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高普考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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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普考自108年以來已討論多次考科簡併相關事項,12/7考選部再度公告考科簡併草案,高考三級79類科修正為列考四科專業科目,15類科修正為列考五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 科修正為列考三科專業科目。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將本案施行日期明定為113年1 月1日。

 

  考選部最新公告於111年11月24日召開第13屆第114次會議,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調整方案

  初步檢討結果為高考三級考試計79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2科目、15類科可減列1科目、7類科維持列考6科目;普通考試計66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1科目、5類科維持列考4科目。

 

目錄

●普考四等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 普考四等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高普考】普考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50%) 「※」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111年普考四等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一般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六、公共管理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公共管理概要」。

一般民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六、地方自治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地方自治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政治學概要」。

客家事務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六、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客家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戶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六、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三、行政法概要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原住民族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六、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臺灣原住民
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五、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意見,刪除「行政學概要」。

僑務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國際政治經濟學概要
五、兩岸關係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選試科目)

※三、行政法概要四、國際政治經
濟學概要五、兩岸關係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
、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選試科目)

未修正。

社會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社會工作概要
五、社會研究法概要
◎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社會工作概要
◎五、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研究法概要」。

勞工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勞資關係概要
五、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六、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勞資關係概要
五、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文化行政

三、本國文學概要
四、世界文化史概要
五、藝術概要六、文化行政概要

三、本國文學概要
四、藝術概要五、文化行政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文化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世界文化史概要」。

教育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教育概要
五、心理學概要
六、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教育概要
五、教育行政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心理學概要」,修正「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為「教育行政
學概要」。

博物館管理

三、博物館學概要
四、社會教育概要
五、博物館管理概要
六、本國文化史概要

三、博物館學概要
四、博物館管理概要
五、本國文化史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故宮博物院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教育概要」。

視聽製作

三、影視製作學概要
四、大眾傳播學概要
五、攝影學概要六、編導概要

三、影視製作學概要
四、大眾傳播學概要
五、攝影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外交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編導概要」。

新聞

三、新聞學概要四、國際現勢概要
五、傳播法規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三、新聞學概要四、國際現勢概要
五、傳播法規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未修正。

新聞廣播

三、新聞學概要
四、新聞廣播概要(包括廣播實務)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六、實地測驗: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選試科目)

三、新聞廣播概要(包括廣播實務)
四、傳播理論概要
五、實地測驗: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
(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外交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新聞學概要」、「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增加列考「傳播理論概要」。

圖書資訊管理

◎三、圖書資訊學概要
四、技術服務概要
五、讀者服務概要
六、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三、圖書資訊學概要
四、技術服務概要
五、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讀者服務概要」。

檔案管理

三、檔案學概要
四、檔案技術及應用服務概要
五、本國近現代史概要
六、檔案數位典藏及資訊系統概要

三、檔案管理學概要
四、檔案技術及應用服務概要
五、檔案數位典藏及資訊系統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發展委員會等機關意見,修正「檔案學概要」為「檔案管理學概要」,刪除「本國近現代史
概要」。

人事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六、心理學概要(包括諮商與輔導)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現行考銓制度概要」、「心理學概要」,增加列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財稅行政

◎三、財政學概要
◎四、稅務法規概要
◎五、會計學概要
◎六、民法概要

◎三、稅務法規概要
◎四、會計學概要
◎五、民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財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財政學概要」。

金融保險

◎三、會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貨幣銀行學概要
六、保險學概要

◎三、會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貨幣銀行學概要
六、保險學概要

未修正。

會計

◎三、會計學概要
◎四、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五、審計學概要
◎六、政府會計概要

◎三、會計學概要
◎四、會計法規概要
◎五、政府會計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審計學概要」,增加列考「會計法規概要」。

統計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六、資料處理概要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資料處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統計實務概要」。

法律廉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刑法概要
六、刑事訴訟法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等機關意見,合併「刑法概要」、「刑事訴訟法概要」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財經廉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
、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心理學概要
※六、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心理學概要」。

經建行政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國際經濟學概要
六、貨幣銀行學概要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貨幣銀行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國際經濟學概要」。

工業行政

三、統計學概要
四、工業管理概要
五、工程經濟概要
※六、計算機概要

三、統計學概要
四、工業管理概要
五、工程經濟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計算機概要」。

商業行政

※三、行政法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民法概要
六、商業概要

※三、行政法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商業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民法概要」。

農業行政

三、農業概要
四、農業經濟學概要
五、農業行政概要
六、農業推廣概要

三、農業概要
四、農業經濟學概要
五、農業行政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農業推廣概要」。

觀光行政

三、觀光學概要
四、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五、旅運經營學概要
六、觀光行銷學概要

三、觀光學概要
四、旅運經營學概要
五、觀光行銷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交通行政

三、運輸學概要
四、運輸經濟學概要
五、運輸管理學概要
六、交通行政概要

三、運輸學概要
四、運輸經濟學概要
五、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運輸管理學概要」,修正「交通行政概要」為「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航運行政

三、海運學概要
四、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五、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六、航港法規概要

三、海運學概要
四、航港經營管理概要
五、航港法規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航業經營管理概要」、「港埠經營管理概要」為「航港經營管理概要」。

地政

三、土地法規概要
四、土地利用概要
五、民法物權編概要
六、土地登記概要

三、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四、土地利用概要
五、民法物權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高雄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合併「土地法規概要」、「土地登記概要」為「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衛生行政

◎三、衛生行政學概要
四、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五、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六、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三、衛生行政學概要
四、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五、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環保行政

三、環保行政學概要
四、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五、環境科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保行政學概要」。

 

 

 

111年普考四等考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農業技術

三、作物概要
四、作物改良概要
五、植物保護概要
六、土壤與肥料概要

三、作物概要
四、植物保護概要
五、土壤與肥料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作物改良概要」。

園藝

三、園藝學概要
四、果樹與蔬菜概要
五、花卉與造園概要
六、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概要

三、果樹與蔬菜概要
四、花卉與造園概要
五、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園藝學概要」。

林業技術

三、森林生態學概要(包括保育)
四、林產學概要
五、育林學概要
六、森林經營學概要

三、森林生態學概要
四、林產學概要
五、育林學概要
六、森林經營學概要

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列考科目數維持四科,科目名稱酌作修正。

漁業技術

三、水產概要
四、航海學概要
五、漁具漁法學概要
六、漁場學概要(包括水產資源)

三、水產資源學概要
四、漁具漁法學概要
五、漁場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修正「水產概要」為「水產資源學概要」,刪除「航海學概要」。

養殖技術

三、水產概要
四、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五、飼料與餌料概要
六、魚病學概要

三、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四、飼料與餌料概要
五、魚病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水產概要」。

動物技術

※三、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四、畜產加工概要
五、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六、畜牧學概要

※三、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四、畜產加工概要
五、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畜牧學概要」。

自然保育

三、生態學概要
四、保育生物學概要
五、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概要
六、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概要

三、生態學概要
四、保育生物學概要
五、生物多樣性及自然經營管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概要」
,修正「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概要」為「生物多樣性及自然保育經營管
理概要」。

土木工程

三、工程力學概要
四、測量學概要
五、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六、土木施工學概要

三、材料力學概要
四、測量學概要
五、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六、土木施工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修正「工程力學概要」為「材料力學概要」,列考科目數維持四科。

水利工程

三、水資源工程概要
四、流體力學概要
五、土壤力學概要
六、水文學概要

三、流體力學概要
四、水文學概要
五、水利工程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水利署等機關意見,刪除「土壤力學概要」,修正「水資源工程概要」為「水利工程概要」。

環境工程

三、流體力學概要
四、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五、水處理工程概要
六、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三、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四、水處理工程概要
五、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流體力學概要」。

水土保持工程

三、土壤沖蝕及水土保持概要
四、植生工程概要
五、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六、坡地保育概要

三、水土保持概要(包括植生工法)
四、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五、坡地保育概要(包括沖蝕原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土壤沖蝕及水土保持概要」
、「植生工程概要」為「水土保持概要(包括植生工法)」,修正「坡地保育概要」為「坡地保育概要(包括沖蝕原理)」。

建築工程

三、工程力學概要
四、施工與估價概要
五、營建法規概要
六、建築圖學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三、施工與估價概要
四、營建法規概要
五、建築圖學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力學概要」。

採礦工程

三、地質學概要
四、選礦學概要
五、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六、採礦學概要

三、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四、選礦學概要
五、採礦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合併「地質學概要」、「礦物與岩石學概要」為「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測量製圖

三、測量學概要
四、測量平差法概要
五、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六、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三、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四、誤差理論概要
五、空間資訊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測量學概要」、「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為「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刪除「測量平差法概要」、「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增加列考「誤差理論概要」、「空間資訊概要」。

都市計畫技術

三、都市區域計劃概要
四、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
五、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六、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三、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
四、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五、土地使用計畫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都市區域計劃概要」、「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為「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

景觀

三、景觀學概要
四、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
五、景觀工程概要
六、景觀設計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三、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
四、景觀工程概要
五、景觀設計概要(考試時間三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景觀學概要」。

衛生技術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四、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五、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六、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三、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四、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五、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臺北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刪除「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食品衛生檢驗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
四、食品分析與檢驗概要
五、食品化學概要
六、食品微生物學概要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
四、食品檢驗分析與化學概要
五、食品微生物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食品分析與檢驗概要」、「食品化學概要」為「食品檢驗分析與化學概要」。

交通技術

三、交通工程概要
四、運輸規劃概要
五、交通統計概要
六、交通安全概要

三、交通工程概要
四、運輸規劃學概要
五、交通安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交通統計概要」。

航海技術

三、航海學概要
四、船藝學概要
五、航行設備概要
六、海事英文

三、航海學概要
四、船藝學概要
五、航行設備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海事英文」。

輪機技術

三、船舶主機概要
四、船舶輔機概要
五、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概要
六、船舶法規概要

三、船舶主機概要
四、船舶輔機概要
五、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船舶法規概要」。

航空駕駛

三、航行學概要
四、航空氣象概要
五、飛航管制概要(包括飛航規則)
六、載重平衡概要

三、航行學概要
四、航空氣象概要
五、載重平衡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飛航管制概要(包括飛航規則)」。

工業工程

三、人因工程概要
四、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概要
五、生產計畫與管制概要
六、設施規劃概要

三、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概要
四、生產計劃與管制概要
五、設施規劃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人因工程概要」。

職業安全衛生

三、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概要
四、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五、職業衛生概要
六、安全工程概要

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四、職業衛生概要
五、安全工程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概要」、「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電力工程

三、基本電學
四、電工機械概要
五、輸配電學概要
六、電子學概要

三、電工機械概要
四、輸配電學概要
五、電子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基本電學」。

電子工程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電子儀表概要

※三、計算機概要
四、電子學概要
五、電子儀表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意見,刪「基本電學」。

電信工程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通信系統概要

※三、計算機概要
四、電子學概要
五、通信系統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基本電學」。

資訊處理

※三、計算機概要
四、資料處理概要
五、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六、程式設計概要

※三、計算機概要
四、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五、程式設計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資料處理概要」,修正「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為「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機械工程

三、機械原理概要
四、機械力學概要
五、機械製造學概要
六、機械設計概要

三、機械力學概要
四、機械製造學概要
五、機械設計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機械原理概要」。

航空器維修

三、旋翼機基本維修概要
四、航空發動機概要
五、旋翼機原理
六、旋翼機地面勤務處理

三、旋翼機基本維修概要
四、航空發動機概要
五、旋翼機原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旋翼機地面勤務處理」。

環保技術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科學概要」。

環境檢驗

三、分析化學概要
四、儀器分析概要
五、環境化學概要
六、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三、分析化學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儀器分析概要」。

化學工程

三、工業化學概要
◎四、有機化學概要
五、分析化學概要
六、化工機械概要

三、工業化學概要
四、分析化學概要
五、化工機械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等機關意見,刪除「有機化學概要」。

天文

三、天文學概要
四、天文觀測概要
五、微積分
六、普通物理學概要

三、天文觀測概要
四、微積分
五、普通物理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天文學概要」。

