機關意見外,並期望能達到聚焦考試類科核心職能,預定12月底前完成法制作業。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將本案施行日期明定為113年1 月1日。

 

目錄

● 高考三級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 高考三級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高普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附註:

一、本表技術人員類科第一款資格中未列明之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其所修課程與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某一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但藥事、公職獸醫師類科不適用。前揭專業科目有二科以 上相同者亦得報考該類科之規定,自本規則第四條附表三於中華民國○年○月

○日施行之日起至○年○ 月○日止,仍得依修正前之專業科目認定之。

 

二、本表第二款資格所稱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乙等考試;所稱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丙等考試;所稱相當類科,係指同職系下各考試類科。第三款資格所稱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係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所載得應高等考試之類科。

三、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

附註:

一、本表技術人員類科第一款資格中未列明之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其所修課程與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某一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但藥事、公職獸醫師類科不適用。

 

二、本表第二款資格所稱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乙等考試;所稱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丙等考試;所稱相當類科,係指同職系下各考試類科。第三款資格所稱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係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所載得應高等考試之類科。

 

三、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一、附註二、三未修正。

 

二、配合本規則第四條附表三將高考三級應試專業科目調整,自中華民國○年○月

○日施行,為免適用本表附註一原規定「技術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之應考人,於本次修正施行後無法應考,爰作五年緩衝規定,以為過後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丙等考試;所稱相當類科,係指同職系下各考試類科。第三款資格所稱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係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所載得應高等考試之類科。

 

三、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高普考】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50%) 「※」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111年高考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一般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政治學
六、公共政策
七、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八、公共管理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政治學
六、公共政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公共管理」。

一般民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五、政治學六、公共政策
七、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八、地方政府與政治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五、政治學
六、地方政府與政治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公共政策」、「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客家事務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五、社會學
六、公共政策
七、客家歷史與文化
八、客家政治與經濟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客家歷史與文化
六、客家政治與經濟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客家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學」、「公共政
策」。

戶政

◎三、行政法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六、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七、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八、地方政府與政治

◎三、行政法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六、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移民政策與法規」、「地方政府與政治」。

原住民族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臺灣原住民族史
六、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七、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八、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六、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意見,刪除「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合併「臺灣原住民族史」、「臺灣原住民族文化」為「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僑務行政

◎三、行政法
四、國際政治經濟學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選試科目)
六、僑務行政
七、比較政府
八、兩岸關係

◎三、行政法
四、國際政治經濟學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六、僑務行政
七、比較政府
八、兩岸關係

未修正。

社會行政

◎三、行政法
四、社會福利服務五、社會學
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七、社會研究法
八、社會工作

◎三、行政法
四、社會福利服務五、社會學
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七、社會研究法
八、社會工作

未修正。

勞工行政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
五、勞資關係
六、就業安全制度
七、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八、社會學

◎三、行政法
四、勞資關係
五、就業安全制度
六、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學」、「經濟學」。

公職社會工作

一、社會工作實務
二、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一、社會工作實務
二、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未修正。

文化
行政

三、世界文化史
四、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五、本國文學概論
六、藝術概論
七、文化人類學
八、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三、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四、本國文學概論
五、藝術概論六、文化人類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文化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世界文化史」、合併「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為「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教育行政

◎三、行政法
四、教育行政學
五、教育心理學
六、教育哲學
七、比較教育
八、教育測驗與統計

◎三、行政法
四、教育行政學
五、教育心理學
六、教育哲學
七、比較教育
八、教育測驗與統計

未修正。

體育行政

◎三、行政法
四、世界體育史
五、運動自然科學
六、體育行政與管理
七、體育原理
八、運動社會學

◎三、行政法
四、世界體育史
五、運動自然科學
六、體育行政與管理
七、運動社會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體育原理」。

國際文教行政

三、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四、教育行政學
五、國際關係
六、世界文化
七、比較教育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馬來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除英文外,其餘語文兼試基礎英文,占百分之三十)(
選試科目)

三、教育行政學四、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五、國際關係與現勢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馬來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除英文外,其餘語文兼試基礎英文,占百分之三十)(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意見,刪除「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世界文化史」,增加列考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合併為「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修正「國際關係」為「國際關係與現勢」。

博物館管理

三、博物館學導論
四、本國文化史
五、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
六、博物館管理
七、世界藝術史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三、博物館學
四、本國文化史
五、世界藝術史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故宮博物院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博物館管理」,修正「博物館學導論」為「博物館學」。

視聽製作

三、大眾傳播學
四、影視製作原理
五、攝影與圖文傳播
六、紀錄片企畫與編導
七、視覺傳播
八、美學

三、大眾傳播學
四、影視製作原理
五、攝影與圖文傳播
六、紀錄片企畫與編導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外交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視覺傳播」、「美學」。

新聞

三、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四、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五、傳播理論
六、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七、新聞英文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選試科目)

三、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四、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五、傳播理論
六、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七、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新聞英文」。

圖書資訊管理

三、圖書館管理
四、圖書資訊學
五、技術服務
六、讀者服務
七、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三、圖書館管理四、圖書資訊學五、技術服務
六、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讀者服務」、「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史料編纂

三、本國近現代史
四、世界近現代史
五、本國近代政治制度史
六、史學方法論
七、本國史學史
八、圖書檔案管理

三、本國近現代史
四、世界近現代史
五、史學方法論
六、本國史學史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史館等機關意見,刪除「本國近代政治制度史」、「圖書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

三、檔案學
四、本國近現代史
五、檔案管理
六、檔案技術服務
七、檔案應用服務
八、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三、檔案管理學
四、檔案技術服務
五、檔案應用服務
六、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發展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本國近現代史」,合併「檔案學」、「檔案管理」為「檔案管理學」。

人事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各國人事制度
六、現行考銓制度
七、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八、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六、現行考銓制度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各國人事制度」、「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增加列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財稅行政

◎三、財政學
◎四、經濟學
◎五、民法
◎六、會計學
◎七、租稅各論
◎八、稅務法規

◎三、財政學
◎四、民法
◎五、會計學
◎六、稅務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財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經濟學」、「租稅各論」。

金融保險

◎三、會計學
◎四、經濟學
五、金融保險法規
六、貨幣銀行學
七、保險學
八、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三、會計學
◎四、經濟學
五、貨幣銀行學六、保險學
七、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金融保險
法規」。

財稅法務

◎三、民法
四、民事訴訟法
五、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六、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八、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三、民法
四、民事訴訟法五、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六、稅務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財政部意見,合併「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為「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合併「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為「稅務法規」。

會計

◎三、財政學
◎四、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五、中級會計學
◎六、成本與管理會計
◎七、政府會計
◎八、審計學

◎三、財政學
◎四、會計審計法規
◎五、中級會計學
◎六、成本與管理會計
◎七、政府會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審計學」。

審計

◎三、審計學(包括
政府審計)四、財務行政
五、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六、公共政策
七、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八、公共管理

◎三、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四、財務行政
五、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六、公共政策
七、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審計部意見,刪除「公共管理」。

法制

◎三、行政法
四、立法程序與技術
◎五、民法六、刑法
七、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八、商事法

◎三、行政法
四、立法程序與技術
◎五、民法六、刑法
七、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商事
法」。

國際經貿法律

三、國際公法
◎四、經濟學
五、世界貿易組織法規
六、國際貿易實務
(包括貿易救濟實務)
七、貿易政策與法規(包括貿易救濟法規)
八、商事法

三、國際公法
◎四、經濟學
五、國際貿易實務(包括貿易救濟實務)
六、商事法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貿易政策與法規(包括貿易救濟法規)」

法律廉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社會學
六、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七、刑法
八、刑事訴訟法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六、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意見,刪除「社會學」、合併「刑法」、「刑事訴訟法」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財經廉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社會學
六、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七、心理學
◎八、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三、行政法
四、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心理學
◎六、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意見,刪除「行政學」、「社會學」。

