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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考取心得-黃O閔

一、準備考試之動機
大學就讀法律系,想著讀法律系應該就是要做法律相關職業,便開始準備考律師,額外也想著報考書記官考試當作練筆。結果準備的過程中,發現律師科目裡頭部份專業科目不甚熟悉,於是先轉換跑道專注準備書記官考試,畢竟工作環境也是與法律息息相關。

我準備書記官考試共花了整整3年。起先剛畢業時,因為個人因素考差了,之後因為家人支持,所以先在家當全職考生一年(完全靠著自己讀),第2年放榜又落榜了。心想一直在家讀書心裡也過意不去,於是找了兼職工作,多少能當自己的零用錢。所以在準備第3次考試時,我是半工半讀的,並且選擇購買函授,畢竟自己讀了一年,法律又是時時更新,需要接受近期修改的條文或實務見解,那也所幸工作時間不長,方能讓我有足夠時間上課也能專心複習,完整的準備考試。

選擇函授DVD學習可以隨時調整最適合自己的讀書計畫,安排上課時間,並且可以省下面授休息時間,也節省交通時間,以可利用多餘時間讀更多書。除外,對於自己較不熟悉的章節,老師講授完一些內容,便可暫停讓自己消化一下,又或者可以反覆回去複習,加深印象,可以使自己對於科目掌握更具體。

彩色筆記可以使內容的重點更加突出,再加上不用一邊上課一邊作筆記,可以專心聽老師上課,並且還可將自己較不懂的東西再多加補充,可以使筆記內容更加完整,讀起書來更加順暢!除此之外,筆記是將老師在黑板的筆記全部抄下,因此也不用擔心是否有內容遺漏,有時甚至抄到我也省略的部分,可說是相當詳細!

這次四等書記官的師資選擇有A、B兩種,除了選自己較熟悉的老師之外,在刑法也刻意選擇教授司律的老師,因為認為現在四等考試有漸漸三等化,所以選擇教授司律考試的老師,可以讓我對科目更加理解,也可以了解更深入的爭點,以因應考試命題方向的改變。因此我覺得課程安排帶來的幫助是可以讓學員選擇師資,而非僅是單一師資陣容提供選擇,使考生能選擇更符合自己需求的師資,以得到更有效率的讀書方法。

函授的師資,上課內容皆是與面授班同步,完全不用擔心是否會與其他面授班同學的上課內容不同,或有所出入,而可能講授內容不同,漏掉某些重要見解或漏抄筆記。並且函授也擁有兩種的不同師資供考生們選擇,考生可以經過試看後選擇自己較喜歡的老師,這樣上起課來考生也必較上的下去。

加上我也很喜歡彩色板書筆記的設計,真的完全不用為了抄筆記而暫停或往回觀看,以避免浪費與多時間在抄寫筆記上,真的可以節省許多時間。

二、各科目準備要領與時間規劃

國文:
測驗題與公文,我是在考前一、兩個禮拜開始持續做歷屆試題,讓自己熟悉國文語法;作文我則是多看歷屆試題上的擬答,了解怎麼寫才可以語句通順又可以維持標準分數。

法學知識與英文:
在考前2、3個月,就開始在睡前寫三等、四等、五等的歷屆考題,隔天開始讀專業科目前就先對答案,並且訂正。也會將多次出現在歷屆試題上的考古題補充上筆記,例如憲法鄒修條文第2、3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等等,有時候在網上看到其他考生提供的背誦口訣,也會補充上去,增加自己記憶。至於英文,就是從歷屆試題上將不會的單字筆記下來,因為多寫考古題就會發現部分單字的出現率重複性很高,也是能記多少算多少。

民法:
在大學民法這科就是我比較弱的科目,所以在準備時偏向打好基礎,先把基本概念弄清楚後才慢慢加深觀念。所以在上民法時,就格外認真,便會把筆記沒寫上,但認為是重點的部分補充上筆記。

而今年是民法加入測驗題的第一年,所以當知道這消息時,便上網下載歷屆有考民法測驗題的考古題來練習,發現民法測驗題大多考債各篇的旅客運送、寄託、借貸,或是物權篇的地上權、質權、典權等等,抑或是親屬、繼承申論題較不常出現的法條內容、爭點,都是相較於申論題是較為冷門的條文,所以在考前2、3個禮拜便會反覆記憶這些條文,以加深記憶。並且今年大法官又釋出有關民法的釋字,所以對於考試前的重要實務見解、釋字,甚或是修法,都會加強背誦。