氣象

三、大氣科學概要
四、微積分
五、天氣學概要(包括基礎天氣分析與基礎大氣動力學)
六、大氣測計學概要

三、大氣科學概要
四、天氣學概要(包括基礎天氣分析與基礎大氣動力學)
五、大氣測計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微積分」。

地震測報

三、觀測地震學概要
四、地球物理概要
五、地震學概要
六、地球物理數學概要

三、地球物理概要
四、地震學概要
五、地球物理數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測地震學概要」。

消防技術

三、消防法規概要
四、火災學概要
五、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六、消防戰技概要(包括災害防救計畫、應變與救護)

三、消防法規概要
四、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五、消防戰技概要(包括災害防救計畫、應變與救護)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
「火災學概要」。

技藝

三、工藝材料學概要
四、美學概要
五、基本設計
六、圖學概要

三、工藝材料學概要
四、美學概要
五、圖學概要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等機關意見,刪除「基本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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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最新公告於111年11月24日召開第13屆第114次會議,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調整方案

  初步檢討結果為高考三級考試計79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2科目、15類科可減列1科目、7類科維持列考6科目;普通考試計66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1科目、5類科維持列考4科目。

  考選部並表示,本次修正應試專業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除尊重用人機關意見外,並期望能達到聚焦考試類科核心職能,預定12月底前完成法制作業。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將本案施行日期明定為113年1 月1日。

 

目錄

● 高考三級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 高考三級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高普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附註:

一、本表技術人員類科第一款資格中未列明之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其所修課程與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某一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但藥事、公職獸醫師類科不適用。前揭專業科目有二科以 上相同者亦得報考該類科之規定,自本規則第四條附表三於中華民國○年○月

○日施行之日起至○年○ 月○日止,仍得依修正前之專業科目認定之。

 

二、本表第二款資格所稱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乙等考試;所稱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丙等考試;所稱相當類科,係指同職系下各考試類科。第三款資格所稱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係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所載得應高等考試之類科。

三、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

附註:

一、本表技術人員類科第一款資格中未列明之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其所修課程與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某一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但藥事、公職獸醫師類科不適用。

 

二、本表第二款資格所稱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乙等考試;所稱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係指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後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丙等考試;所稱相當類科,係指同職系下各考試類科。第三款資格所稱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係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所載得應高等考試之類科。

 

三、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一、附註二、三未修正。

 

二、配合本規則第四條附表三將高考三級應試專業科目調整,自中華民國○年○月

○日施行,為免適用本表附註一原規定「技術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之應考人,於本次修正施行後無法應考,爰作五年緩衝規定,以為過後之特種考試四等考試、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之特種考試丙等考試;所稱相當類科,係指同職系下各考試類科。第三款資格所稱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係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所載得應高等考試之類科。

 

三、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高普考】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50%) 「※」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111年高考行政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一般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政治學
六、公共政策
七、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八、公共管理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政治學
六、公共政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公共管理」。

一般民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五、政治學六、公共政策
七、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八、地方政府與政治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五、政治學
六、地方政府與政治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公共政策」、「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客家事務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五、社會學
六、公共政策
七、客家歷史與文化
八、客家政治與經濟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客家歷史與文化
六、客家政治與經濟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客家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學」、「公共政
策」。

戶政

◎三、行政法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六、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七、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八、地方政府與政治

◎三、行政法
四、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五、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六、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移民政策與法規」、「地方政府與政治」。

原住民族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臺灣原住民族史
六、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七、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八、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六、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意見,刪除「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合併「臺灣原住民族史」、「臺灣原住民族文化」為「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僑務行政

◎三、行政法
四、國際政治經濟學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選試科目)
六、僑務行政
七、比較政府
八、兩岸關係

◎三、行政法
四、國際政治經濟學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六、僑務行政
七、比較政府
八、兩岸關係

未修正。

社會行政

◎三、行政法
四、社會福利服務五、社會學
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七、社會研究法
八、社會工作

◎三、行政法
四、社會福利服務五、社會學
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七、社會研究法
八、社會工作

未修正。

勞工行政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
五、勞資關係
六、就業安全制度
七、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八、社會學

◎三、行政法
四、勞資關係
五、就業安全制度
六、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學」、「經濟學」。

公職社會工作

一、社會工作實務
二、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一、社會工作實務
二、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未修正。

文化
行政

三、世界文化史
四、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五、本國文學概論
六、藝術概論
七、文化人類學
八、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三、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四、本國文學概論
五、藝術概論六、文化人類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文化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世界文化史」、合併「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為「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教育行政

◎三、行政法
四、教育行政學
五、教育心理學
六、教育哲學
七、比較教育
八、教育測驗與統計

◎三、行政法
四、教育行政學
五、教育心理學
六、教育哲學
七、比較教育
八、教育測驗與統計

未修正。

體育行政

◎三、行政法
四、世界體育史
五、運動自然科學
六、體育行政與管理
七、體育原理
八、運動社會學

◎三、行政法
四、世界體育史
五、運動自然科學
六、體育行政與管理
七、運動社會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體育原理」。

國際文教行政

三、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四、教育行政學
五、國際關係
六、世界文化
七、比較教育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馬來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除英文外,其餘語文兼試基礎英文,占百分之三十)(
選試科目)

三、教育行政學四、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五、國際關係與現勢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馬來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除英文外,其餘語文兼試基礎英文,占百分之三十)(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意見,刪除「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世界文化史」,增加列考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合併為「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修正「國際關係」為「國際關係與現勢」。

博物館管理

三、博物館學導論
四、本國文化史
五、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
六、博物館管理
七、世界藝術史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三、博物館學
四、本國文化史
五、世界藝術史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故宮博物院等機關意見,刪除「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博物館管理」,修正「博物館學導論」為「博物館學」。

視聽製作

三、大眾傳播學
四、影視製作原理
五、攝影與圖文傳播
六、紀錄片企畫與編導
七、視覺傳播
八、美學

三、大眾傳播學
四、影視製作原理
五、攝影與圖文傳播
六、紀錄片企畫與編導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外交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視覺傳播」、「美學」。

新聞

三、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四、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五、傳播理論
六、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七、新聞英文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選試科目)

三、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四、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五、傳播理論
六、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七、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新聞英文」。

圖書資訊管理

三、圖書館管理
四、圖書資訊學
五、技術服務
六、讀者服務
七、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八、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三、圖書館管理四、圖書資訊學五、技術服務
六、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教育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讀者服務」、「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史料編纂

三、本國近現代史
四、世界近現代史
五、本國近代政治制度史
六、史學方法論
七、本國史學史
八、圖書檔案管理

三、本國近現代史
四、世界近現代史
五、史學方法論
六、本國史學史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史館等機關意見,刪除「本國近代政治制度史」、「圖書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

三、檔案學
四、本國近現代史
五、檔案管理
六、檔案技術服務
七、檔案應用服務
八、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三、檔案管理學
四、檔案技術服務
五、檔案應用服務
六、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家發展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本國近現代史」,合併「檔案學」、「檔案管理」為「檔案管理學」。

人事行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各國人事制度
六、現行考銓制度
七、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八、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六、現行考銓制度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各國人事制度」、「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增加列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財稅行政

◎三、財政學
◎四、經濟學
◎五、民法
◎六、會計學
◎七、租稅各論
◎八、稅務法規

◎三、財政學
◎四、民法
◎五、會計學
◎六、稅務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財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經濟學」、「租稅各論」。

金融保險

◎三、會計學
◎四、經濟學
五、金融保險法規
六、貨幣銀行學
七、保險學
八、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三、會計學
◎四、經濟學
五、貨幣銀行學六、保險學
七、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金融保險
法規」。

財稅法務

◎三、民法
四、民事訴訟法
五、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六、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八、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三、民法
四、民事訴訟法五、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六、稅務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財政部意見,合併「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為「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合併「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為「稅務法規」。

會計

◎三、財政學
◎四、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五、中級會計學
◎六、成本與管理會計
◎七、政府會計
◎八、審計學

◎三、財政學
◎四、會計審計法規
◎五、中級會計學
◎六、成本與管理會計
◎七、政府會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意見,刪除「審計學」。

審計

◎三、審計學(包括
政府審計)四、財務行政
五、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六、公共政策
七、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八、公共管理

◎三、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四、財務行政
五、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六、公共政策
七、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審計部意見,刪除「公共管理」。

法制

◎三、行政法
四、立法程序與技術
◎五、民法六、刑法
七、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八、商事法

◎三、行政法
四、立法程序與技術
◎五、民法六、刑法
七、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商事
法」。

國際經貿法律

三、國際公法
◎四、經濟學
五、世界貿易組織法規
六、國際貿易實務
(包括貿易救濟實務)
七、貿易政策與法規(包括貿易救濟法規)
八、商事法

三、國際公法
◎四、經濟學
五、國際貿易實務(包括貿易救濟實務)
六、商事法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貿易政策與法規(包括貿易救濟法規)」

法律廉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社會學
六、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七、刑法
八、刑事訴訟法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六、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意見,刪除「社會學」、合併「刑法」、「刑事訴訟法」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財經廉政

◎三、行政法
◎四、行政學
五、社會學
六、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七、心理學
◎八、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三、行政法
四、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五、心理學
◎六、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法務部意見,刪除「行政學」、「社會學」。

經建行政

三、統計學
◎四、經濟學
五、國際經濟學
六、公共經濟學
七、貨幣銀行學
八、商事法

三、統計學
◎四、經濟學
五、公共經濟學六、貨幣銀行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國際經濟學」、
「商事法」。

公平交易管理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
◎五、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六、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七、產業經濟學
八、公司法

◎三、行政法
◎四、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五、公平交易法六、產業經濟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公平交易委員會意見,刪除「經濟學」、「公司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工業行政

三、統計學
四、人力資源管理
五、工業管理
六、產業經濟學
七、計算機概論
八、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三、統計學四、工業管理
五、產業經濟學六、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人力資源管理」、「計算機概論」。

商業行政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
◎五、民法
六、公司法
七、證券交易法
八、貨幣銀行學

◎三、行政法
◎四、經濟學五、公司法
六、證券交易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民法」、「貨幣銀行學」。

農業行政

◎三、行政法
四、農業概論
五、農業經濟學
六、農業發展與政策
七、農產運銷
八、統計學

◎三、行政法
四、農業經濟學
五、農業發展與政策六、農產運銷
七、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農業概論」。

漁業行政

◎三、行政法
四、水產概論
五、漁業法規(包括漁業法、漁港法、漁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六、漁業管理
七、國際關係及談判
八、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三、行政法四、水產概論五、漁政管理
六、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漁業法規(包括漁業法、漁港法、漁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國際關係及談判」,修正「漁業管理」為「漁政管理」。

智慧財產行政

◎三、行政法
四、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五、民法
六、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七、公平交易法
八、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三、行政法
◎四、民法
五、公平交易法
六、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觀光行政

三、觀光學
四、觀光行銷學
五、觀光行政與法規
六、觀光資源規劃
七、旅運經營學
八、觀光英語或觀光日語(選試科目)

三、觀光學
四、觀光資源規劃
五、旅運經營學
六、觀光英語或觀光日語(選試科目)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光行銷學」、「觀光行政與法規」。

海洋行政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五、行政法
六、海洋政策
七、海洋與海岸管理
◎八、海洋事務總論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五、海洋與海岸管理
◎六、海洋事務總論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海洋委員會意見,刪除「行政法」、「海洋政策」。

交通行

三、運輸學
四、運輸管理學
五、運輸經濟學
六、運輸規劃學
七、交通政策
八、交通行政

三、運輸學
四、運輸經濟學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政策與行政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運輸管理學」,合併「交通政策」、「交通行政」為「交通政策與行政」。

航運行政

三、海運學
四、航業經營管理
五、港埠經營管理
六、物流運籌管理
七、航運與港埠政策
八、航港法規

三、海運學
四、航業經營管理
五、港埠經營管理
六、物流運籌管理
七、航運與港埠政策
八、航港法規

未修正。

地政

三、土地法規
四、土地經濟學
五、土地政策
六、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七、土地登記
八、不動產估價

三、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四、土地政策
五、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六、不動產估價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土地經濟學」,合併「土地法規」、「土地登記」為「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衛生行政