經建行政

三、統計學
◎四、經濟學
五、國際經濟學
六、公共經濟學
七、貨幣銀行學
八、商事法

三、統計學
◎四、經濟學
五、公共經濟學六、貨幣銀行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國際經濟學」、
「商事法」。

公平交易管理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
◎五、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六、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七、產業經濟學
八、公司法

◎三、行政法
◎四、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五、公平交易法六、產業經濟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公平交易委員會意見,刪除「經濟學」、「公司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工業行政

三、統計學
四、人力資源管理
五、工業管理
六、產業經濟學
七、計算機概論
八、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三、統計學四、工業管理
五、產業經濟學六、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人力資源管理」、「計算機概論」。

商業行政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
◎五、民法
六、公司法
七、證券交易法
八、貨幣銀行學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五、公司法
六、證券交易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民法」、「貨幣銀行學」。

農業行政

◎三、行政法
四、農業概論
五、農業經濟學
六、農業發展與政策
七、農產運銷
八、統計學

◎三、行政法
四、農業經濟學
五、農業發展與政策六、農產運銷
七、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農業概論」。

漁業行政

◎三、行政法
四、水產概論
五、漁業法規(包括漁業法、漁港法、漁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六、漁業管理
七、國際關係及談判
八、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三、行政法四、水產概論五、漁政管理
六、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漁業法規(包括漁業法、漁港法、漁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國際關係及談判」,修正「漁業管理」為「漁政管理」。

智慧財產行政

◎三、行政法
四、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五、民法
六、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七、公平交易法
八、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三、行政法
◎四、民法
五、公平交易法
六、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觀光行政

三、觀光學
四、觀光行銷學
五、觀光行政與法規
六、觀光資源規劃
七、旅運經營學
八、觀光英語或觀光日語(選試科目)

三、觀光學
四、觀光資源規劃
五、旅運經營學
六、觀光英語或觀光日語(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光行銷學」、「觀光行政與法規」。

海洋行政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五、行政法
六、海洋政策
七、海洋與海岸管理
◎八、海洋事務總論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五、海洋與海岸管理
◎六、海洋事務總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海洋委員會意見,刪除「行政法」、「海洋政策」。

交通行

三、運輸學
四、運輸管理學
五、運輸經濟學
六、運輸規劃學
七、交通政策
八、交通行政

三、運輸學
四、運輸經濟學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政策與行政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運輸管理學」,合併「交通政策」、「交通行政」為「交通政策與行政」。

航運行政

三、海運學
四、航業經營管理
五、港埠經營管理
六、物流運籌管理
七、航運與港埠政策
八、航港法規

三、海運學
四、航業經營管理
五、港埠經營管理
六、物流運籌管理
七、航運與港埠政策
八、航港法規

未修正。

地政

三、土地法規
四、土地經濟學
五、土地政策
六、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七、土地登記
八、不動產估價

三、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四、土地政策
五、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六、不動產估價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土地經濟學」,合併「土地法規」、「土地登記」為「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衛生行政

三、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四、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五、衛生行政學(包括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六、衛生法規與倫理
七、流行病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四、衛生行政學
五、衛生法規與倫理
六、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臺北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刪除「食品與環境衛生學」,合併「流行病學」、「生物統計學」為「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環保行政

三、環境規劃與管理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保行政學
六、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七、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八、環境科學

三、環境規劃與管理
四、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五、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六、環境科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衛生學」、「環保行政學」。

 
 

111年高考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農業技術

三、作物生產概論
四、作物學
五、作物生理學
六、土壤學
七、作物育種學
八、試驗設計

三、作物學
四、作物生理學
五、土壤學
六、作物育種學
七、試驗設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作物生產概論」。

農業機械

三、農業機械學
四、農業動力學
五、農產加工學
六、應用力學
七、熱力學
八、農業機電與控制

三、農業機械學
四、農業動力學
五、農產加工學
六、應用力學
七、農業機電與控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熱力學」。

土壤肥料

三、土壤微生物
四、土壤學
五、肥料學
六、植物營養學
七、土壤化學
八、土壤污染學

三、土壤學
四、肥料學
五、植物營養學
六、土壤化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土壤微生物」、「土壤污染學」。

農產加工

三、生物化學
四、食品化學
五、食品加工學
六、食品衛生與安全
七、食品分析
八、食品微生物學

三、食品化學與分析
四、食品加工學
五、食品衛生與安全
六、食品微生物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化學」,合併「食品化學」、「食品分析」為「食品化學與分析」。

園藝

三、園藝學原理
四、園藝植物生理學
五、果樹學與蔬菜學
六、花卉學與造園學
七、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八、園藝作物繁殖與育種學

三、園藝學
四、果樹學與蔬菜學
五、花卉學與造園學
六、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園藝植物生理學」、「園藝作物繁殖與育種學」,修正「園藝學原理」為「園藝學」。

植物病蟲害防治

三、昆蟲分類學
四、農業藥劑學
五、農業昆蟲學
六、植物病理學
七、植物病原微生物學
八、植物病害防治與害蟲防治學

三、昆蟲分類學
四、農業藥劑學
五、農業昆蟲學
六、植物病理學
七、植物病原微生物學
八、植物病害防治與害蟲防治學

未修正。

農畜水產品檢驗

三、農畜水產品概論
四、微生物學概論
五、分析化學(包括儀器分析)
六、生物化學
七、農畜水產品藥劑學
八、有機化學

三、農畜水產品概論
四、微生物學概論
五、分析化學(包括儀器分析)
六、有機化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化學」、「農畜水產品藥劑學」。

林業技術

三、森林生態學(包括保育)
四、林政學
五、樹木學
六、育林學
七、森林經營學
八、林產學

三、森林生態學
四、育林學
五、森林經營學
六、林產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林政學」、「樹木學」。

漁業技術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資源學
五、漁具學
六、漁法學
七、漁場學(包括漁海況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水產資源學
四、漁具漁法
五、海洋生態及漁場學
六、生物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水產概論」,合併「漁具學」、「漁法學」為「漁具漁法」,增加列考海洋生態,與「漁場學」合併為「海洋生態及漁
場學」。

養殖技術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養殖
五、魚類生理學
六、飼料與餌料學
七、魚病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水產養殖
四、魚類生理學
五、飼料與餌料學
六、生物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水產概論」、「魚病學」。

水產利用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化學
五、食品微生物學
六、水產冷凍學
七、食品品質管理
八、水產加工學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化學
五、食品微生物學
六、食品品質管理
七、水產加工與冷凍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水產冷凍學」、「水產加工學」為「水產加工與冷凍學」。

動物技術

三、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四、動物營養學
五、動物育種學
六、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七、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八、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三、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四、動物營養學
五、動物育種學
六、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為「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公職獸醫

一、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二、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一、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二、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未修正。

自然保育

三、普通生物學(包括分類學)
四、生態學
五、保育生物學
六、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
七、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八、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三、生態學
四、保育生物學
五、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六、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意見,刪除「普通生物學(包括分類學)」、「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修正「自然資源經營管理」為「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海洋技術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生態學
五、海洋保育學
六、海洋資源學
七、海洋環境管理
八、海洋監測與技術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生態學
五、海洋資源學
六、海洋環境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海洋委員會意見,刪除「海洋保育學」、「海洋監測與技術」。

土木工程

三、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測量學六、結構學
七、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八、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三、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
五、測量學
六、結構學
七、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八、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營建署等機關意見,列考科目數維持六科,科目名稱酌作修正

公職土木工程技師

一、工程規劃及養護管理
二、行政法、工程契約、營建及其相關法規

一、工程規劃及養護管理
二、行政法、工程契約、營建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結構工

