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轉自:中央社】 更新日期: 2018/2/1 下午 02:37:54
107年警察、一般警察、鐵路考試,訂於6/9(六)至6/11(一)舉行。
除特定類別集中於台北應考,其他共分設8考區
考試院說明,這3項考試除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二試、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4類科第二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其餘考試均分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8考區舉行。
警察特考合計招考2,695名 (三等400名、四等2295名)
其中,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14類組400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5類組2,295名,合計2,695名;
一般警察特考合計招考2,467名 (二等2名、三等73名、四等2392名)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二等考試設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等2類組2名、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7類組73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4類組2,392名,合計2,467名;
鐵路特考合計招考1557名 (高員級28名、員級175名、佐級1354名)
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考試,設法律廉政等6類科28名、員級考試設法律廉政等9類科175名、佐級考試設事務管理等10類科1,354名,合計1,557名。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事項,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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