三、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四、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五、衛生行政學(包括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六、衛生法規與倫理
七、流行病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四、衛生行政學
五、衛生法規與倫理
六、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臺北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刪除「食品與環境衛生學」,合併「流行病學」、「生物統計學」為「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環保行政

三、環境規劃與管理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保行政學
六、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七、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八、環境科學

三、環境規劃與管理
四、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五、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六、環境科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衛生學」、「環保行政學」。

 
 

111年高考技術類:考科異動對照表

類科

修正前專業科目

修正後專業科目

修正內容

農業技術

三、作物生產概論
四、作物學
五、作物生理學
六、土壤學
七、作物育種學
八、試驗設計

三、作物學
四、作物生理學
五、土壤學
六、作物育種學
七、試驗設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作物生產概論」。

農業機械

三、農業機械學
四、農業動力學
五、農產加工學
六、應用力學
七、熱力學
八、農業機電與控制

三、農業機械學
四、農業動力學
五、農產加工學
六、應用力學
七、農業機電與控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熱力學」。

土壤肥料

三、土壤微生物
四、土壤學
五、肥料學
六、植物營養學
七、土壤化學
八、土壤污染學

三、土壤學
四、肥料學
五、植物營養學
六、土壤化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土壤微生物」、「土壤污染學」。

農產加工

三、生物化學
四、食品化學
五、食品加工學
六、食品衛生與安全
七、食品分析
八、食品微生物學

三、食品化學與分析
四、食品加工學
五、食品衛生與安全
六、食品微生物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化學」,合併「食品化學」、「食品分析」為「食品化學與分析」。

園藝

三、園藝學原理
四、園藝植物生理學
五、果樹學與蔬菜學
六、花卉學與造園學
七、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八、園藝作物繁殖與育種學

三、園藝學
四、果樹學與蔬菜學
五、花卉學與造園學
六、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園藝植物生理學」、「園藝作物繁殖與育種學」,修正「園藝學原理」為「園藝學」。

植物病蟲害防治

三、昆蟲分類學
四、農業藥劑學
五、農業昆蟲學
六、植物病理學
七、植物病原微生物學
八、植物病害防治與害蟲防治學

三、昆蟲分類學
四、農業藥劑學
五、農業昆蟲學
六、植物病理學
七、植物病原微生物學
八、植物病害防治與害蟲防治學

未修正。

農畜水產品檢驗

三、農畜水產品概論
四、微生物學概論
五、分析化學(包括儀器分析)
六、生物化學
七、農畜水產品藥劑學
八、有機化學

三、農畜水產品概論
四、微生物學概論
五、分析化學(包括儀器分析)
六、有機化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化學」、「農畜水產品藥劑學」。

林業技術

三、森林生態學(包括保育)
四、林政學
五、樹木學
六、育林學
七、森林經營學
八、林產學

三、森林生態學
四、育林學
五、森林經營學
六、林產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林政學」、「樹木學」。

漁業技術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資源學
五、漁具學
六、漁法學
七、漁場學(包括漁海況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水產資源學
四、漁具漁法
五、海洋生態及漁場學
六、生物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水產概論」,合併「漁具學」、「漁法學」為「漁具漁法」,增加列考海洋生態,與「漁場學」合併為「海洋生態及漁
場學」。

養殖技術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養殖
五、魚類生理學
六、飼料與餌料學
七、魚病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水產養殖
四、魚類生理學
五、飼料與餌料學
六、生物統計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水產概論」、「魚病學」。

水產利用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化學
五、食品微生物學
六、水產冷凍學
七、食品品質管理
八、水產加工學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化學
五、食品微生物學
六、食品品質管理
七、水產加工與冷凍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水產冷凍學」、「水產加工學」為「水產加工與冷凍學」。

動物技術

三、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四、動物營養學
五、動物育種學
六、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七、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八、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三、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四、動物營養學
五、動物育種學
六、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為「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公職獸醫

一、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二、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一、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二、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未修正。

自然保育

三、普通生物學(包括分類學)
四、生態學
五、保育生物學
六、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
七、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八、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三、生態學
四、保育生物學
五、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六、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意見,刪除「普通生物學(包括分類學)」、「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修正「自然資源經營管理」為「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海洋技術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生態學
五、海洋保育學
六、海洋資源學
七、海洋環境管理
八、海洋監測與技術

三、海洋學概論
四、海洋生態學
五、海洋資源學
六、海洋環境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海洋委員會意見,刪除「海洋保育學」、「海洋監測與技術」。

土木工程

三、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測量學六、結構學
七、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八、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三、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
五、測量學
六、結構學
七、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八、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營建署等機關意見,列考科目數維持六科,科目名稱酌作修正

公職土木工程技師

一、工程規劃及養護管理
二、行政法、工程契約、營建及其相關法規

一、工程規劃及養護管理
二、行政法、工程契約、營建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結構工

三、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結構學
六、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七、鋼結構設計
八、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

三、靜力學與材料力學
四、結構學與結構動力學
五、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
六、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與鋼結構設計(包括耐震設計)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機關意見,修正「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為「靜力學與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為「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結構動力分析與耐震設計」分別與「結構學」合併為「結構學與結構動力學」,與「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鋼結構設計」合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與鋼結構設計(包括耐震設計)」。

水利工程

三、水文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流體力學
六、水資源工程學
七、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八、渠道水力學

三、水文學
四、土壤力學
五、流體力學
六、水利工程
七、渠道水力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水利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修正「水資源工程學」為「水利工程」。

港灣工程

三、波浪力學(含潮汐)
四、港灣工程五、海岸工程
六、近岸地形測量
七、土壤力學(含樁基礎)
八、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三、波浪力學(包括潮汐)
四、港灣工程
五、海岸工程(包括近岸測量)
六、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及鋼筋混凝土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合併「海岸工程」、「近岸地形測量」為「海岸工程(包括近岸測量)」,合併「土壤力學(含樁基礎)」、「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為「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及鋼筋混凝土學」。

環境工程

三、流體力學
四、環境規劃與管理
五、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六、水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七、廢棄物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八、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三、流體力學與水處理工程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廢棄物處理工程
六、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規劃與管理」,合併「流體力學」、「水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為「流體力學與水處理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

三、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四、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五、植生工程
六、水土保持工程
七、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八、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三、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
四、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五、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
六、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機關意見,合併「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為「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合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為「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

建設工程

三、建管行政
四、建築營造與估價
五、建築結構系統
六、建築環境控制
七、營建法規
八、建築設計(考試時間為六小時)

三、建管行政與法規
四、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五、建築環境控制
六、建築設計(考試時間為六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建管行政」、「營建法規」為「建管行政與法規」,合併「建築營造與估價」、「建築結構系統」為「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公職建築師

一、建管行政
二、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一、建管行政
二、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未修正。

地質

三、普通地質學
四、地形學
五、水文地質學
六、地層學
七、構造地質學
八、礦物與岩石學

三、礦物與岩石學
四、構造地質與地層學
五、資源地質與礦床學
六、水文與工程地質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普通地質學」、「地形學」,合併「地層學」、「構造地質學」為「構造地質與地層學」,增加列考「資源地質與礦床學」,修正「水文地質學」為「水文與工程地質學」。

採礦工程

三、普通地質學
四、選礦學
五、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六、石油探採學
七、礦物與岩石學
八、採礦學

三、普通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
四、選礦學
五、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六、石油探採學與採礦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合併「普通地質學」、「礦物與岩石學」為「普通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合併「石油探採學」、「採礦學」為「石油探採學與採礦學」。

材料工程

三、材料科學導論
四、材料科學與工程
五、材料性質
六、材料熱力學
七、物理冶金
八、材料分析

三、材料工程與科學
四、材料熱力學
五、物理冶金
六、材料性質與分析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材料科學導論」、「材料科學與工程」為「材料工程與科學」,合併「材料性質」、「材料分析」為「材料性質與分析」。

測量製圖

三、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四、地理資訊系統及地圖學
五、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六、大地測量(包括衛星定位測量)
七、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八、測量平差法(包括誤差理論及實務)

三、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四、測量學(包括平面測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五、誤差理論及實務
六、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圖學及地理資訊
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整合現行列考六科目之內涵與範圍,重新規劃列考四科。

公職測量技

一、誤差理論與實務
二、行政法、土地測量及其相關法規

一、誤差理論與實務
二、行政法、土地測量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都市計畫技術

三、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四、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五、都市及區域政策
六、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七、土地使用計劃
八、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三、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
四、都市及區域經濟
五、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六、土地使用計畫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為「都市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刪除「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修正「都市及區域政策」為「都市及區域經濟」。

景觀

三、景觀學概論
四、景觀行政與法規
五、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六、景觀工程
七、景觀規劃
八、景觀與都市設計(考試時間六小時)

三、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四、景觀工程
五、景觀規劃
六、景觀與都市設計(考試時間六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景觀學概論」、「景觀行政與法規」。

衛生技術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公共衛生學
六、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
七、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八、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四、公共衛生學
五、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六、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臺北市政府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技術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修正「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為「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公職護理師

一、公共衛生政策
二、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一、公共衛生政策
二、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臨床心理

一、臨床心理實務
二、行政法、臨床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臨床心理實務
二、行政法、臨床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諮商心理

一、心理衛生政策(包括諮商與心理治療)
二、行政法、諮商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心理衛生政策(包括諮商與心理治療)
二、行政法、諮商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營養師

一、公共衛生政策(包括食品營養及衛生安全)
二、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一、公共衛生政策(包括食品營養及衛生安全)
二、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醫事放射

一、醫用放射線設備及其安全作業
二、行政法、醫事放射及其相關法規

一、醫用放射線設備及其安全作業
二、行政法、醫事放射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防疫醫師

一、傳染病學及流行病學
二、行政法、傳染病防治及其相關法規

一、傳染病學及流行病學
二、行政法、傳染病防治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公職食品技師

一、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二、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二、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食品衛生檢驗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四、食品分析與檢驗
五、食品化學
六、食品微生物學
七、食品加工學
八、生物統計學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四、食品分析與檢驗
五、食品化學及加工學
六、食品微生物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合併「食品化學」、「食品加工學」為「食品化學及加工學」,刪除「生物統計學」。

公職醫事檢驗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二、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二、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生物技術

三、生物化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生物學
六、微生物學
七、有機化學
八、免疫學

三、生物化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微生物學
六、免疫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學」、「有機化學」。

藥事

三、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四、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五、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六、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
七、藥物治療學八、藥事行政與法

三、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四、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及藥劑學
五、調劑學與臨床藥學及藥物治療學
六、藥事行政與法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藥劑學」為「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及藥劑學」,合併「調劑學與臨床藥學」、「藥物治療學」為「調劑學與臨床藥學及藥物治療學」。

生藥中藥基原鑑定

三、生藥組織學
四、中國藥材學
五、藥用植物學
六、中藥成分分析
七、中藥炮製學
八、實地測驗:中藥組織切片實地操作及鑑定(考試時間三小時)

三、生藥組織學
四、中國藥材學
五、藥用植物學
六、中藥成分分析
七、中藥炮製學
八、實地測驗:中藥組織切片實地操作及鑑定(考試時間三小時)

未修正。

公職藥師

一、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二、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一、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二、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未修正。

醫學

一、生物輸送原理
二、醫用電子學
三、醫學工程概論
四、醫學儀表及測量

三、醫學工程概論
四、醫學儀表及測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生物輸送原理」及「醫用電子學」。

交通技術

三、運輸學
四、交通工程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安全
七、運輸工程
八、交通統計

三、運輸學
四、交通工程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安全
七、運輸工程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交通統計」。

航海技術

三、航海學
四、船藝學
五、航行設備
六、海上人命安全
七、海事英文
八、航港法規

三、航海學
四、船藝學
五、航行設備
六、海上人命安全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海事英文」、「航港法規」。

輪機技術

三、內燃機
四、渦輪機
五、輔機
六、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
七、輪機管理與安全
八、船舶法規

三、內燃機
四、渦輪機
五、輔機
六、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輪機管理與安全」、「船舶法規」。

航空駕駛

三、直昇機飛行原理或飛機飛行原理(選試科目)
四、航行學
五、航空氣象
六、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七、載重平衡
八、陸空通信

三、直昇機飛行原理或飛機飛行原理(選試科目)
四、航行學
五、航空氣象
六、載重平衡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陸空通信」。