三、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結構學
六、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七、鋼結構設計
八、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

三、靜力學與材料力學
四、結構學與結構動力學
五、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
六、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與鋼結構設計(包括耐震設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機關意見,修正「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為「靜力學與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為「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分別與「結構學」合併為「結構學與結構動力學」,與「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鋼結構設計」合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與鋼結構設計(包括耐震設計)」。

水利工程

三、水文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流體力學
六、水資源工程學
七、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八、渠道水力學

三、水文學
四、土壤力學
五、流體力學
六、水利工程
七、渠道水力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水利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修正「水資源工程學」為「水利工程」。

港灣工程

三、波浪力學(含潮汐)
四、港灣工程五、海岸工程
六、近岸地形測量
七、土壤力學(含樁基礎)
八、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三、波浪力學(包括潮汐)
四、港灣工程
五、海岸工程(包括近岸測量)
六、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及鋼筋混凝土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合併「海岸工程」、「近岸地形測量」為「海岸工程(包括近岸測量)」,合併「土壤力學(含樁基礎)」、「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為「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及鋼筋混凝土學」。

環境工程

三、流體力學
四、環境規劃與管理
五、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六、水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七、廢棄物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八、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三、流體力學與水處理工程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廢棄物處理工程
六、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規劃與管理」,合併「流體力學」、「水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為「流體力學與水處理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

三、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四、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五、植生工程
六、水土保持工程
七、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八、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三、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
四、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五、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
六、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機關意見,合併「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為「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合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為「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

建設工程

三、建管行政
四、建築營造與估價
五、建築結構系統
六、建築環境控制
七、營建法規
八、建築設計(考試時間為六小時)

三、建管行政與法規
四、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五、建築環境控制
六、建築設計(考試時間為六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建管行政」、「營建法規」為「建管行政與法規」,合併「建築營造與估價」、「建築結構系統」為「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公職建築師

一、建管行政
二、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一、建管行政
二、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未修正。

地質

三、普通地質學
四、地形學
五、水文地質學
六、地層學
七、構造地質學
八、礦物與岩石學

三、礦物與岩石學
四、構造地質與地層學
五、資源地質與礦床學
六、水文與工程地質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普通地質學」、「地形學」,合併「地層學」、「構造地質學」為「構造地質與地層學」,增加列考「資源地質與礦床學」,修正「水文地質學」為「水文與工程地質學」。

採礦工程

三、普通地質學
四、選礦學
五、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六、石油探採學
七、礦物與岩石學
八、採礦學

三、普通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
四、選礦學
五、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六、石油探採學與採礦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合併「普通地質學」、「礦物與岩石學」為「普通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合併「石油探採學」、「採礦學」為「石油探採學與採礦學」。

材料工程

三、材料科學導論
四、材料科學與工程
五、材料性質
六、材料熱力學
七、物理冶金
八、材料分析

三、材料工程與科學
四、材料熱力學
五、物理冶金
六、材料性質與分析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材料科學導論」、「材料科學與工程」為「材料工程與科學」,合併「材料性質」、「材料分析」為「材料性質與分析」。

測量製圖

三、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四、地理資訊系統及地圖學
五、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六、大地測量(包括衛星定位測量)
七、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八、測量平差法(包括誤差理論及實務)

三、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四、測量學(包括平面測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五、誤差理論及實務
六、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圖學及地理資訊
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整合現行列考六科目之內涵與範圍,重新規劃列考四科。

公職測量技

一、誤差理論與實務
二、行政法、土地測量及其相關法規

一、誤差理論與實務
二、行政法、土地測量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都市計畫技術

三、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四、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五、都市及區域政策
六、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七、土地使用計劃
八、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三、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
四、都市及區域經濟
五、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六、土地使用計畫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為「都市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刪除「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修正「都市及區域政策」為「都市及區域經濟」。

景觀

三、景觀學概論
四、景觀行政與法規
五、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六、景觀工程
七、景觀規劃
八、景觀與都市設計(考試時間六小時)

三、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四、景觀工程
五、景觀規劃
六、景觀與都市設計(考試時間六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景觀學概論」、「景觀行政與法規」。

衛生技術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公共衛生學
六、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
七、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八、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四、公共衛生學
五、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六、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臺北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技術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修正「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為「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公職護理師

一、公共衛生政策
二、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一、公共衛生政策
二、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臨床心理

一、臨床心理實務
二、行政法、臨床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臨床心理實務
二、行政法、臨床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諮商心理

一、心理衛生政策(包括諮商與心理治療)
二、行政法、諮商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心理衛生政策(包括諮商與心理治療)
二、行政法、諮商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營養師

一、公共衛生政策(包括食品營養及衛生安全)
二、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一、公共衛生政策(包括食品營養及衛生安全)
二、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醫事放射

一、醫用放射線設備及其安全作業
二、行政法、醫事放射及其相關法規

一、醫用放射線設備及其安全作業
二、行政法、醫事放射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防疫醫師

一、傳染病學及流行病學
二、行政法、傳染病防治及其相關法規

一、傳染病學及流行病學
二、行政法、傳染病防治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食品技師

一、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二、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二、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食品衛生檢驗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四、食品分析與檢驗
五、食品化學
六、食品微生物學
七、食品加工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四、食品分析與檢驗
五、食品化學及加工學
六、食品微生物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食品化學」、「食品加工學」為「食品化學及加工學」,刪除「生物統計學」。

公職醫事檢驗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二、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二、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生物技術

三、生物化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生物學
六、微生物學
七、有機化學
八、免疫學

三、生物化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微生物學
六、免疫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學」、「有機化學」。

藥事

三、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四、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五、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六、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
七、藥物治療學八、藥事行政與法

三、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四、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及藥劑學
五、調劑學與臨床藥學及藥物治療學
六、藥事行政與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藥劑學」為「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及藥劑學」,合併「調劑學與臨床藥學」、「藥物治療學」為「調劑學與臨床藥學及藥物治療學」。

生藥中藥基原鑑定

三、生藥組織學
四、中國藥材學
五、藥用植物學
六、中藥成分分析
七、中藥炮製學
八、實地測驗:中藥組織切片實地操作及鑑定(考試時間三小時)

三、生藥組織學
四、中國藥材學
五、藥用植物學
六、中藥成分分析
七、中藥炮製學
八、實地測驗:中藥組織切片實地操作及鑑定(考試時間三小時)

未修正。

公職藥師

一、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二、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二、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醫學

一、生物輸送原理
二、醫用電子學
三、醫學工程概論
四、醫學儀表及測量

三、醫學工程概論
四、醫學儀表及測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輸送原理」及「醫用電子學」。

交通技術

三、運輸學
四、交通工程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安全
七、運輸工程
八、交通統計

三、運輸學
四、交通工程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安全
七、運輸工程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交通統計」。

航海技術

三、航海學
四、船藝學
五、航行設備
六、海上人命安全
七、海事英文
八、航港法規

三、航海學
四、船藝學
五、航行設備
六、海上人命安全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海事英文」、「航港法規」。

輪機技術

三、內燃機
四、渦輪機
五、輔機
六、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
七、輪機管理與安全
八、船舶法規

三、內燃機
四、渦輪機
五、輔機
六、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輪機管理與安全」、「船舶法規」。

航空駕駛

三、直昇機飛行原理或飛機飛行原理(選試科目)
四、航行學
五、航空氣象
六、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七、載重平衡
八、陸空通信

三、直昇機飛行原理或飛機飛行原理(選試科目)
四、航行學
五、航空氣象
六、載重平衡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陸空通信」。

工業工程

三、工程經濟學
四、人因工程
五、作業研究
六、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七、生產計劃與管制
八、設施規劃

三、工程經濟學
四、作業研究
五、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六、生產計劃與管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人因工程」、「設施規劃」。

