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成績計算調整(自112年1月1日施行)

  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建築設計、藥事行政與法規、景觀與都市設計三科目成績未達50分,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或實地測驗成績未達60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單採筆試之類科 1.高考三級: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2.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類科 1.高考三級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及普考新聞廣播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實地測驗成績占總成績20%。
2.高考三級技藝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實地測驗成績占總成績40%。
併採筆試與口試類科 口試成績,以口試委員評分總和之平均成績計算之,總成績及筆試成績之計算,依下列各款為之:
1.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90%,口試成績占總成績10%。
2.高考三級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建築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公職防疫醫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及公職藥師等十四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口試成績占總成績30%。筆試成績以專業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112年高普考刪除考公文

  考試院院會5/27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3條、第7條、第12條及第2條附表一、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高普考試國文刪除列考公文,高考三級全面提升英文占分比重,並將英文檢定納入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列實務經驗年限條件;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免列考普通科目,並增加第二試口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均調整口試占分比重為30%,筆試占分比重為70%,上述修正均自112年考試開始適用。

 

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國文科目刪除列考公文。

二、調整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比重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三、修正高考三級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應考人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款之一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一定等級以上。

四、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訂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2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之規定。

五、增列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分筆試與口試二試舉行,並免列考普通科目,同時修正專業科目為2科。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口試占總成績比重均修正為30%;筆試占比修正為70%。

 

 


高普考成績計算(111年)

高普考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建築設計、藥事行政與法規、景觀與都市設計三科目成績未達50分,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或實地測驗成績未達60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項目

成績計算

單採筆試之類科

1.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占20%,專業科目占80%。
2.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

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類科

1.高考三級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及普考新聞廣播類科,筆試成績占80%,實地測驗成績占20%。
2.高考三級技藝類科,筆試成績占60%,實地測驗成績占40%。

併採筆試與口試類科

1.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筆試成績占90%,口試成績占10%。
2.高考三級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公職防疫醫師及公職食品技師等十一類科,筆試成績占80%,口試成績占20%。

 

高普考考試科目(111年)

高普考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同時舉行,除上開類科外,其餘類科均採筆試方式舉行。

高普考為類科最豐富的國家考試,各種所學及專業背景多能找到適合的考試類科,且考試科目與「地方特考」、「初等考」等考試相同,經由投考組合規劃,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

(一)普通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高考三級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普通考試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二)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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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類科:考科較無門檻,適合所有考生投考,缺額多上榜機會高。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戶政、客家事務行政)

 

商管類科:商學、管理相關考科,考試機會多,投資報酬率高。

(財稅行政、財稅法務、會計、金融保險、統計、財務審計、績效審計、財經廉政、經建行政、商業行政)

 

法學類科:法學相關類科,適合具備法律基礎知識的你。

(法制、法律廉政、智慧財產行政、公平交易管理)

 

其他專才:各類專業類科,具備專業知識的你更具優勢。

(公職社會工作師、衛生行政、地政、交通行政、觀光行政、航運行政、體育行政、新聞、農業行政、圖書資訊管理)

 

技術類科:需相關科系畢業才能報考,競爭少,錄取率高。

(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處理、交通技術、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測量製圖)

 


高普考行政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一般行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公共管理
4.政治學
5.公共政策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公共管理概要
◎4.政治學概要

 

一般民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公共政策
4.地方政府與政治
5.政治學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地方自治概要
◎4.政治學概要

 

人事行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4.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
5.現行考銓制度

6.各國人事制度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
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社會行政

◎1.行政法
2.社會工作
3.社會學
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5.社會研究法
6.社會福利服務

※1.行政法概要
◎2.社會工作概要
◎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4.社會研究法概要

 

勞工行政

◎1.行政法
2.就業安全制度
3.勞資關係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5.經濟學
6.社會學

※1.行政法概要
2.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3.勞資關係概要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教育行政

◎1.行政法
2.教育心理學
3.教育測驗與統計
4.教育哲學
5.教育行政學
6.比較教育

※1.行政法概要
2.心理學概要
3.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4.教育概要

 

文化行政

1.世界文化史
2.本國文學概論
3.藝術概論
4.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5.文化人類學
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1.世界文化史概要
2.本國文學概要
3.藝術概要
4.文化行政概要

 

 

戶政

◎1.行政法
2.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3.國籍與戶政法規

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5.地方政府與政治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1.行政法概要
※2.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客家事務行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社會學
4.公共政策
5.客家歷史與文化
6.客家政治與經濟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4.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高普考商管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財稅行政

◎1.財政學
◎2.會計學
◎3.稅務法規
◎4.民法
◎5.租稅各論
◎6.經濟學

◎1.財政學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稅務法規概要
◎4.民法概要

財稅法務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4.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5.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6.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

會計

◎1.財政學
◎2.中級會計學
◎3.成本與管理會計
◎4.政府會計
◎5.審計學
◎6.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1.會計學概要
◎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3.政府會計概要
◎4.審計學概要

金融保險

◎1.會計學
◎2.經濟學
3.貨幣銀行學
4.保險學
5.金融保險法規
6.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1.會計學概要
※2.經濟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4.保險學概要

統計

◎1.經濟學
2.統計學
3.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
4.資料處理

5.抽樣方法
6.迴歸分析

※1.經濟學概要
2.統計學概要
3.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4.資料處理概要

財務審計

◎1.政府會計
◎2.審計學(含政府審計)
3.審計應用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4.財報分析