工業工程

三、工程經濟學
四、人因工程
五、作業研究
六、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七、生產計劃與管制
八、設施規劃

三、工程經濟學
四、作業研究
五、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六、生產計劃與管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人因工程」、「設施規劃」。

職業安全衛生

三、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
四、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五、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六、安全工程
七、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八、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四、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五、安全工程
六、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勞動部等機關意見,合併「職業安全管理與法規」、「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包統計)」,刪除「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電力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機機械
八、電力系統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電子學
六、電機機械
七、電力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數學」。

電子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磁學
八、半導體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電子學
六、電磁學
七、半導體工程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數學」。

電信工程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磁學
八、通信與系統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電子學
六、電磁學
七、通信與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刪除「工程數學」。

資訊處理

三、資料結構
四、程式設計
五、資通網路與安全
六、系統專案管理
七、資料庫應用
八、資訊管理

三、資料結構
四、資通網路與安全
五、資料庫應用
六、資訊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
,刪除「程式設計」、「系統專案管理」。

機械工程

三、熱力學
四、流體力學
五、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六、機械設計
七、自動控制
八、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三、熱力學
四、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五、機械設計
六、機械製造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流體力學
」、「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
、動力學與材料力學)」為「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刪除
「自動控
制」。

航空器維修

三、定翼機及旋翼機基本原理
四、航空器一般維護
五、航空發動機基本原理
六、航空儀電系統
七、航空器電氣系統
八、航空器液壓系統

三、定翼機及旋翼機基本原理
四、航空發動機基本原理
五、航空儀電系統
六、航空器電氣系統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航空器一般維護」、「航空器液壓
系統」。

汽車工程

三、汽車動力機
四、汽車設計
五、汽車性能測試與檢驗
六、汽車底盤
七、汽車動力學(包括應用力學及機動學)
八、汽車電機學

三、汽車動力機
四、汽車性能測試
與檢驗
五、汽車底盤
六、汽車電機與電控學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
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汽車設計」、「汽車動力學(包括應用力學及機動學
)」,「汽車電機學
」增加列考電控學

環保技術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境科學
六、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七、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八、環境規劃與管理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四、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五、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六、環境規劃與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衛生學」、「環境科學」。

化學安全

三、毒理學(含環境毒理)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境化學(含分析化學)
六、環境微生物學
七、化學品健康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八、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三、毒理學(包括環境毒理)
四、環境化學
五、化學品健康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
六、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

一、依核心職
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環境衛生學
」、「環境微生物學
」。

環境檢驗

三、分析化學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儀器分析
六、水質檢驗
七、廢棄物檢驗
八、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三、分析化學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水質檢驗
六、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意見,刪除「儀器分析」、「廢棄物
檢驗」。

化學工程

三、化學程序工業
(包括質能均衡)
四、有機化學
五、儀器分析
六、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
七、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八、化學反應工程學

三、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
四、材料化學(包括有機化學、無機化學)
五、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動力學)
六、反應工程及單元操作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儀器分析」為「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增加列考「材料化學(包括有機化學、無機學)」、合併「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化學反應工程學」為「反應工程及單元操作」,「物理化學」增加列考動力學。

天文

三、天文學
四、天文觀測
五、近代物理
六、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七、宇宙學
八、太陽系

三、天文觀測
四、近代物理
五、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六、太陽系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天文學」、「宇宙學」。

氣象

三、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四、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五、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六、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七、大氣動力學
八、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三、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四、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五、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六、大氣動力學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
、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地震測報

三、地球物理學
四、觀測地震學
五、普通地質學
六、地球物理數學
七、地震學
八、時序分析

三、地球物理學
四、地球物理數學
五、地震學
六、時序分析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交通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觀測地震學」、「普通地質學」。

核子工程

三、微積分與微分方程
四、核能概論
五、原子物理
六、工程熱力學
七、核工原理
八、輻射度量

三、微積分與微分方程
四、工程熱力學
五、核工原理
六、輻射度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等機關會意見,刪除「核能概論」、「原子物理」。

輻射安全

三、放射物理學
四、輻射安全
五、輻射防護法規
六、輻射應用及其防護
七、輻射劑量學八、輻射度量

三、放射物理學與輻射劑量學
四、輻射應用與安全防護
五、輻射防護法規
六、輻射度量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意見,合併「放射物理學」、「輻射劑量學」為「放射物理學與輻射劑量學」,合併「輻射安全」、「輻射應用及其防護」為「輻射應用與安全防護」。

消防技術

三、消防法規
四、火災學
五、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六、危險物品管理
七、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

三、消防法規
四、火災學
五、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六、危險物品管理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內政部等機關意見,刪除「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
「消防學」。

技藝

三、工藝材料學
四、圖學
五、藝術概論
六、美學
七、基本設計
八、實地測驗:產品設計實務(內容分陶瓷或木竹器或金屬或染織或絹印等五種)(考試
時間六小時)

三、工藝材料學
四、藝術概論
五、美學
六、實地測驗:產品設計實務(內容分陶瓷或木竹器或金屬或染織或絹印等五種)(考試時間六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等機關意見,刪除「圖學」、「基本設計」。

工業設計

三、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
四、工業設計概論
五、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
六、設計方法
七、材料及製造程序(包括金屬及塑膠)
八、產品設計(考試時間四小時)

三、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
四、工業設計概論
五、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
六、產品設計(考試時間四小時)

一、依核心職能需求及調整原則調整。
二、參酌經濟部等機關意見,刪除「設計方法」、「材料及製造程序(包括金屬及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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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高普考】高普考考科縮減,普考四等應試科目最新修正草案對照表

 

 

【高普考國文】作文要拿高分,這15個國考作文準備要領,你都看過了嗎?

【高普考】一般行政-考試介紹、工作內容、福利待遇和準備考試全攻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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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普考試的一大特點是設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不管是文、法、商、理、工、農……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都能透過高普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目錄

● 高普考報名資格、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高普考一般行政 考試科目

 高普考一般行政 工作內容

 高普考一般行政 薪資待遇

● 高普考一般行政  考試書籍推薦

 

高普考.jpg

 

 

高普考 ●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 大量出產公務員的類科

  看著公務機關中各司其職的公務員,沒有身懷專業絕技的自己,也能成為其中一員嗎? 「一般行政」無論於考試科目,或工作內容,都較大眾化,即使非公行系、政治系畢業,也能快速上手,加上每年穩定大量開缺,上榜機會高,適合一般大眾報考。

 

 

★高普考報名資格、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高普考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

 

高普考考報名日期:約每年3月

 

高普考筆試日期:約每年7月

 

(實際日期需視高普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高普考一般行政 考試科目

一般行政專業科目多為通論型科目,相當容易入門,不論你是什麼科系或工作經歷,只要付出時間研讀,上榜機會很高。

等別

高考一般行政

普考一般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公共管理
4.政治學
5.公共政策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13年異動後科目:
◎1.行政法
◎2.行政學
3.政治學
4.公共政策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公共管理概要
◎4.政治學概要
113年異動後科目: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政治學概要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自112年起,高普考不再列考公文。

高普考科目刪減,自2024年考試開始適用

應機關用人實際需求,聚焦核心職能,考試院院會112年3月2日通過,調整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高考三級考試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另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等4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提高口試占分比重,以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修正提高飛行時數,修正均自113年考試開始適用。

 

 

 

高普考一般行政 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工作性質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工作特色

1.全國各單位都有行政人力需求,較其他類科更易選填離家近的機關
2.工作內容多為一般文書行政,適合注重細節、喜歡條理分明的人報考

 

 

 

高普考一般行政 薪資待遇

公職的特色,除了基本的穩定保障外,在於薪資待遇,更是較一般民間企業起薪來得更優

注意事項:
1.下列薪資僅為本俸+專業加給,尚未含各項公職獎金及福利。
2.下列僅列「起薪」,而公務員因逐年調薪,薪資成長快,不若民間企業時常薪水「凍漲」。
3.下列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類別/等級

薪資給與

高考三級

約46,460~49,550元

普通考試

約38,890元

 

 

公務人員福利制度  優質生活改變未來

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休假制度

公務人員

事假/病假

事假5,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特休假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生活大小事,政府讓你靠

補助事項

內容

結婚補助

2個月薪資

生育補助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喪葬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子女教育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

急難貸款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不怕無薪假、不怕被解雇!終生保障身分及工作權。

 升遷制度透明,人人有機會!每年穩定調薪、可參加升等考試。

 月領優渥退休金!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年滿55歲。

 進步不間斷,還可藉此拓展人脈!政府與民間合作,提供公務員進修機會。

 

 

→高普考考試用書推薦

 

→高普考衛生行政函授課程

 

 


 

延伸閱讀:【高普考國文】作文要拿高分,這15個國考作文準備要領,你都看過了嗎?

 

      高考財稅行政好嗎?財稅系、財政系、會計系出路的一個好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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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申論題寫作空白絕對是大忌,光背答案、你不練、不動筆寫,永遠也不會進步!!
究竟高普考申論題怎麼寫才能拿高分呢?快來看看上榜生的心得分享吧~

快速索引目錄

● 高普考上榜生背景與國考動機

● 高普考申論題、選擇題上榜生準備方式

● 高普考上榜生考取心得

● 高普考考試教材推薦

 


 

高普考戶政-郭O怡-考取經驗談

高普考上榜生背景與國考動機
畢業於屏東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畢業後曾做過國貿助理、學校研究助理、國外業務、與移民署職代等工作。考公職一直是家人對我的期許,但我不喜歡接受任何安排,一直待在業界工作,直到覺得這種沒有品質的生活模式不是我所想要的,甚至還去國外流浪2年,回來輾轉進入公務機關擔任職代工作後,喜歡它的工作環境與作息,才動了準備國考的念頭;但真正開始大徹大悟認真準備是在去年家人逝世後,深深反省自己,覺得自己如果早點認真,或許他就等的到看的到我的成功。再加上母親也漸漸年邁,我想要讓她可以安心退休,肩負起照顧她的責任,所以我覺得我必須更加努力,而且要儘快上榜!
 
一開始準備類科為移民署特考,當時買了函授打算自己看,但由於在機場工作早晚輪班,回家就累攤的狀態下,所以幾乎都沒有動的情況下就把教材放到過期,很是浪費,但也怪自己毅力不夠。剛好遇到移民署改考科,衡量過自己移特考科幾乎都沒看,換考科似乎也不覺得可惜;另外分析高普考一年就有2次應考機會,所以決定轉戰高普考,才不會一次失敗又得等上一年,並加上戶政類科與移民署考科相近,因此決定自己先自修準備戶政普考。
 
歷經戶政普考、地特戶政四等考試,民法成績慘不忍睹、行政法在地特時又嚴重退步,加上家人提議說「對自己投資是必要的,於是在地特考完後在12月下旬報名志光數位學院2年班,希望透過老師的專業帶領,可以打通我的任督兩脈,一舉躍上金榜。
 

高普考申論題、選擇題準備方法大公開
(一)行政法
1.選擇題:老師真的很強,跟著老師的腳步上課、複習、法條看熟、多注意老師特別提.醒的部份、狂做題目,寫考題的時候真的耳邊會響起老師的聲音:「這條是A啦!」的魔音。
 
2.申論題:
空白絕對是大忌,不練不動筆寫也永遠不會進步。需翻書找答案也好,上網看解答也罷,在潛移默化之下,絕對會有收獲!也如同老師說過的,社會科學本就無正確答案,如果能夠推得有條有理的,他敢說你就一定全錯嗎?!
 
(二)國籍法與戶籍法規
去年自修時,已拿到滿意成績,但都已花錢買課程,所以有上完。我真的很喜歡老師編的課本,同時可以複習到民法的概念,看完會有突然恍然大悟的感覺,原來民法是因、戶籍法是果,環環相扣,對寫申論題會有幫助。
 
本科準備方式: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等,除本法外細則也要倒背如流;涉外民事如果是考高考同學,則從第45條開始要背熟,申論會考!如果是普考,涉外則僅考選擇題,看熟即可。另外,原住民身分法偶爾也會出選擇,雖極少出現,但今年普考選擇就出了一題。
 
課本看過,法條絕對要背熟外,再來就是一定要寫考古題、考古題、考古題!動手寫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我印了最近五年的考古題重覆練習,測試自己看到題目即可以標出法條跟相關聯結法條組等等,藉由練習才可以知道自己漏了哪些法條跟觀念,重覆練習加深印象。如果申論答案只寫本法,閱卷老師只會給你一半左右的分數,加上細則才會十全十美,如果答案沒錯可以拿到8-9成分數,要完美滿分可能就運筆方式吧!
 