職業安全衛生

三、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
四、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五、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六、安全工程
七、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八、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四、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五、安全工程
六、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包統計)」,刪除「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電力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機機械
八、電力系統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電子學
六、電機機械
七、電力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數學」。

電子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磁學
八、半導體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電子學
六、電磁學
七、半導體工程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數學」。

電信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磁學
八、通信與系統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電子學
六、電磁學
七、通信與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數學」。

資訊處理

三、資料結構
四、程式設計
五、資通網路與安全
六、系統專案管理
七、資料庫應用
八、資訊管理

三、資料結構
四、資通網路與安全
五、資料庫應用
六、資訊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
,刪除「程式設計」、「系統專案管理」。

機械工程

三、熱力學
四、流體力學
五、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六、機械設計
七、自動控制
八、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三、熱力學
四、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五、機械設計
六、機械製造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流體力學
」、「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
、動力學與材料力學)」為「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刪除
「自動控
制」。

航空器維修

三、定翼機及旋翼機基本原理
四、航空器一般維護
五、航空發動機基本原理
六、航空儀電系統
七、航空器電氣系統
八、航空器液壓系統

三、定翼機及旋翼機基本原理
四、航空發動機基本原理
五、航空儀電系統
六、航空器電氣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航空器一般維護」、「航空器液壓
系統」。

汽車工程

三、汽車動力機
四、汽車設計
五、汽車性能測試與檢驗
六、汽車底盤
七、汽車動力學(包括應用力學及機動學)
八、汽車電機學

三、汽車動力機
四、汽車性能測試
與檢驗
五、汽車底盤
六、汽車電機與電控學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汽車設計」、「汽車動力學(包括應用力學及機動學
)」,「汽車電機學
」增加列考電控學

環保技術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境科學
六、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七、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八、環境規劃與管理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四、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五、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六、環境規劃與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衛生學」、「環境科學」。

化學安全

三、毒理學(含環境毒理)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境化學(含分析化學)
六、環境微生物學
七、化學品健康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八、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三、毒理學(包括環境毒理)
四、環境化學
五、化學品健康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
六、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衛生學
」、「環境微生物學
」。

環境檢驗

三、分析化學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儀器分析
六、水質檢驗
七、廢棄物檢驗
八、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三、分析化學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水質檢驗
六、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儀器分析」、「廢棄物
檢驗」。

化學工程

三、化學程序工業
(包括質能均衡)
四、有機化學
五、儀器分析
六、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
七、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八、化學反應工程學

三、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
四、材料化學(包括有機化學、無機化學)
五、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動力學)
六、反應工程及單元操作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儀器分析」為「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增加列考「材料化學(包括有機化學、無機學)」、合併「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化學反應工程學」為「反應工程及單元操作」,「物理化學」增加列考動力學。

天文

三、天文學
四、天文觀測
五、近代物理
六、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七、宇宙學
八、太陽系

三、天文觀測
四、近代物理
五、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六、太陽系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天文學」、「宇宙學」。

氣象

三、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四、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五、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六、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七、大氣動力學
八、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三、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四、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五、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六、大氣動力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
、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地震測報

三、地球物理學
四、觀測地震學
五、普通地質學
六、地球物理數學
七、地震學
八、時序分析

三、地球物理學
四、地球物理數學
五、地震學
六、時序分析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測地震學」、「普通地質學」。

核子工程

三、微積分與微分方程
四、核能概論
五、原子物理
六、工程熱力學
七、核工原理
八、輻射度量

三、微積分與微分方程
四、工程熱力學
五、核工原理
六、輻射度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等機關會意見,刪除「核能概論」、「原子物理」。

輻射安全

三、放射物理學
四、輻射安全
五、輻射防護法規
六、輻射應用及其防護
七、輻射劑量學八、輻射度量

三、放射物理學與輻射劑量學
四、輻射應用與安全防護
五、輻射防護法規
六、輻射度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放射物理學」、「輻射劑量學」為「放射物理學與輻射劑量學」,合併「輻射安全」、「輻射應用及其防護」為「輻射應用與安全防護」。

消防技術

三、消防法規
四、火災學
五、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六、危險物品管理
七、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

三、消防法規
四、火災學
五、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六、危險物品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
「消防學」。

技藝

三、工藝材料學
四、圖學
五、藝術概論
六、美學
七、基本設計
八、實地測驗:產品設計實務(內容分陶瓷或木竹器或金屬或染織或絹印等五種)(考試
時間六小時)

三、工藝材料學
四、藝術概論
五、美學
六、實地測驗:產品設計實務(內容分陶瓷或木竹器或金屬或染織或絹印等五種)(考試時間六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等機關意見,刪除「圖學」、「基本設計」。

工業設計

三、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
四、工業設計概論
五、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
六、設計方法
七、材料及製造程序(包括金屬及塑膠)
八、產品設計(考試時間四小時)

三、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
四、工業設計概論
五、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
六、產品設計(考試時間四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設計方法」、「材料及製造程序(包括金屬及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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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高普考】高普考考科縮減,普考四等應試科目最新修正草案對照表

 

 

【高普考國文】作文要拿高分,這15個國考作文準備要領,你都看過了嗎?

【高普考】一般行政-考試介紹、工作內容、福利待遇和準備考試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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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電信將持續擴大招募人才,目前正進行人力盤點中,預計招募規模達1,900人左右。董事長也強調,中華電信2022年將啟動組織轉型,新興業務方面未來將力拚獲利再成長,因此勢必提早將適當的人才找進來,將鎖定AI、資安及大數據三大領域搶人才。

 

中華電奪獲利王   2022將達徵才高峰

即使在新冠疫情影響下,中華電信已連續2年營運績效反轉向上,且2021年12月營收227.3億元,全年合併自結營收達2104.8億元,2021年在營收、營業淨利、稅前淨利及每股盈餘都超越全年預測,也奪下每股獲利王寶座。2022年也將力拚獲利再成長,未來幾年將積極發展新興業務,資安、大數據、AIOT已剛開始也有所成長,也會再積極注入新血。而中華電信近年每年徵才規模都超過1,000人,2020年時原本規畫招募約1,600人,在年中時又擴大至1,800人,2021年時也招募約1,800人,這波徵才到了2022年也將達到高峰,預計將徵才約1,900人左右。

 

目錄

● 中華電信最新招考

 中華電信 報考資格

 中華電信 考試科目、工作內容

 中華電信 薪資福利

 中華電信 推薦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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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考

中華電信公司112年從業人員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12年基層從業人員遴選,工務類專業職(四)管理師/工程師,月薪41,220元;業務類專業職(四)管理師/工程師,月薪39,195元,報名期間自111年11月15日(二)14:00至111年11月30日(三)17: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遴選簡章。

甄試缺額:遴選類別共計6項,錄取名額合計951 名

 

中華電信 報名期間:111年11月15日 至 11月30日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中華電信 測驗日期:112年1月8日

 

 

簡章下載→ 112中華電信基層從業人員遴選簡章

 


 

 

中華電信 報考資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理學院、工學院、資訊學院、商管學院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中華電信 考試科目、工作內容

中華電信甄試類別有工務類、業務類,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二種。

 

普通科目:英文

 

業務類專業職(四)

甄試類別

考試科目

擔任工作

第一類專員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企業管理;(2)行銷學

業務行銷推廣。

第一類專員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與數位科技;(2)專案管理

企業客戶技術服務

 

 

工務類專業職(四)

甄試類別

考試科目

擔任工作

第一類專員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計算機概論與數位科技;(2)電腦網路與通信系統

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報考本類別須具有正常之辨色力,色弱或色盲者請勿報考。

第一類專員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基本電學;(2)電機機械;(3)空調工程與設計

電力及空調維運管理。

第一類專員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計算機概論與數位科技;(2)程式設計概論

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中華電信 薪資福利

 