刑法:
因為對於刑法相較熟悉,所以在準備時選擇教授司律課程的老師,再加上前面提及的四等考試有三等化的趨勢,為了避免被突襲,就將自己的刑法深入學習。

準備刑法的過程,就是主要記實務見解對特定行為人的犯罪行為如何認定,再加上較多數學者認為的學說見解一起記憶,在考試時便可併陳,再採取自己較能接受的見解採納。
而刑法今年也是第一年加入測驗題,所以我也在考前幾個禮拜加強刑罰論、累犯、緩刑等等,相較申論題教不會出考題的條文反覆複習,加深印象。並且考前2、3個月便開始練習考古題。

今年大法官釋字也有對於刑法累犯條文的解釋,所以也有重複讀了該兩篇解釋多次。加上刑法也有大修法,那也是我這次準備的重點部分。

行政法概要:
大學時我的行政法是最弱的一科,所以上函授老師的課,讓我深獲更多,也讓我的基礎更穩固。

行政法除了跟著老師的上課進度複習外,因為行政法這科很重實務見解(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大法官釋字等等),於是在上課時就特別將重要的決議、釋字補充在分科六法上,再加上老師上課會補充許多學者見解,無論是多數說抑或是少數說,因此在複習時,就會盡力的將不同見解及實務見解記起來,這樣才能在考試時增加自己的答題內容。

那因為108年是第一次考行政法,對於命題方向、題型上不太清楚,所以在考前3個月,我便開始複習考古題,無論是測驗題或申論題,因為測驗題可以使我記憶那些申論題不太會出成考題的條文,申論題可以讓我對於各爭點上的見解再加深印象,這樣反覆練習,再將不熟悉或近期見解補充上筆記。

民事訴訟法;
很多學習民訴的人都說這科好難,其實對我來說也不例外。那這次上函授,第一次接觸老師的課,一開始其實覺得老師講解的內容怎麼跟我之前學習的方式似乎不太相同,但跟著老師的上課節奏複習,漸漸地覺得好像沒有這麼難懂了民訴。於是就穩穩地跟著老師的上課進度,再加上考前2個月的考古題練習,來準備這一科。
除此之外,我也更加注意今年在民訴法上有沒有什麼重要條文修法,畢竟四等書記官最容易的抓題方向,就是修法的條文,再加上去年考古題即是考修法條文, 讓我今年更加注意修法動態。

刑事訴訟法:
相同的,因為選擇了函授,於是讀書進度就是跟著老師的上課進度進行。但因為今年有報考高普考廉政,所以多了兩次刑訴法練筆的機會。可以在考完高普考時,知道自己哪裡還比較不熟及今年命題方向、熱點落在哪兒,在考前一個月特別衝刺這部分。

那近年刑訴法有重點修法(閱卷權、羈押相關要件),於是我也著重這方面的條文,還有會上網搜尋近期法院的重要判決,看看實務見解對於特定問題是採如何的看法,來補強自己的實務見解。

特別感謝:
這次上課特別感謝行政法的老師,第一次上老師的課,就可以感受到為何網路上有這麼多人推薦老師的課程了。老師的上課內容很佔自己的步調,並且會補充許多筆記使學生增加爭點的不同見解,以避免獨門暗器,也會時時更新實務見解,此外,在每一單元上完老師皆會講解每一題歷屆考題,也可以從中知道現在與過去見解的比較,又或如果有什麼題目紹敘述不完備之處,老師亦會多加修正,給我們最正確的行政法知識。雖然這次行政法的成績不甚亮眼,但如果沒有老師的話,分數可能更糟。加上老師上課很有趣,不會覺得行政法這科死氣沉沉的,因此每每都會很期待上老師的課。

三、給學弟妹們的建議
師資的實力是大家歷歷在目的,但除了有厲害的老師外,自己也需要多加努力一番。考試這條路很辛苦,不過你已經有了上榜的工具,加上自己好好利用,相信上榜已經離你們不遠了!希望明年就能看見大家的名字在榜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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