(三)移民法
1.選擇題:我重覆把法條、細則、辦法,看了又看,看熟做考題,要知道每題錯的地方。數字題或金額類,都接近考前重覆加深印象以防忘記。選擇題的訣竅就是看熟並注意細節,老師上課都會特別提醒,題目練到爐火純青地步,就可以拿到不錯的分數。
 
2.申論題:利用老師教的口訣,把他說重要的條文硬啃進去背下來就對了。政策方面則多留意移民署網站,是否有新的政策等等,通常只要有新的政策都會在當年考題顯現。時事也要特別注意,覺得移民法這科很喜歡以時事題改編為考題,自動通關、指紋擷取也是移民署一直主力推動的項目之一,看它一考再考就知道了。
 
(四)民法
這科一直是我的罩門,每次考都會被突襲到,因為它才決定進補習班,由老師帶比較清楚。這科背法條是基本功,我這次不敢再跳著章節唸,紮紮實實的把法條背過,騎車回家時,會默背考自己今天背過的法條。除了上課,將老師的教的架構記熟、考點背熟後,就開始練習考題,跟寫補習班的申論批改。
 
另外,我也印了最近五年戶政民法考古題來練習,並發現當年度其他類科考試有關民法的題目都要看過,因為稍稍抓的到老師出題的脈絡。因為我對民法有極度恐懼,所以花了好多時間在民法上,重覆老師整理的考點,再加上大量的民法練習,沒想到這次民法成為我上榜的主要推手。也印證老師說的,你花越多時間在上面,成績也會相對的回饋你。
 
(五)地方政府與政治
上完這門課老實說我對它還是懵懵懂懂,法條的部份可以掌握,但是學理的部分真的不是相關背景,其牽涉又有點過廣,所以讀得很吃力。但是老師編的講義真的超棒的,考前就把總複習講義背熟,地制法全部背下來,注意時事,還有有空我會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站,搜尋看看有沒有地方制度相關評論,考試時說不定用上。
 
這次高考題目下來,我只會寫第一題,其他我連看都沒看過,但是我不想要放棄,我就開始想並試著寫點跟題目相關的東西,或是地制法中相關的法條都寫上去,然後用法條緊扣題目,例如第三題我就是採用這個方法。至於第四題今年前瞻計畫有被突襲到,但是我把我在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看過相關報導跟評論都列上去,分數也算拿得中規中矩。發現地治法這科,就算不懂也要寫得有模有樣,有前言、分段、結論,你寫得用心,老師會給你揪感心的分數。
 
(六)人口政策與統計
這科最主要就是人口政策白皮書一定要啃熟,注意時事。人口固定四題都會出一題計算題,所以基本能掌握的一定要抓住,其他就只能盡人事聽天命了。另外,我會注意衛生福利部或是時事有無新的政策及走向,有助於當作申論題材,也可以上國發會看看新發布的人口統計數字、人口推計等等資料。計算題部分近幾年出的都是幾乎沒有重覆過的項目,要迎接地特則除了出過的公式一定要熟悉外,尚未出過的公式一定要特別留意。

 


高普考上榜生心得分享

在考前一直猶豫好想要逃避高考,一直覺得自己準備不足,但又想起老師說過的,只要有報名,無論如何都要答應他,一定都要去考,說不定就上榜了!再加上戰友的鼓勵,要我一起上高考,他相信我可以,所以我硬著頭皮在最後關頭看完老師課程發的講義,就赴考試。拿到考卷我就想著跟它拼了,它是我的最後希望這樣。即使題目不會寫我也秉持著寫好寫滿的心態,每題我都寫兩頁,每科我都寫到八頁滿,會寫不會寫我都掰,除了地治法第二題我真的不會寫,我只寫一小段而已,老師還給了我4分,真的是佛心,所以申論題絕對無論如何都不可以空白!!像人口、地治法這種不是法科的題目,沒有完全正確的答案,只要你願意寫,老師絕對感受得到你的用心、認真與誠意!
 
我問過很多上榜者的經驗,讀書沒有捷徑就是重覆、重覆、再重覆,但是需要依自己的狀態調整讀書作戰計劃。
進入複習階段,我都一天看三科,我只看專業科目,每隔一天就可以再碰到第一天的三科,這樣才能平均不會冷落了任何一科,時間一樣切成早、中、晚三個時段,每天早上九點報到,讀到21點關門才回家,但我回家後就會開始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不再碰書,充分休息。另外,因為我想快速上榜所以我週一到週日每天都維持一樣的作息,除非回臺灣過節日,才會完全不碰書,或者身體不適、颱風天無法出門致數位學院沒開,否則真的是風雨無阻每天都會到學院報到。
 
但每個人有自己適合的讀書方法,要量力而為,不要給予自己太大的壓力反而適得其反。謹記讀書就是重覆、重覆再重覆,落榜時不要氣餒,這次的失敗是下次成功的養分,不要輕易退縮、不要輕言放棄,下次躍上金榜的就一定會是你!
 
選擇國考是條艱辛的路,尤其不知道是否會得到相同回報,或許會懷疑、否定自己,但我們能做的就是善待自己、相信自己,我們才能夠做到!在國考路上或許也會遇到冷言冷語,但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遮上耳朵,拒聽打擊我們信心的話;準備國考的酸、甜、苦,也只有共同攜手走過的人才能夠體認那箇中滋味。
 
感謝一路上陪我走過、給我建議的所有人,也感謝少數會潑我冷水的人,給了我這機會可以打臉你。也感謝澎湖志光數位學位-櫃檯美麗又專業的櫃檯小姐們的陪伴,你們是在讀書讀累時的茶水站,善於傾聽與建議;感謝在學院認識的戰友們秋樺、果萱、文珮…等;也感謝在高雄機場、澎湖服務站的所有同事們還有長官們的鼓勵;也謝謝舅舅的幫忙,讓我在澎湖有個可以安心備考的家,也從不過問準備狀況給予壓力;另外感謝在國考版認識的唐偉,因為有你的鼓勵才有今天高普雙榜的我!更感謝家人的耐心等候,一個人在離島備考時常常覺得孤單,現在我終於可以光榮回家跟家人團聚了

 

 

 

高普考考試教材推薦

→高普考考試用書

 

→高普考超級函授課程

 

 


延伸閱讀

 

【高普考分發單位】時間與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有哪些該注意的事項

 

【高普考簡章】公佈前,你最需要注意的幾件事:考試日期、放榜時間、重要日程

 

【高普考國文】作文要拿高分,這15個國考作文準備要領,你都看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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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 (1).jpg

 

2021/110年普考解答(陸續出爐,請稍等)

普考
■ 考試類科 ■ 考試科目
◆ 共同科目一   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行政學概要
  政治學概要
  公共管理概要
◆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行政學概要
  政治學概要
  地方自治概要
◆ 社會行政   行政法概要
  社會工作概要
  社會研究法概要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人事行政   行政法概要
  行政學概要
  心理學概要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教育行政   行政法概要
  心理學概要
  教育概要
  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稅務法規概要
  財政學概要
  民法概要
◆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土地利用概要
  民法物權編概要
  土地登記概要
◆ 會計   會計學概要
  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審計學概要
  政府會計概要
◆ 金融保險   貨幣銀行學概要
  會計學概要
  經濟學概要
  保險學概要
◆ 戶政   行政法概要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移民法規概要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 經建行政   貨幣銀行學概要
  經濟學概要
  統計學概要
  國際經濟學概要
◆ 電子工程   基本電學
  電子儀表概要
  計算機概要
  電子學概要
◆ 電力工程   基本電學
  電子學概要
  電工機械概要
◆ 勞工行政   行政法概要
  勞資關係概要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 機械工程   機械原理概要
  機械製造學概要
  機械設計概要
◆ 資訊處理   計算機概要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 文化行政   世界文化史概要
  本國文學概要
  藝術概要
  文化行政概要
◆ 統計   經濟學概要
  統計學概要
◆ 商業行政   行政法概要
  民法概要
  經濟學概要
◆ 法律廉政   行政法概要
  刑事訴訟法概要
  刑法概要
  公務員法概要
◆ 財經廉政   行政法概要
  心理學概要
  公務員法概要
  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 客家事務行政   行政法概要
  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行政學概要
◆ 交通行政   運輸學概要
  運輸經濟學概要
  運輸管理學概要
  交通行政概要
◆ 交通技術   統計學概要
  運輸規劃概要
  交通控制概要
◆ 航運行政   海運學概要
  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航港法規概要
◆ 土木工程   測量學概要
  工程力學概要
  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擬土學概要
  土木施工學概要
◆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概要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衛生技術   流行病學概要
  生物技術學概要
  土壤與肥料概要
  植物保護概要
  醫用微生物學及免疫學概要
◆ 農業行政   農業經濟學概要
  農業行政概要
  農業概要
  農業推廣概要
◆ 農業技術   作物改良概要
  作物概要
  植物保護概要
  土壤與肥料概要
◆ 電信工程   基本電學
  計算機概要
  電子學概要
◆ 測量製圖   測量學概要
  測量平差法概要
  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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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試題解答.jpg

 

2021/110年高考解答(陸續出爐,請稍等)

高考
■ 考試類科 ■ 考試科目
◆ 共同科目一 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一般行政 行政學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政治學
行政法
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
◆ 一般民政 行政學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政治學
行政法
公共政策
  地方政府與政治
◆ 人事行政   行政學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行政法
各國人事制度
 現行考銓制度
  心理學(包含諮商與輔導)
◆ 社會行政 行政法
社會學
社會工作
社會研究法
  社會福利服務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教育行政 行政法
教育行政學
教育哲學
教育心理學
教育測驗與統計
  比較教育
◆ 財稅行政   民法
  會計學
 財政學
 經濟學
  稅務法規
  租稅各論
◆ 地政 民法
土地經濟學
土地法規
土地登記
土地政策
不動產估價
◆ 會計 財政學
會計審計法規
中級會計學
政府會計
成本與管理會計
審計學
◆ 金融保險 會計學
經濟學
保險學
金融保險法規
貨幣銀行學
  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公職社會工作師 行政法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社會工作實務
行政法
◆ 戶政
地方政府與政治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移民政策與法規
國籍與戶政法規
◆ 經建行政 經濟學
商事法
統計學
貨幣銀行學
國際經濟學
公共經濟學
◆ 電子工程   電子學
電路學
計算機概論
電磁學
半導體工程
工程數學
◆ 電力工程   電子學
電路學
電機機械
工程數學
計算機概論
電力系統
◆ 勞工行政 行政法
勞資關係
社會學
經濟學
就業安全制度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 資訊處理   資通網路
  資料結構
系統專案管理
程式語言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資料庫應用
  資通網路
◆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藝術概論
  本國文學概論
  世界文化史
  文化人類學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 審計 審計應用法規
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
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財務行政
  審計學
◆ 統計 經濟學
  迴歸分析
統計學
統計實務
統計實務
資料處理
  抽樣方法
◆ 商業行政 行政法
民法
貨幣銀行學
經濟學
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
◆ 法制 行政法
民法
刑法
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
商事法
  立法程序與技術
◆ 法律廉政 行政學
行政法
社會學
 公務員法
  刑法
  刑事訴訟法
◆ 財經廉政 行政學
行政法
社會學
  公務員法
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心理學
◆ 客家事務行政 行政學
行政法
公共政策
客家歷史與文化
客家政治與經濟
社會學
◆ 觀光行政   觀光行政與法規
  旅運經營學
  觀光行銷學
◆ 交通行政   運輸規劃學
運輸經濟學
  運輸學
交通行政
交通安全
運輸管理學
◆ 交通技術   運輸規劃學
  運輸學
統計學
◆ 航運行政   海運學
 航業經營管理
航港法規
物流運籌管理
港埠經營管理
◆ 土木工程   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測量學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結構學
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衛生法規與倫理
  流行病學
  生物統計學
◆ 衛生技術  生物統計學
  衛生行政與法規
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生物統計學
公共衛生學
◆ 電信工程   電子學
電路學
電磁學
工程數學
計算機概論
◆ 農業行政 行政法
統計學
農產運銷
農業概論
農業發展與政策
  農業經濟學
◆ 農業技術   作物生理學
  作物學
作物育種學
試驗設計
  作物生產概論
  土壤學
◆ 測量製圖   測量平差法
  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 體育行政 行政法
  體育原理
運動自然科學
體育行政與管理
世界體育史
運動社會學
◆ 公平交易管理 行政法
經濟學
  公司法
  產業經濟學
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智慧財產行政 行政法
民法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
◆ 僑務行政 行政法
經濟學
  比較政府
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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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普考試的一大特點是設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不管是文、法、商、理、工、農……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都能透過高普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目錄