  自軍公教確定調薪後,中華電信也宣佈跟進,自2022年元旦起平均加薪幅度4%,另外因2021年營運績效良好,也為每位員工再加發5,000元的一次性獎金。除了實際提高薪資和獎金,也同時提升員工福利,響應政府政策而推出的彈性育兒工時更是獨步各大企業,員工若家中育有3歲以下小孩,可申請每日工作時間減少一小時,並可自行選擇延後一小時上班或提早一小時下班,且薪水不會減少、更不會影響個人全勤及績效。

 

而中華電信招考起薪約31,730至39,125元,年終獎金更上看6至8個月,招考類科包含業務類和工務類,也一向是求職熱門選項。

 

 

 

  中華電信各類組錄取人員依甄選所須學歷條件敘以職階及待遇。例如類組學歷條件為 大學畢業,應考人若具大學以上學歷,錄取後仍以大學學歷敘以職階及待遇,中華電信公司視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另核發獎金、員工酬勞等。

 

  中華電信以「永續經營」為目標,制定一系列員工激勵培育措施,透過訓練與發展留住人才,項目包括生育津貼、體育活動、持股投信、子女教育補助、喪葬補助、集團結女等,及提供休閒體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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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電信超級函授課程

 

 

 


 

延伸閱讀:中華電信好考嗎>>工作內容、薪水福利,上榜生準備方法公開

 

       2020/109中華電信招考考試科目、錄取率說明。上榜生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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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證照(專技)考試-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吳○珊

 

  我是私立科大社工系畢業的社工,目前在醫療領域擔任社工。在大學畢業前,因為家人的期望,所以有補習過,但是沒有準備,也沒有去考試。當時的我不覺得社工師證照的考取優勢有吸引到我,也覺得不會一直當社工。然而因為疫情的關係,見識到了各行各業的不容易,思索著想要讓自己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也在社工工作過程當中,想要讓自己的專業更上一層樓,所以下定決心考社工師證照。

  畢業前是到補習班面授,但是每次上課來回路程兩個多小時,非常的遙遠,所以這次選擇了【超級函授】的課程,因為上課非常方便,也不用大老遠的去補習班。在準備期間,都是每天到圖書館用手機上課,所有課程內容都可以重複看,也可以調快或調慢,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進度做調整,對我來說是一個非常方便,而且是個很適合每位學生的上課方式。

 

以下是各科的準備要領:

(一)社會工作:

  分為幾個大部分,在社會工作角色的部分,必須理解角色的意思以及在各個領域會擔任的角色,可以自己規劃一個表格,例如:家庭暴力領域包含了什麼角色、醫務社工領域包含了什麼角色。在倫理以及價值的部分,社會工作師倫理守則可以盡量背起來,因為字很多所以可以自己找出關鍵字,訓練自己看到關鍵字可以聯想到其他的細節內容。社會工作這個科目,也會考很多理論的部分,可以自己將每個理論的發展時間點依序排列,將考過的選擇題選項整理到每個理論的內容,畫出每個理論裡面的關鍵字,可以有效幫助自己在選擇題考到理論的時候可以迅速地辨識正確答案。而這個科目也會考各個領域的相關內容,雖然在選擇題的比例不會非常大,但是也有可能會考在申論題裡面,所以如果可以將書裡面所提到的領域工作內容都理解是最好的。

 

(二)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這個科目著重在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個案工作考最多的是會談技術,必須理解各個技術的要點,有助於選擇題的答題。也會考自願性個案以及非自願性個案的特徵以及各個情況。也會與個案管理作比較。對於考A跟B的比較,推薦用表格的方式讓自己記起來。團體工作著重於團體工作的階段以及工作內容。在團體工作的每一個階段都有改階段的任務,必須釐清社會工作在每個階段該執行的工作內容有哪些。社區工作很常考發展歷史、模式(模型),一樣可以自己列關鍵字,方便記憶。

 

(三)社會工作管理:

  這一科的考試範圍很固定,有練考古題就會發現每年考的東西大同小異,老師編寫的書籍當中,有大量的文字來自考古題,盡量記下來可以在考四個選項當中迅速地找到正確的答案,盡量記得每個重點的順序、種類。

 

(四)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有四大理論幾乎是必考,包括皮亞傑、艾瑞克森、佛洛伊德、柯柏格,包括發展年齡、發展任務、發展內容都要記下來,建議整理一個大表格,可以用來應對考試,列出某年齡各個理論的發展內容。要注意嬰幼兒、兒童、青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等各個年齡層的生理、心理、發展狀態。

 

(五)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這個科目分為兩大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政策,包括國家體制的歷史發展,社會安全網、少子女化對策計劃、家庭政策社會福利綱領、黃金十年等。第二個部分是立法,包括各個公約以及法規,例如:CEDAW、CRC、CRPD、聯合國老人綱領、人權公約、社會工作師法、家暴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勸募條例、兒少性剝削條例、性侵害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社會救助法、特殊境遇條例、國民年金法、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等其他法規。因為有許多法規內容出現數字的部分,包括幾分之幾、年齡、年、月、日、罰鍰、罰金等,例如:不能少於1/2、不得超過21歲、至多2年、至多六月、親職教育50小時以下等字眼,建議做各個法規的數字整理表格會比較清楚,可以有效地在選擇題考試當中發揮效果。

 

(六)社會工作研究法:

  重點在理解質化與量化的各個研究方法及內容,概念清楚了就不會太難。我是在110年的12月底報名的,一直到111年1月中旬才開始全職備考,於111年7月底應考。過程當中全職準備的時間大約6到7個月。我自己會制定所有到考前的每天進度,每天的讀書時間最少8小時(每天讀書時間表:上午9點到下午13點,中間休息約40分鐘吃飯,接著讀到下午6點回家,晚上讀書時間約一個小時到兩個小時不等)。

  在1月到4月份,主要是跟著課程學習,很重要的部分是自己要認真的看過書上的每一個字並且理解,這時候還不需要要求自己背誦,但是記得課堂上老師講的重點千萬不要忽略,可以在自己放鬆的時候,搜尋當下政府重要的政策,讓自己多了解時事。

  大約在五月的時候,寫了五年份的考古題,並且整理所有的筆記,筆記著重在方便背誦,同時整理考過的重點以及練習考古題有錯誤的地方。可以利用畫圖或者是表格的方式方便記憶!考前的一個月盡可能將筆記整理的筆記背下來,或者盡量讓自己看到關鍵字,可以聯想到重點及細節,才能在寫申論題的時候有好的架構與內容。

  個人是在讀社會研究法的時候,因為很難理解,所以心情很沮喪。但是我告訴自己,如果讀1.2遍都沒有辦法理解,那麼我就再多讀幾遍。所以前前後後課程看了三次,課本從頭到尾讀了七次。到最後變熟悉了,答題答得出來,分數也進步了不少。所以不要放棄任何一個科目,就算感覺很難,多多跟它培養感情就對了!