5.管理會計
6.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

績效審計

1.財務行政
◎2.審計學
3.審計應用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4.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5.公共管理
6.公共政策

 

 

/

財經廉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4.心理學
5.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6.社會學

※1.行政法概要
※2.財政學概要與經濟學概要
3.心理學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經建行政

◎1.經濟學
2.統計學
3.貨幣銀行學
4.國際經濟學
5.公共經濟學
6.商事法

※1.經濟學概要
2.統計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4.國際經濟學概要

商業行政

◎1.行政法
◎2.經濟學
◎3.民法
4.貨幣銀行學
5.公司法
6.證券交易法

※1.行政法概要
※2.經濟學概要
◎3.民法概要
4.商業概論

 

 

高普考法學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法律廉政

◎1.行政法
2.刑法
3.刑事訴訟法
4.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行政學
6.社會學

※1.行政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刑事訴訟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法制

◎1.行政法
2.刑法、
◎3.民法
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5.立法程序與技術
6.商事法

 

/

智慧財產行政

◎1.行政法
2.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3.民法
4.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5.公平交易法

6.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

公平交易管理

1.◎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2.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3.◎行政法
4.◎經濟學
5.產業經濟學、
6.公司法

 

/

 

 

高普考其他專才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公職社會工作師

◎1.行政法
2.社會工作實務
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衛生行政

1.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3.衛生行政(包括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4.衛生法規與倫理

5.流行病學
6.生物統計學

◎1.衛生行政學概要
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3.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地政

1.土地登記
2.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3.土地法規

4.土地經濟學
5.土地政策
6.不動產估價

1土地登記概要
2.民法物權編概要
3.土地法規概要
4.土地利用概要

交通行政

1.運輸管理學
2.運輸學
3.運輸經濟學
4.運輸規劃學
5.交通行政
6.交通政策

1.運輸管理學概要
2.運輸學概要
3.運輸經濟學概要
4.交通行政概要

觀光行政

1.觀光學
2.觀光行銷學
3.觀光行政與法規
4.旅運經營學
5.觀光資源規劃
6.觀光英語(或選試觀光日語)

1.觀光學概要
2.觀光行銷學概要
3.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4.旅運經營學概要

航運行政

1.海運學
2.航業經營管理
3.港埠經營管理
4.航運與港埠政策
5.物流運籌管理
6.航港法規

1.海運學概要
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3.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4.航港法規概要

體育行政

◎1.行政法
2.世界體育史
3.運動自然科學
4.體育行政與管理
5.體育原理
6.運動社會學

 

 

/

新聞

1.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2.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3.傳播理論
4.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5.新聞英文
6.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土耳其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1.新聞學概要
2.國際現勢概要
3.傳播法規概要
4.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選試科目)

農業行政

◎1.行政法
2.農業發展與政策
3.農業概論
4.農業經濟學
5.農產運銷
6.統計學

1.農業經濟學概要
2.農業概要
3.農業行政概要
4.農業推廣概要

圖書資訊管理

1.圖書館管理
2.圖書資訊學
3.技術服務
4.讀者服務
5.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1.圖書資訊學概要
2.技術服務概要
3.讀者服務概要
4.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僑務行政

◎1.行政法
2.國際政治經濟學
3.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4.僑務行政

5.比較政府
6.兩岸關係

※1.行政法概要
2.國際政治經濟學概要
3.兩岸關係概要
4.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高普考技術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土木工程

1.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2.測量學

3.結構學
4.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5.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6.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1.工程力學概要
2.測量學概要
3.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4.土木施工學概要

機械工程

1.機械設計
2.機械製造學(含機械材料)
3.熱力學

4.流體力學
5.自動控制
6.工程力學(含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1.機械設計概要
2.機械製造學概要
3.機械力學概要
4.機械原理概要

電力工程

1.電子學
◎2.工程數學
3.電路學
4.電機機械
5.計算機概論
6.電力系統

1.電子學概要
2.基本電學
3.電工機械概要
4.輸配電學概要

電子工程

1.電子學
◎2.工程數學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磁學
6.半導體工程

1.電子學概要
2.基本電學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儀表概要

電信工程

1.電子學
◎2.工程數學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磁學
6.通信與系統

1.電子學概要
2.基本電學
※3.計算機概要
4.通信系統概要

資訊處理

1.資料結構
2.程式設計
3.資通網路與安全
4.系統專案管理
5.資料庫應用
6.資訊管理

※1.計算機概要
2.程式設計概要
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4.資料處理概要

交通技術

1.運輸學
2.交通工程
3.運輸規劃學
4.交通安全
5.運輸工程
6.交通統計

1.交通工程概要
2.運輸規劃概要
3.交通統計概要
4.交通安全概要

衛生技術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2.生物技術學
3.公共衛生學
4.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
5.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2.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3.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農業技術

1.作物生理學
2.作物學
3.作物生產概論
4.土壤學
5.作物育種學
6.試驗設計

1.作物改良概要
2.作物概要
3.植物保護概要
4.土壤與肥料概要

測量製圖

1.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2.地理資訊系統

3.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4.大地測量(包括測量平差法)
5.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6.地圖學

1.測量學概要
2.測量平差法概要
3.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4.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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