● 高普考報名資格、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高普考衛生行政 考試科目

 高普考衛生行政 工作內容

 高普考衛生行政 薪資待遇

 

高普考介紹.jpg

 

高普考 ●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 ─ 發揮醫檢專業的類科

  學有醫護專業卻疲於超時加班應對病人,公務部門是否有新出路?「衛生行政」和其他行政類科相比,較無須面對群眾,工作內容專業性高且不繁瑣,加上外部競爭者較少,多善用本身優勢就能突出人群順利上榜,脫離醫院超時加班的困境,進入相對作息正常又穩定的公家好工作。

 

 

★高普考報名資格、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高普考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

 

高普考考報名日期:約每年3月

 

高普考筆試日期:約每年7月

 

(實際日期需視高普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高普考衛生行政 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高考

◎1.國文(作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3.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
4.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5.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6.衛生法規與倫理
7.流行病學
8.生物統計學

普考

◎3.衛生行政學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5.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6.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高普考衛生行政 工作內容

項目

內容說明

分發單位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國民健康局、中央健康保險局,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等。

工作性質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工作特色

1.食安問題等愈來愈受到重視,適宜有志者及醫學、醫檢、藥學、公共衛生、護理等醫護相關科系畢業生。
2.工作內容多為策畫性質,是一份可以培養自我專業又可幫助別人的工作。

 

 

 

高普考衛生行政 薪資待遇

公職的特色,除了基本的穩定保障外,在於薪資待遇,更是較一般民間企業起薪來得更優

注意事項:
1.下列薪資僅為本俸+專業加給,尚未含各項公職獎金及福利。
2.下列僅列「起薪」,而公務員因逐年調薪,薪資成長快,不若民間企業時常薪水「凍漲」。
3.下列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類別/等級

薪資給與

高考三級

約44,660-47,630元

普通考試

約37,375元

 

 

公務人員福利制度  優質生活改變未來

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休假制度

公務人員

事假/病假

事假5,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特休假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生活大小事,政府讓你靠

補助事項

內容

結婚補助

2個月薪資

生育補助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喪葬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子女教育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

急難貸款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不怕無薪假、不怕被解雇!終生保障身分及工作權。

 升遷制度透明,人人有機會!每年穩定調薪、可參加升等考試。

 月領優渥退休金!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年滿55歲。

 進步不間斷,還可藉此拓展人脈!政府與民間合作,提供公務員進修機會。

 

 

→高普考考試用書推薦

 

→高普考衛生行政函授課程

 

 


 

延伸閱讀:【高普考國文】作文要拿高分,這15個國考作文準備要領,你都看過了嗎?

 

      高考財稅行政好嗎?財稅系、財政系、會計系出路的一個好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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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高考、普考人事行政類科雙榜榜眼、109年行政警察三等考試榜首-張O萱

 

  受公務員姊姊影響,張O萱在就讀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人資系期間,萌生考公職念頭,升大四暑假,開始準備高普考人事行政。國考對張O萱來說,就是層層的「超前部署」,遇到不上手科目就預習,怕上考場太緊張,就先用其他考試暖身。提前備戰,讓她應屆就考取高普考人事行政雙榜榜眼,還順道拿下一般警察特考三等行政警察榜首。

 

  「在大學所學到的科目都只是初級,學校的課程時間短,老師根本無法教得深入,而且學生通常不會很認真地唸書,所以大學所學的部分根本完全不足以應付國考;人事行政其實是什麼科系的人都會來報考,自己相較於他人,沒有較大的優勢,都是站在同樣的起跑點上,但好處也是不用擔心自己非本科系就會輸給別人,只要認真唸書,跟著老師的進度,就一定能順利上榜的。」

 

  每天從岡山捷運站到高雄市區補習上課真的非常遠,交通不方便,有時補習下課回到家都超過11點了,舟車勞頓是必然的,但如果再有第二次選擇,我還是會選擇現場上課的方式,主要是因為可以強迫自己學習,不論是上課內容或自己練習的習題,有問題時都可以直接跟老師做詢問,也可以和班上的同學組成小型的讀書會,這都是讓我一開始成績進步非常快的主要原因之一。

 

妥善的讀書計畫

  高考考試科目眾多,若沒有事先規劃適合自己的讀書計畫,勢必如無頭蒼蠅般,徒勞無功。聽著郁萱分享各科目的準備技巧和讀書方式,證明成功並非偶然,一年連過兩榜並且都獲得非常優異的成績,就是憑著不斷努力的信念,讓自己的實力發揮到淋漓盡致。

 

  我一開始到補習班準備國考的時候是非常受挫的,除了法條記不起來外,每天都很焦慮怕跟不上進度,分數落後其他同學等等,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一次複習心理學的時候,在家裡看著老師剛上完課的內容,靜靜看了半小時就是看不懂,難過到眼淚都快落下了。

 

專業科目,要領分享

  針對內容繁雜的行政法,張O萱說,透過日常生活實例,更能進入行政法法條與實務見解,當對法條內容融會貫通後,自然不用額外花太多腦力背誦。包括行政法在內的法科,她都是透過勤練歷屆試題提升實力。張郁萱說,她會將做錯的選擇題、申論題常考的爭點直接註記在法典上,法典寫滿了她的筆記,都是努力的痕跡。

  行政法、行政學在高考占比重,選擇題只分對錯,一板一眼拿分,但申論題主觀,拿分變數大,因此後期在做歷屆試題時,將火力擺在選擇題,每天至少寫一到兩份選擇題,申論題則只擬答題綱要,力求在選擇題作答上完美得分。   

  「行政學是體系最龐大的一個科目,老師課堂中會提醒那些內容是常考題,考試後期我幾乎天天都會做選擇題練習,申論題的部分每次課堂中都會繳交自己練習的題目給老師批閱,並且跟老師討論需要修正的地方。」  

 

  至於考銓制度,張O萱說,考銓包括所有的人事法規,須多看、多背,透過口訣、分區組塊法加強記憶;各國人事制度則是考其他國家考銓,只要我國考銓讀得好,各國通常也準備得起來,且要懂得比較國內外制度優劣。 

  「考銓包含全部的人事法規,內容雖然繁雜,但老師上得非常有趣,透過聯想法、口訣記憶法、分區組塊法,協助我們可以很輕鬆的就背起來了。心理學建議大家上課前一定要先預習再聽老師講課,會大大提升理解的程度,申論題一定要多練習,尤其是老師勾選的題目,很謝謝老師用心的教導,課後也願意留下來替同學講解不懂的部分。」

 

  「民總老師上課步調控制的相當恰當,法條和常考的題型融合並帶我們練習,有些有考到分則的法條,老師也會再提醒。刑總老師課堂中會透過舉例的方式加深我們對法條的印象,。各國人事制度老師板書和筆記則是整理得非常的清楚。」 刻在心底的一句話  「準備國考就像一條看不到盡頭的漫漫長路,有希望處必有試煉,在準備過程中一定會覺得很焦慮茫然,非常感謝在我準備考試的期間,家人體諒我因為緊張的焦慮心情,總是在旁邊溫暖地支持我。」   

 

  「法緒老師常常跟我們說的一句話:『增加痛苦的密度,縮短上榜時間的長度』,第一次上完課,我就將這句話貼在書桌面前,時時刻刻的刻在心裡。希望大家能找到一個排解自己焦慮的方法,可以找找朋友家人老師聊聊,準備國考那種忐忑的心理狀態真的很辛苦,希望大家不要輕易放棄,努力之後一定會有好的結果,最後,在這預祝各位考生皆能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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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成績計算調整(自112年1月1日施行)

  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建築設計、藥事行政與法規、景觀與都市設計三科目成績未達50分,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或實地測驗成績未達60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單採筆試之類科 1.高考三級: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2.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類科 1.高考三級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及普考新聞廣播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實地測驗成績占總成績20%。
2.高考三級技藝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實地測驗成績占總成績40%。
併採筆試與口試類科 口試成績,以口試委員評分總和之平均成績計算之,總成績及筆試成績之計算,依下列各款為之:
1.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90%,口試成績占總成績10%。
2.高考三級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建築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公職防疫醫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及公職藥師等十四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口試成績占總成績30%。筆試成績以專業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112年高普考刪除考公文

  考試院院會5/27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3條、第7條、第12條及第2條附表一、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高普考試國文刪除列考公文,高考三級全面提升英文占分比重,並將英文檢定納入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列實務經驗年限條件;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免列考普通科目,並增加第二試口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均調整口試占分比重為30%,筆試占分比重為70%,上述修正均自112年考試開始適用。

 

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國文科目刪除列考公文。

二、調整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比重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三、修正高考三級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應考人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款之一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一定等級以上。

四、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訂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2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之規定。

五、增列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分筆試與口試二試舉行,並免列考普通科目,同時修正專業科目為2科。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口試占總成績比重均修正為30%;筆試占比修正為70%。

 

 


高普考成績計算(111年)

高普考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建築設計、藥事行政與法規、景觀與都市設計三科目成績未達50分,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或實地測驗成績未達60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項目

成績計算

單採筆試之類科

1.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占20%,專業科目占80%。
2.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

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類科

1.高考三級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及普考新聞廣播類科,筆試成績占80%,實地測驗成績占20%。
2.高考三級技藝類科,筆試成績占60%,實地測驗成績占40%。

併採筆試與口試類科

1.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筆試成績占90%,口試成績占10%。
2.高考三級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公職防疫醫師及公職食品技師等十一類科,筆試成績占80%,口試成績占20%。

 

高普考考試科目(111年)

高普考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併採筆試與實地測驗同時舉行,除上開類科外,其餘類科均採筆試方式舉行。

高普考為類科最豐富的國家考試,各種所學及專業背景多能找到適合的考試類科,且考試科目與「地方特考」、「初等考」等考試相同,經由投考組合規劃,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

(一)普通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高考三級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普通考試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二)專業科目:

點選想看的類科↓↓

行政類科:考科較無門檻,適合所有考生投考,缺額多上榜機會高。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戶政、客家事務行政)

 

商管類科:商學、管理相關考科,考試機會多,投資報酬率高。

(財稅行政、財稅法務、會計、金融保險、統計、財務審計、績效審計、財經廉政、經建行政、商業行政)

 

法學類科:法學相關類科,適合具備法律基礎知識的你。

(法制、法律廉政、智慧財產行政、公平交易管理)

 

其他專才:各類專業類科,具備專業知識的你更具優勢。

(公職社會工作師、衛生行政、地政、交通行政、觀光行政、航運行政、體育行政、新聞、農業行政、圖書資訊管理)

 

技術類科:需相關科系畢業才能報考,競爭少,錄取率高。

(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處理、交通技術、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測量製圖)

 


高普考行政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一般行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公共管理
4.政治學
5.公共政策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公共管理概要
◎4.政治學概要

 

一般民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公共政策
4.地方政府與政治
5.政治學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地方自治概要
◎4.政治學概要

 

人事行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4.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
5.現行考銓制度

6.各國人事制度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
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社會行政

◎1.行政法
2.社會工作
3.社會學
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5.社會研究法
6.社會福利服務

※1.行政法概要
◎2.社會工作概要
◎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4.社會研究法概要

 

勞工行政

◎1.行政法
2.就業安全制度
3.勞資關係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5.經濟學
6.社會學

※1.行政法概要
2.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3.勞資關係概要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教育行政