  

  很開心這一次備考有選擇【超級函授】的課程,除了隨時隨地可以上課,隨時調整上課速度。在理論基礎以及實務領域的知識增長了不少。上課的內容就可以明顯的感受到各科老師的教學用心,給予非常多的完整資料、學習方法與建議。也在課程中不斷提醒重點內容、理論連結實務,可以讓我少走很多冤枉路,省了很多不必要的摸索時間!最後,非常感謝從頭到尾全力支持我的家人,給予我相當多的鼓勵和資源,讓我這半年全職備考,可以沒有顧慮的全力衝刺。也祝各位都能金榜題名。

 

 

AH5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含社會福利服務)-張庭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含社會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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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銷員是什麼?其實就是店頭銷售人員(類似一般外勤業務),主要缺額在從業評價職位人員(台灣菸酒招考招募主要有三類,分別為儲備主管、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訪銷員工作內容包括傳統通路訪銷業務,例:各營業處轄區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鋪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務、特販通路店頭行銷業務,例:連鎖新興通路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鋪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務,若錄取分發到市場調查研究處或特販營業處者,須自備交通工具(機車或小客車)。

 

 

台菸酒招考訪銷工作內容

1.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鋪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務,以外勤工作為主。
2.促購、客戶服務、商情搜集、通路拓展等作業。
3.支援櫃台及菸酒倉庫等作業。
4.不定期假日活動推廣、夜間及各通路訪查業務。


註:須具備適當體能、熟稔手持式行動裝置及電腦文書作業,並富有服務熱忱及獨立作業能力。
註:須具備條件
1.具備適當體能。
2.熟稔手持式行動裝置。
3.熟稔電腦文書作業。
4.富有服務熱忱及獨立作業能力。
5.分發特販營業處者,須自備交通工具(機車或小客車)。

 

 

 

台菸酒招考訪銷錄取分發區

視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及人力配置需求,依甄試成績高低及錄取人員、志願等因素派任至相關營業據點或工廠服務,甄試採分區報名、錄取、分發方式辦理,各甄試類別人員同一天辦理甄試,各類別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臺灣菸酒評價人員薪水,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1.第一年薪水(含實習期間):月支薪約 34,000 餘元。
2.第二年薪水:月支薪約 35,000 餘元。

 

※第三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

以上所列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該年連續1月至12月均在職,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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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菸酒招考訪銷考取心得-林O琪

我只有私立科大畢業,原先都任職於私人企業,決心踏入考試的契機是在任職於科技公司的期間。雖然福利並不差,但經歷公司曾經一次裁撤整個營收不佳的事業單位,平時裁員的頻率也令人捏把冷汗,雖然福利好,薪水卻幾乎沒有成長的空間,在害怕中年失業以及薪水萬年凍漲的情況下,我決定利用下班及假日的時間來準備考試,並且將目標鎖定在國營事業。

因為同時兼顧著全職工作,無法參加補習班,但又希望能夠快速考取,考量到自己非本科系,還是希望能有老師講解以及編排良好的教材,經過多方比較後,函授的師資是讓我最有信心的,因此我選擇函授。函授的雲端課程好處是可以在透過手機或電腦就能上課,我可以彈性安排自己的讀書進度,加上有精心抄寫的板書,節省了我非常多的時間,讓還有全職工作的我可以利用最少的時間來掌握重點,並在遇到不熟的部分還能夠打開課程再重新聽,非常適合我。


台灣菸酒考試推薦參考書<<
 

 

各科準備方法:
白天需要上班,我只能利用晚上及假日的時間來讀書,因此我將讀書計畫安排的非常緊湊,讓自己每天晚上下班後可以看完一堂函授課程,假日就到圖書館複習,可以提高讀書的效率。

(一)國文
我聽完一遍函授課程後,將菸酒的近五年考古題做完了解出題方向後,我將重點放在國學常識、字音字形、經史子集、錯別字及成語,將這些重點編成一份自己的Word檔,反覆閱讀來增加記憶,並利用零碎的時間來做其他國營事業的考古題當作練習。

(二)英文
我底子不好,但我按照自己安排的進度,聽完一遍函授課程,加上每天閱讀英文雜誌並劃出句子的結構,來增加閱讀速度以及語感。函授的教材把重點語法整理的非常有條理,我是熟讀這一本教材,加上平日保持閱讀的習慣。單字部分,我是背七千單字,單字書一定要有例句,才能知道單字真正的使用方式,並勤做考古題,因為菸酒的考試國文、英文只占10%,我便將大部分時間投入在專業科目。

(三)企業管理及行銷學
函授課程的老師將企業管理及行銷學的架構整理的很有條理,並且有一套獨特的樹狀圖,能很快地看出每一張的重點及框架。跟著老師循序漸進,熟讀函授課程的教材,複習時每個理論我會先不看課本,看著老師的樹狀圖,並能用自己的方式敘述一遍,代表有真正將理論內化在自己的頭腦裡,若是反覆看課本有時會有盲點,題目一變化也許就無法找出答案。

函授課程看完後,我開始每天練習考古題,各種有企業管理跟行銷的考古題的我都做過一遍,並且將做錯的題目整理成一個Word檔,並在每個題目下方附上解題說明,反覆練習到相同的題目不會再做錯。

我是一個對讀書非常沒有自信的人,從前的求學經驗讓我不認為自己是聰明人,因此從未有過參加國考的念頭,但一直在私人企業工作多年,期間也換過幾次工作,我對私人企業越來越沒有信心,業界公司大舉裁員的新聞時有所聞,薪水也很難成長,我問自己為何不給自己一次改變現況的機會呢?都沒有嘗試過,我怎麼就先否定自己呢?

當你連嘗試都不願意的時候,你總能找到一萬個不做的理由。然而當你決心想做一件事時,全世界都會給你讓路。念書的過程是孤獨且煎熬的,我會適時的鼓勵自己,告訴自己撐過這段時間,我有機會改變自己未來的人生。保持正面的心態以及堅定的決心,你會發現自己所能做到的遠遠超乎你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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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普考試的一大特點是設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不管是文、法、商、理、工、農……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都能透過高普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目錄

● 高普考報名資格、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高普考一般行政 考試科目

 高普考一般行政 工作內容

 高普考一般行政 薪資待遇

● 高普考一般行政  考試書籍推薦

 

高普考.jpg

 

 

高普考 ●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 大量出產公務員的類科

  看著公務機關中各司其職的公務員,沒有身懷專業絕技的自己,也能成為其中一員嗎? 「一般行政」無論於考試科目,或工作內容,都較大眾化,即使非公行系、政治系畢業,也能快速上手,加上每年穩定大量開缺,上榜機會高,適合一般大眾報考。

 

 

★高普考報名資格、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高普考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

 

高普考考報名日期:約每年3月

 

高普考筆試日期:約每年7月

 

(實際日期需視高普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高普考一般行政 考試科目

一般行政專業科目多為通論型科目,相當容易入門,不論你是什麼科系或工作經歷,只要付出時間研讀,上榜機會很高。

等別

高考一般行政

普考一般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公共管理
4.政治學
5.公共政策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13年異動後科目:
◎1.行政法
◎2.行政學
3.政治學
4.公共政策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公共管理概要
◎4.政治學概要
113年異動後科目: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政治學概要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自112年起,高普考不再列考公文。

高普考科目刪減,自2024年考試開始適用

應機關用人實際需求,聚焦核心職能,考試院院會112年3月2日通過,調整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高考三級考試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另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等4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提高口試占分比重,以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修正提高飛行時數,修正均自113年考試開始適用。

 

 

 

高普考一般行政 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工作性質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工作特色

1.全國各單位都有行政人力需求,較其他類科更易選填離家近的機關
2.工作內容多為一般文書行政,適合注重細節、喜歡條理分明的人報考

 

 

 

高普考一般行政 薪資待遇

公職的特色,除了基本的穩定保障外,在於薪資待遇,更是較一般民間企業起薪來得更優

注意事項:
1.下列薪資僅為本俸+專業加給,尚未含各項公職獎金及福利。
2.下列僅列「起薪」,而公務員因逐年調薪,薪資成長快,不若民間企業時常薪水「凍漲」。
3.下列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類別/等級

薪資給與

高考三級

約46,460~49,550元

普通考試

約38,890元

 

 

公務人員福利制度  優質生活改變未來

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休假制度

公務人員

事假/病假

事假5,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特休假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生活大小事,政府讓你靠

補助事項

內容

結婚補助

2個月薪資

生育補助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喪葬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子女教育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

急難貸款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不怕無薪假、不怕被解雇!終生保障身分及工作權。

 升遷制度透明,人人有機會!每年穩定調薪、可參加升等考試。

 月領優渥退休金!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年滿55歲。

 進步不間斷,還可藉此拓展人脈!政府與民間合作,提供公務員進修機會。

 

 

→高普考考試用書推薦

 

→高普考衛生行政函授課程

 

 


 

延伸閱讀:【高普考國文】作文要拿高分,這15個國考作文準備要領,你都看過了嗎?