◎1.行政法
2.教育心理學
3.教育測驗與統計
4.教育哲學
5.教育行政學
6.比較教育

※1.行政法概要
2.心理學概要
3.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4.教育概要

 

文化行政

1.世界文化史
2.本國文學概論
3.藝術概論
4.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5.文化人類學
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1.世界文化史概要
2.本國文學概要
3.藝術概要
4.文化行政概要

 

 

戶政

◎1.行政法
2.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3.國籍與戶政法規

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5.地方政府與政治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1.行政法概要
※2.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客家事務行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社會學
4.公共政策
5.客家歷史與文化
6.客家政治與經濟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4.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高普考商管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財稅行政

◎1.財政學
◎2.會計學
◎3.稅務法規
◎4.民法
◎5.租稅各論
◎6.經濟學

◎1.財政學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稅務法規概要
◎4.民法概要

財稅法務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4.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5.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6.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

會計

◎1.財政學
◎2.中級會計學
◎3.成本與管理會計
◎4.政府會計
◎5.審計學
◎6.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1.會計學概要
◎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3.政府會計概要
◎4.審計學概要

金融保險

◎1.會計學
◎2.經濟學
3.貨幣銀行學
4.保險學
5.金融保險法規
6.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1.會計學概要
※2.經濟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4.保險學概要

統計

◎1.經濟學
2.統計學
3.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
4.資料處理

5.抽樣方法
6.迴歸分析

※1.經濟學概要
2.統計學概要
3.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4.資料處理概要

財務審計

◎1.政府會計
◎2.審計學(含政府審計)
3.審計應用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4.財報分析

5.管理會計
6.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

績效審計

1.財務行政
◎2.審計學
3.審計應用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4.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5.公共管理
6.公共政策

 

 

/

財經廉政

◎1.行政法
◎2.行政學
◎3.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4.心理學
5.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6.社會學

※1.行政法概要
※2.財政學概要與經濟學概要
3.心理學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經建行政

◎1.經濟學
2.統計學
3.貨幣銀行學
4.國際經濟學
5.公共經濟學
6.商事法

※1.經濟學概要
2.統計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4.國際經濟學概要

商業行政

◎1.行政法
◎2.經濟學
◎3.民法
4.貨幣銀行學
5.公司法
6.證券交易法

※1.行政法概要
※2.經濟學概要
◎3.民法概要
4.商業概論

 

 

高普考法學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法律廉政

◎1.行政法
2.刑法
3.刑事訴訟法
4.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行政學
6.社會學

※1.行政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刑事訴訟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法制

◎1.行政法
2.刑法、
◎3.民法
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5.立法程序與技術
6.商事法

 

/

智慧財產行政

◎1.行政法
2.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3.民法
4.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5.公平交易法

6.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

公平交易管理

1.◎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2.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3.◎行政法
4.◎經濟學
5.產業經濟學、
6.公司法

 

/

 

 

高普考其他專才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公職社會工作師

◎1.行政法
2.社會工作實務
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衛生行政

1.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3.衛生行政(包括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4.衛生法規與倫理

5.流行病學
6.生物統計學

◎1.衛生行政學概要
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3.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地政

1.土地登記
2.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3.土地法規

4.土地經濟學
5.土地政策
6.不動產估價

1土地登記概要
2.民法物權編概要
3.土地法規概要
4.土地利用概要

交通行政

1.運輸管理學
2.運輸學
3.運輸經濟學
4.運輸規劃學
5.交通行政
6.交通政策

1.運輸管理學概要
2.運輸學概要
3.運輸經濟學概要
4.交通行政概要

觀光行政

1.觀光學
2.觀光行銷學
3.觀光行政與法規
4.旅運經營學
5.觀光資源規劃
6.觀光英語(或選試觀光日語)

1.觀光學概要
2.觀光行銷學概要
3.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4.旅運經營學概要

航運行政

1.海運學
2.航業經營管理
3.港埠經營管理
4.航運與港埠政策
5.物流運籌管理
6.航港法規

1.海運學概要
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3.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4.航港法規概要

體育行政

◎1.行政法
2.世界體育史
3.運動自然科學
4.體育行政與管理
5.體育原理
6.運動社會學

 

 

/

新聞

1.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2.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3.傳播理論
4.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5.新聞英文
6.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韓文、阿拉伯文、俄文、土耳其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1.新聞學概要
2.國際現勢概要
3.傳播法規概要
4.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選試科目)

農業行政

◎1.行政法
2.農業發展與政策
3.農業概論
4.農業經濟學
5.農產運銷
6.統計學

1.農業經濟學概要
2.農業概要
3.農業行政概要
4.農業推廣概要

圖書資訊管理

1.圖書館管理
2.圖書資訊學
3.技術服務
4.讀者服務
5.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1.圖書資訊學概要
2.技術服務概要
3.讀者服務概要
4.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僑務行政

◎1.行政法
2.國際政治經濟學
3.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4.僑務行政

5.比較政府
6.兩岸關係

※1.行政法概要
2.國際政治經濟學概要
3.兩岸關係概要
4.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高普考技術類科專業科目

類科

高考三級(高考)

普通考試(普考)

土木工程

1.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2.測量學

3.結構學
4.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5.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6.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1.工程力學概要
2.測量學概要
3.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4.土木施工學概要

機械工程

1.機械設計
2.機械製造學(含機械材料)
3.熱力學

4.流體力學
5.自動控制
6.工程力學(含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1.機械設計概要
2.機械製造學概要
3.機械力學概要
4.機械原理概要

電力工程

1.電子學
◎2.工程數學
3.電路學
4.電機機械
5.計算機概論
6.電力系統

1.電子學概要
2.基本電學
3.電工機械概要
4.輸配電學概要

電子工程

1.電子學
◎2.工程數學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磁學
6.半導體工程

1.電子學概要
2.基本電學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儀表概要

電信工程

1.電子學
◎2.工程數學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磁學
6.通信與系統

1.電子學概要
2.基本電學
※3.計算機概要
4.通信系統概要

資訊處理

1.資料結構
2.程式設計
3.資通網路與安全
4.系統專案管理
5.資料庫應用
6.資訊管理

※1.計算機概要
2.程式設計概要
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4.資料處理概要

交通技術

1.運輸學
2.交通工程
3.運輸規劃學
4.交通安全
5.運輸工程
6.交通統計

1.交通工程概要
2.運輸規劃概要
3.交通統計概要
4.交通安全概要

衛生技術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2.生物技術學
3.公共衛生學
4.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
5.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2.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3.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農業技術

1.作物生理學
2.作物學
3.作物生產概論
4.土壤學
5.作物育種學
6.試驗設計

1.作物改良概要
2.作物概要
3.植物保護概要
4.土壤與肥料概要

測量製圖

1.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2.地理資訊系統

3.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4.大地測量(包括測量平差法)
5.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6.地圖學

1.測量學概要
2.測量平差法概要
3.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4.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延伸閱讀

 

【高普考分發單位】時間與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有哪些該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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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試的最大的特點就是包含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不管是文、法、商、理、工、農……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都能透過高普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而高普考簡章公佈前,先來看看小編整理的幾個考試前需要注意的事情吧!

 

 

ㄧ、高普考、初等考與特考的差別?

 

高普考、初等考試固定一年一次、特考採不定期制(遇缺才補),在報考等級上,高普初分為五個等級,報考資格各等級有不同限制,而特考為針對特殊身分,如:身心障礙人員、原住民族或用人機關都屬「特殊行業」,負有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責任,例如:國家情報人員、飛航管制人員等,且部份類別有年齡、身高限制,需要符合條件才能報考。

 

 

 

二、高普考報名及考試時間在何時?高普考放榜時間是什麼時候?

 

高普考報名時間大都落在每年的3月、高普考考試時間在7月,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如果是報名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需參加第二試口試,高普考放榜日期約在每年9月

 

 

三、高普考報考資格條件限制為何?

 

公務人員高普考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及證照類需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等別/項目 資格絛件
高考三級(高考)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普通考試(普考)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個別資格 一、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1.航空器維修類科:曾任飛機、直升機維修實際工作1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書或工作證明書)。
2.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5個月以上畢(結)業、曾任飛行時數累計250小時以上(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10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3.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4.公職獸醫師類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獸醫師證書影本。
5.公職建築師類科: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證書影本、經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證明文件。
6.公職護理師類科: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地方政府登錄之護理師執業執照影本、領照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得以職業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註記」、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之任一方式繳驗】。
7.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職業證書影本、領證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得以職業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註記」、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之任一方式繳驗】。
二、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四、高普考報名費用

 

筆試:新臺幣1,400元;筆試及實地測驗:新臺幣2,900元,第二試口試:新臺幣1,200元,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應考人,如經第一試筆試錄取,考選部將另行通知繳費。

 

 

 


延伸閱讀

【高普考分發單位】時間與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有哪些該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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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考上後的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工作多元化,分發部分則是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

分發前最常見的三個問題:

 

一、考取後 北、中、南的分發單位能自己選擇嗎?

 

沒辦法喔!因分發地點全國各機關皆有可能分布,而且高普考的分發,是按照考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選填志願來分發的,並無法自行挑選。

 

二、如果想在考上後,有辦法轉調離家近的機關嗎?

 

有辦法喔!高普考限制轉調的年限為3年,你可選擇中央機關且該機關也有離家近的所屬機關,就有機會可以調動。

 

三、如果我把戶籍設在新北市(或其他縣市),那是否能因此就分發在我設戶籍的縣市呢?

 

沒辦法喔!高普考的分發是按照考取人員選填志願後,依成績高低來分發的。不一定能如你所願分發在自己的戶籍地。

 

 


點選想看的類科工作內容↓↓

行政類科:考科較無門檻,適合所有考生投考,缺額多上榜機會高。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戶政、客家事務行政)

 

商管類科:商學、管理相關考科,考試機會多,投資報酬率高。

(財稅行政、財稅法務、會計、金融保險、統計、財務審計、績效審計、財經廉政、經建行政、商業行政)

 

法學類科:法學相關類科,適合具備法律基礎知識的你。

(法制、法律廉政、智慧財產行政、公平交易管理)

 

其他專才:各類專業類科,具備專業知識的你更具優勢。

(公職社會工作師、衛生行政、地政、交通行政、觀光行政、航運行政、體育行政、新聞、農業行政、圖書資訊管理)

 

技術類科:需相關科系畢業才能報考,競爭少,錄取率高。

(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處理、交通技術、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測量製圖)

 

 

高普考《行政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一般行政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一般民政 內政部、各縣市戶政單位、各鄉鎮市區公所、鄉里長辦公室、民政局、兵役課、民政課等機關等。 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人事行政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銀行人事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等。 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社會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勞工行政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各縣市勞工保險局、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等。 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教育行政 各縣市政府機關、教育部、教育局、各級學校單位等。 普考多為學校幹事、高考例如督學,工作內容多為行政工作規劃,如:校地勘查、學區規劃等。
文化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全國藝文單位,如文建會、各縣市文化局、文化處等。 舉辦許多的靜態或動態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藝文活動的籌畫、監督等工作。
戶政 內政部戶政司、戶政事務所、民政局等。 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客家事務行政 行政院客委會、各縣市政府機關、觀光局、藝文園區等。 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執行、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高普考《商管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財稅行政 各區國稅局、各縣市政府機關、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稅捐稽徵所、健康保險局等。 稅務工作、辦理國稅業務。如:查稅、受理繳稅、稽查、稅務資料處理、歸檔建檔、例行稅務受理。
會計 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會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學校主計處、會計室等。 綜理各項會計業務,管理機關內部經費,從年度預算編制、使用、核銷、審計等事項。
金融保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健康保險局、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等。 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收付及保管等業務。
統計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工委員會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財務審計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績效審計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審計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財經廉政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整肅行政風氣、接受民眾申訴、政令宣導、防貪防瀆等,例如法令規定:承包工程每一百萬以上即需要政風人員簽署才可發包。
經建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央銀行、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商業行政 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經濟發展局、工商發展局、商業處、市場處等。 商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公司與商業之登記管理、商品展覽與推廣、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及商業現代化推展等工作。