 

      高考財稅行政好嗎?財稅系、財政系、會計系出路的一個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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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台灣菸酒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台菸酒招考簡章公告囉!111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報名期間自111年10月19日(三)10:00至111年10月31日(一)17: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報名期間: 111 / 10 / 19 至 10 / 31

測驗日期: 111 / 12 / 03 (筆試)、112 / 2 / 12 (口試/ 體能測驗)

 

甄試缺額:

從業職員錄取名額共 175 名(正取 41、備取 134 名)。

從業評價職位人員-一般類組,合計正取名額354名、備取753名。

從業評價職位人員-原住民組,合計正取名額3名、備取15名。

從業評價職位人員-身心障礙組,合計正取名額5名、備取14名。

 

立即下載簡章:111年台灣菸酒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

 

 

 

111年 / 2022台菸酒招考待遇與福利

 

  台灣菸酒薪水高從業職員待遇約39,000元,從業評價職位人員薪約34,000元,且固定調薪及年終獎金豐厚等特點,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台菸酒評價職位人員薪水

製瓶(一)

第一年第1職等本薪6級約 37,000 元

第二年第1職等本薪7級約 39,000 元

製瓶(二)

第一年第1職等年功薪1級約 41,000 元

第二年第1職等年功薪2級約 43,000 元

評價職位人員

第一年第1職等本薪4級約 34,000 元

第二年第1職等本薪5級約 35,000 元

※第三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

以上所列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該年連續1月至12月均在職,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

 

 

 

上棒生準備技巧

108台菸酒招考訪銷考取心得-林O琪

我只有私立科大畢業,原先都任職於私人企業,決心踏入考試的契機是在任職於科技公司的期間。雖然福利並不差,但經歷公司曾經一次裁撤整個營收不佳的事業單位,平時裁員的頻率也令人捏把冷汗,雖然福利好,薪水卻幾乎沒有成長的空間,在害怕中年失業以及薪水萬年凍漲的情況下,我決定利用下班及假日的時間來準備考試,並且將目標鎖定在國營事業。

因為同時兼顧著全職工作,無法參加補習班,但又希望能夠快速考取,考量到自己非本科系,還是希望能有老師講解以及編排良好的教材,經過多方比較後,函授的師資是讓我最有信心的,因此我選擇函授。函授的雲端課程好處是可以在透過手機或電腦就能上課,我可以彈性安排自己的讀書進度,加上有精心抄寫的板書,節省了我非常多的時間,讓還有全職工作的我可以利用最少的時間來掌握重點,並在遇到不熟的部分還能夠打開課程再重新聽,非常適合我。

各科準備方法:
白天需要上班,我只能利用晚上及假日的時間來讀書,因此我將讀書計畫安排的非常緊湊,讓自己每天晚上下班後可以看完一堂函授課程,假日就到圖書館複習,可以提高讀書的效率。

(一)國文
我聽完一遍函授課程後,將菸酒的近五年考古題做完了解出題方向後,我將重點放在國學常識、字音字形、經史子集、錯別字及成語,將這些重點編成一份自己的Word檔,反覆閱讀來增加記憶,並利用零碎的時間來做其他國營事業的考古題當作練習。

(二)英文
我底子不好,但我按照自己安排的進度,聽完一遍函授課程,加上每天閱讀英文雜誌並劃出句子的結構,來增加閱讀速度以及語感。函授的教材把重點語法整理的非常有條理,我是熟讀這一本教材,加上平日保持閱讀的習慣。單字部分,我是背七千單字,單字書一定要有例句,才能知道單字真正的使用方式,並勤做考古題,因為菸酒的考試國文、英文只占10%,我便將大部分時間投入在專業科目。

(三)企業管理及行銷學
函授課程的老師將企業管理及行銷學的架構整理的很有條理,並且有一套獨特的樹狀圖,能很快地看出每一張的重點及框架。跟著老師循序漸進,熟讀函授課程的教材,複習時每個理論我會先不看課本,看著老師的樹狀圖,並能用自己的方式敘述一遍,代表有真正將理論內化在自己的頭腦裡,若是反覆看課本有時會有盲點,題目一變化也許就無法找出答案。

函授課程看完後,我開始每天練習考古題,各種有企業管理跟行銷的考古題的我都做過一遍,並且將做錯的題目整理成一個Word檔,並在每個題目下方附上解題說明,反覆練習到相同的題目不會再做錯。

我是一個對讀書非常沒有自信的人,從前的求學經驗讓我不認為自己是聰明人,因此從未有過參加國考的念頭,但一直在私人企業工作多年,期間也換過幾次工作,我對私人企業越來越沒有信心,業界公司大舉裁員的新聞時有所聞,薪水也很難成長,我問自己為何不給自己一次改變現況的機會呢?都沒有嘗試過,我怎麼就先否定自己呢?

當你連嘗試都不願意的時候,你總能找到一萬個不做的理由。然而當你決心想做一件事時,全世界都會給你讓路。念書的過程是孤獨且煎熬的,我會適時的鼓勵自己,告訴自己撐過這段時間,我有機會改變自己未來的人生。保持正面的心態以及堅定的決心,你會發現自己所能做到的遠遠超乎你的想像。

 

→找台菸酒考試用書

 

 


延伸閱讀

 

臺菸酒訪銷推廣人員考試好考嗎?考試科目、薪水、準備技巧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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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菸酒招募基本上可分「從業評價人員」跟「從業職員」兩種,而小編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臺菸酒招考開缺名額最多的「從業評價人員訪銷組」的報名資格、薪水、工作內容&考試科目等內容。

 

目錄

● 臺菸酒訪銷人員工作內容

● 臺菸酒訪銷人員錄取工作分發地區

● 臺菸酒從業評價人員薪資

● 臺菸酒從業評價人員報名資格

● 臺灣菸酒招考成績計算

● 臺灣菸酒訪銷組考試科目

● 臺菸酒考試準備方法

● 臺菸酒上榜生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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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菸酒訪銷人員工作內容如下:

1.各營業處:各轄區通路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需搬運各式菸酒產品及商化佈置物)、鋪點查核、活動調查、商情搜集、通路拓展、櫃臺作業、菸酒倉庫作業等訪銷相關業務。


2.特販營業處:年度目標擬訂與執行、行銷企劃、產品通路推廣、公司產品撥配、倉庫管理成品保管、櫃台帳務、客戶開發、客勤服務、行銷管理相關業務。

 

 

臺菸酒訪銷人員錄取工作分發地區

分發地點有北部、中部、南部、東部,主要視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及人力配置需求,並依甄試成績高低及錄取人員、志願等因素派任至相關營業據點或工廠服務。

 

 

臺菸酒從業評價人員薪資

臺灣菸酒股份薪水,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1.第一年薪水(含實習):月支薪約 34,000 餘元。

2.第二年薪水:月支薪約 35,000 餘元。

 

 

臺菸酒從業評價人員報名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2.證照條件:具備手排汽車駕照 及機車駕照。

 

須具備條件(均須具備)

1.具備適當體能。
2.熟稔手持式行動裝置。
3.熟稔電腦文書作業。
4.富有服務熱忱及獨立作業能力。
5.外勤工作為主,需自備交通工具(汽車或機車)。

 

 

 

臺灣菸酒招考成績計算

臺灣菸酒考試分一二兩試進行:

第一試為筆試。

第二試為口試及體能測驗,體能測驗內容為負重25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第一試總成績占總成績 70%,第二試成績占總成績 30%。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臺灣菸酒從業評價職位人員訪銷組考試科目:

從業評價職位人員,共同科目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專業科目,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

 

筆試科目

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2.行銷管理學概要

 

複試項目

訪銷推廣除「身心障礙組」第二試為口試;其餘組別第二試須先進行口試,再進行體能測驗。

(二)體能測驗:

搬運500ml罐裝金牌台灣啤酒10箱(1箱24罐),以換棧板方式由A棧板搬運至B棧板(A、B棧板間隔60cm)。。

 

(二)口試評分項目: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臺菸酒考試準備方法:

 (一)國文

除了將臺菸酒的近五年考古題做完了解出題方向後,測驗題常見命題範圍

1.對內、對外之人際關係稱呼。

2.字音、字形。

3.「單字」解釋之辨認及詞性判別。

4.先秦「九流十家」代表人物、主要學說思想。

5.四書思想(論語、孟子、大學、中庸)。

6.各種修辭名稱、方法與技巧之分析。

7.閱讀測驗暨文意判定。

8.直(橫)式標準信封書寫格式、信封中路之啟封詞,以及傳統書信之稱謂暨用語。

9.「婚喪喜慶」相關題辭的正確用法。

10.一年十二個月(農曆)之別名,季節徵候、物象,及四季風向之稱呼。

11.各類成語、詞語、熟語、生活習慣語、俗諺、俏皮話、歇後語之認識與運用。

12.人生各階段年齡之代稱。

(ex:垂髫、破瓜、弱冠、而立之年、知命之年……)

13.柬帖之種類、用途及專門術語。

 

(二)英文

相信很多人對於英文的準備一定是很頭痛,英文到底怎麼準備比較好,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覺得英文是沒有範圍的,再怎麼準備也無法完善。但假如是在時間有限的考量下,會建議考生利用近5年來的歷屆試題來當成準備方向,畢竟菸酒的考試國文、英文只占10%,還是將大部分時間投入在專業科目CP值比較高。

 

(三)企業管理

企業管理主要範圍包括管理學與企業概論兩大主軸,管理學部分主要係在探討管理的原理原則(理論)、管理理論的發展與演進所形成的各個學派、管理功能及如何達成有效管理的各種理論,此屬於一般性、整合性的管理概念,也稱為一般管理。而企業概論部分主要係在探討生產及作業、行銷、人力資源、研究與發展、財務等企業功能。每一個企業功能代表不同的專業領域,其所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

準備方法:

(1)將所學確實加以消化、整理,以建立整體觀念體系。
(2)熟記專用術語的定義及其提出的學者和年代。
(3)將管理理論運用在日常的生活及工作實務上。
(4)整合相關理論,將相似的名詞、對比的觀念作比較。
(5)注意新近發表的理論、專用名詞與暢銷書。
(6)閱讀報章雜誌、剪貼整理相關資訊。
(7)試著以管理學觀點去分析社會事件。
(8)演練歷屆試題,分析出題趨勢。
(9)注意考前重要時事,多看報章雜誌,注意與時事有關之內容及分析其出題可能性。

 

(四)行銷學

行銷學的準備方式可以簡單歸納如下:理解、複習、作題目三步驟:

1.理解階段:
必須要在上課的時候,將不懂的地方花時間找老師問懂,另外由於行銷學的內容跟我們一般生活息息相關,所以建議同學多找尋生活中相關的例子幫助理解。
2.複習階段:
行銷學內容博大精深,有系統地反覆複習,是不二法門,同學除了背誦以外,可搭配圖像式或口訣協助記憶。
3.作題目階段:
複習完畢之後,要多做題目加深印象,驗證是否真的瞭解上課內容,讓自己透過作題目抓到考試重點及趨勢,行銷學的題目有兩大考試類科務必要練習,中華電信及臺灣菸酒,這兩家公司都有專門類科「行銷學」或「行銷學大意」等,請同學務必留意。

 

 

 

臺菸酒上榜生心得分享

 

臺菸酒招考訪銷上榜生-林O琪

我只有私立科大畢業,原先都任職於私人企業,決心踏入考試的契機是在任職於科技公司的期間。雖然福利並不差,但經歷公司曾經一次裁撤整個營收不佳的事業單位,平時裁員的頻率也令人捏把冷汗,雖然福利好,薪水卻幾乎沒有成長的空間,在害怕中年失業以及薪水萬年凍漲的情況下,我決定利用下班及假日的時間來準備考試,並且將目標鎖定在國營事業。

 

當你連嘗試都不願意的時候,你總能找到一萬個不做的理由。然而當你決心想做一件事時,全世界都會給你讓路。念書的過程是孤獨且煎熬的,我會適時的鼓勵自己,告訴自己撐過這段時間,我有機會改變自己未來的人生。保持正面的心態以及堅定的決心,你會發現自己所能做到的遠遠超乎你的想像。

 

臺灣菸酒招考採筆試+口試,筆試佔總成績的70%,口試占整體加權分數的30%,佔有考取的絕對關鍵性因素。

為什麼說口試是關鍵呢?因為臺灣菸酒考試競爭算非常的激烈,大家通過筆試的分數十分接近,所以大家的成績計算要加計到小數點第二位,往往差0.01分就有可能落差一個人以上,再加上臺灣菸酒口試委員給分落差極大,極好跟極壞可以落差20~30分,優則90分以上,差則60幾分,甚至不及格。

 

臺灣菸酒採先口試再體能測驗,流程大致分為 :

報到->繳驗資料->分組->等待口試->口試->集合等待(這個時間可以換裝)->前往體測現場->體測->離開…等,這幾個流程。

 

臺灣菸酒口試準備方式

提醒大家參加考試要提早30~60分鐘到考場,除了可以避免遲到 (唱名三次不到就視為棄權),也可早點適應當時考試氣氛,有助於口試心情平靜。

臺灣菸酒口試採取「個別口試」,一個人10分鐘,時間快到前會有預備鈴,時間一到馬上停止回答並離開試場,此外,進考場的第一個題目為「自我介紹」,自我介紹需於「60秒」內表達完畢,時間超過就不能再講,開始下一個題目。

過往經驗,臺灣菸酒口試十分嚴格,時間一到就馬上停止或進入下一題,這是十分公平的作法,畢竟口試也是一種考試,必須講求公平性,不能因為口試委員比較喜歡某個考生就給他多點時間,所以如何在60秒內介紹自己或在10分鐘內充分表達自我,就成為考生十分頭痛的難題。

臺菸酒口試規定

臺灣菸酒簡章中明文規定:「口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口試成績會落在60~99之間,一般常見分數區間約在70-90之間,分數過高跟過低,口試委員都需要額外說明,所以你有辦法讓三位口試委員非常喜歡你,覺得非你不可而幫你打90分以上,並且願意幫你說明跟背書,可想而知這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情;相較於高分,被打低分就容易多了,只要稍不留神,腦筋一片空白、雞同鴨講、相互矛盾、白目神上身,或不懂的掩飾致命缺點,被打60分或以下分數是很有可能的。

臺菸酒口試評分標準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從以上評分標準來看,當你踏進口試教室的時候,就開始評分了,而這個分數會落在儀態這一項目上,此外從你的自我介紹跟題目的回答邏輯及內容,再來判斷其他項目的分數,這對於第一次上場口試的考生來說,無疑是一件非常有挑戰性的事情。

 

臺菸酒體能測驗方式

體能測驗方式:負重 25 公斤重物跑走 50 公尺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1.肩扛(或手抱)25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重物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男性:時間在17.00秒(含)以內。
女性:時間在20.00秒(含)以內。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重物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體能測試的部分,因為對女生來說有一點難度,所以女生一定要多做練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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