高普考《法學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法制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縣市政府法制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業務、辦理法制作業、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
法律廉政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智慧財產行政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權政策與制度之擬訂、觀念宣導、資料搜集研究管理、侵害智慧財產權之協助取締、專利案之程序審查、異議、舉發、撤銷與消滅、專利權管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之登記與管理及營業秘密保護等。
公平交易管理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法案的調查處理,按產業別分為三處,第一、二處主要負責調查事業的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以及不公平競爭行為,第三處負責調查的則為不實廣告、多層次傳銷及仿冒行為等。

高普考《其他專才》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公職社會工作師 各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法務部矯正署、各級學校單位等。 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等:社會福利中心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等事項;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衛生行政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國民健康局、中央健康保險局,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等。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地政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交通行政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公路總局、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等。 交通行政相關業務如: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觀光行政 中央及各縣市觀光旅遊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 處理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如: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及執行觀光發展業務。
體育行政 教育部體育署、各縣市政府體育局、教育局等。 學校體育、國民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設施之規劃、推動、監督與協調、國際體育活動及體育學術之研究發展等。
農業行政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縣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含派出單位、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及農業局等。 農業政策之擬訂、農業推廣與農產運銷之督導、農地改革與利用規劃、農業與農民組織之輔導、肥料與飼料品質登記管理、農業技術人員之培訓、農業資源管理應用、農業經營改善、農村綜合發展、農民生活改善及農作物災害補助等。
圖書資訊管理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各縣市政府、圖書館及國立大專院校等。 圖書分編、參考服務(提供讀者諮詢)、採訪編目(採買館藏資料、編目處理)等。

高普考《技術類科》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土木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水利署及工業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工務局、農委會林務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工程之計畫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施工說明書編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建築物與結構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及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機械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水利局、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勞委會所屬機構、國防部軍備局、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城市舞台之舞台、燈光、音響各項專業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電力工程 各縣市政府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能源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法務部矯正署、港務局、廣播電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國父紀念館、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FM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電子工程 各縣市政府機關、內政部警政署、空中勤務總隊、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標準檢驗局、國防部軍備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播電臺等。 AM、FM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電信工程 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等。 辦理民防管制中心防情報務業務、負責防情HF無線電報收、發傳遞作業、負責警報系統、有(無)線電話操作維修故障排除,保持暢通、辦理民防管制中心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輪值勤務及無線電報通信技術運用。
資訊處理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交通部公路總局、中央氣象局、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中央銀行、故宮博物院、司法院及地方法院、各縣市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交通技術 通部公路總局、國道高速公路局、高速鐵路工程局、鐵路改建工程局(所屬各機關)、各縣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捷運工程處、監理所、停車管理處、公共運輸處等。 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工作。
衛生技術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各縣市衛生局及鄉鎮市衛生所等單位。 執行疾病防治、醫療口質、婦幼衛生、衛生保健等研究性質的技術工作。
農業技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縣市政府農業局、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 改進農業作物生產技術,研究及推廣農業技術,從事解決農業生產供銷問題,以提高農產效益,協助農業行政推動等工作。
測量製圖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縣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含派出單位、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及農業局等。 將所紀錄下資料轉換成相對目的的空間資訊,再透由製圖轉換成各種可閱讀的圖資資訊,即所謂的地理資訊系統,例:測量、地圖繪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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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 上榜生心得.jpg

 

他衛生行政奪高普雙榜 生物統計衝到98分

 

   台北醫學大學公衛系畢業的楊O崴,退伍後花不到一年拚高普考衛生行政,以理性腦分析讀書方式,用強科拉高平均分數,生物統計一舉衝到98分。他也擅長歸納考古題必考議題,整理重點筆記,最後考取高普考雙榜。

 

  楊O崴趁著替代役服役期間,報名補習班函授課程,但直到去年十月退伍後才開始全心備戰。他自認大學成績不好,除了對生物統計較有把握,其他專業科目念起來幾乎是「生不如死」。

 

  所幸有一套運用得宜的戰術,楊O崴評估,平均60分以上是上榜安全區間,最拿手的生統絕不能翻車,以一百分為目標;次要強科流行病學則設定要考到7、80分,其餘科目再各自以擅長程度配分數。

  

  楊O崴說,生物統計是純粹計算,掌握好概念、公式,要衝高分數不難,考前加強鞏固,每天至少演算一到兩份考古題,最後考了98分。流行病學則偏重解釋變數、指標、數據演變間的關聯,也常考到研究設計的內容、流程。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則是楊O崴花最多時間準備的科目,除了買參考書自修,更依照慣常考題配比,依序讀細菌、病毒、真菌、免疫,並針對HBV、HIV、HPV、HSV幾個有疫苗、治療方法特別或無解方的病原,整理出生活型態、流行病學、實驗室診斷、如何預防跟治療。他指出,微免是相對容易用連貫方式建構邏輯的一科,只要邏輯順,就好記許多。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楊O崴則研究近十年考古題,歸納出空汙、水汙染、廢棄物等常考議題,再上網蒐羅答案,整理成一本筆記。

 

  分配各科目得分比重,楊O崴卻忘了分配時間,前期花太多時間專攻微免、食環衛,導致衛生法規背得匆忙,因今年疫情是熱議題,傳染病防治法是必考重點,他只熟背傳染病防治法及列點呈現的法規,關注近期修法、焦點議題,衛生行政學也念得急就章,他建議仍要有完整讀書規畫。 

 

  楊O崴說,準備國考過程中,眼看書快看不完,壓力、負面情緒也曾排山倒海而來,最終只能靠自己,「自己去定義自己想成為的人。」

 

 

2020-12-11 21:54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即時報導

 

 

公務人員福利制度  優質生活改變未來

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休假制度

公務人員

事假/病假

事假5,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特休假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生活大小事,政府讓你靠

補助事項

內容

結婚補助

2個月薪資

生育補助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喪葬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子女教育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

急難貸款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不怕無薪假、不怕被解雇!終生保障身分及工作權。

 升遷制度透明,人人有機會!每年穩定調薪、可參加升等考試。

 月領優渥退休金!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年滿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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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普考報名時間在每年的3-4月、考試時間在7月,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需參加第二試口試。(實際日期需視高普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109年高普考榜單查詢】

 

◆ 109年高普放榜:榜單查詢

 

◆ 109年高普簡章 ​→簡章下載

 


 

2021/110年高普考:考試資訊

 

   報名時間:110年03月12日(五) - 110年03月22日(一)

 

●   考試日期:筆試 -110年07月09日(五) - 110年07月13日(二)

    第二試-  110年10月23日(六)

 

●   放榜日期:高普考放榜約在每年9月份(實際日期以考選部公告為主)。

                             可於考選部公佈放榜日上午10點20分起,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查榜,並同步公告於考選部公報

 

●   簡章下載:尚未公告,可先參考109年高普考簡章。

 

●   看高普考 工作內容&分發單位 → 【高普考分發單位】時間與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有哪些該注意的事項

 

●   高普搞歷屆試題   →      [考古題]2021年高普考考試日程!高普考歷屆考題詳解免費下載,上榜生教你如何準備考試!

 


 

109年高普考 招考名額

109年(2020)高考三級設98類科,暫定需用人數1,990名;普通考試設60類科,暫定需用人數1,181名。

 

●   近三年高考、普考別需用人數統計(107年~109年)

考試別 107年 108年 109年
高考三級 2,748 2,790 1,990
普通考試 1,215 1,446 1,181

 

 


 

高普考109年錄取率

類科 報考數 到考數 需用人數 錄取數 到考率(%) 錄取率(%)
高考行政類合計 29,515 19,761 1,317 1,499 66.95 7.59
一般行政 4,223 2,923 122 157 69.22 5.37
一般民政 745 490 25 30 65.77 6.12
客家事務行政 104 64 2 6 61.54 9.38
戶政 755 476 19 19 63.05 3.99
僑務行政(英文) 52 34 2 2 65.38 5.88
僑務行政(法文) 17 10 2 2 58.82 20.00
僑務行政(德文) 11 8 1 1 72.73 12.50
僑務行政(日文) 24 14 1 1 58.33 7.14
僑務行政(西班牙文) 13 6 1 1 46.15 16.67
社會行政 956 658 53 60 68.83 9.12
勞工行政 644 455 24 25 70.65 5.49
公職社會工作師 988 728 75 93 73.68 12.77
文化行政 1,126 783 15 18 69.54 2.30
教育行政 1,537 1,029 73 80 66.95 7.77
體育行政 215 143 6 7 66.51 4.90
國際文教行政(英文) 48 23 2 2 47.92 8.70
國際文教行政(韓文) 21 12 1 0 57.14 0.00
國際文教行政(俄文) 13 8 1 1 61.54 12.50
視聽製作 46 36 1 1 78.26 2.78
新聞(英文) 179 134 8 12 74.86 8.96
圖書資訊管理(英文) 274 190 9 11 69.34 5.79
史料編纂 71 48 1 2 67.61 4.17
檔案管理 37 23 1 2 62.16 8.70
人事行政 2,765 1,886 108 124 68.21 6.57
財稅行政 2,488 1,850 185 204 74.36 11.03
金融保險 711 436 29 32 61.32 7.34
會計 1,987 1,373 147 160 69.10 11.65
財務審計 107 64 8 14 59.81 21.88
績效審計 59 43 3 3 72.88 6.98
統計 542 358 40 48 66.05 13.41
法制 2,320 1,213 29 38 52.28 3.13
法律廉政 1,827 1,160 47 48 63.49 4.14
財經廉政 309 194 18 18 62.78 9.28
經建行政 670 437 63 76 65.22 17.39
公平交易管理 21 11 1 1 52.38 9.09
工業行政 14 11 3 3 78.57 27.27
商業行政 129 77 10 10 59.69 12.99
農業行政 239 158 10 5 66.11 3.16
智慧財產行政 93 50 2 2 53.76 4.00
觀光行政(觀光英語) 369 230 20 20 62.33 8.70
觀光行政(觀光日語) 45 35 2 2 77.78 5.71
交通行政 465 343 25 32 73.76 9.33
航運行政 102 61 7 11 59.80 18.03
地政 983 639 55 42 65.01 6.57
衛生行政 784 569 47 55 72.58 9.67
環保行政 387 268 13 18 69.25 6.72
類科 報考數 到考數 需用人數 錄取數 到考率(%) 錄取率(%)
高考技術類合計 12,863 8,485 1,271 1,278 65.96 15.06
農業技術 462 353 22 26 76.41 7.37
農業機械 4 3 1 1 75.00 33.33
農產加工 29 22 1 1 75.86 4.55
園藝 91 70 3 3 76.92 4.29
植物病蟲害防治 99 84 4 4 84.85 4.76
林業技術 373 297 18 22 79.62 7.41
漁業技術 90 68 12 13 75.56 19.12
養殖技術 64 46 2 2 71.88 4.35
動物技術 112 75 5 7 66.96 9.33
公職獸醫師 98 60 32 36 61.22 60.00
自然保育 160 114 8 11 71.25 9.65
土木工程 2,710 1,770 329 397 65.31 22.43
水利工程 310 201 38 38 64.84 18.91
環境工程 185 113 17 11 61.08 9.73
水土保持工程 245 169 22 25 68.98 14.79
建築工程 645 371 96 36 57.52 9.70
公職建築師 3 2 5 2 66.67 100.00
地質 30 25 3 3 83.33 12.00
採礦工程 18 11 6 4 61.11 36.36
材料工程 81 49 3 3 60.49 6.12
測量製圖 390 290 63 72 74.36 24.83
都市計畫技術 316 235 29 29 74.37 12.34
景觀 134 100 17 20 74.63 20.00
衛生技術 834 611 74 88 73.26 14.40
食品衛生檢驗 317 211 10 12 66.56 5.69
生物技術 73 39 2 2 53.42 5.13
藥事 34 19 14 5 55.88 26.32
醫學工程 17 10 2 2 58.82 20.00
交通技術 386 292 44 28 75.65 9.59
航海技術 54 34 4 6 62.96 17.65
輪機技術 38 26 5 5 68.42 19.23
航空駕駛(直昇機飛行原理) 13 8 1 1 61.54 12.50
工業工程 105 61 11 5 58.10 8.20
職業安全衛生 132 70 8 9 53.03 12.86
電力工程 581 309 82 60 53.18 19.42
電子工程 296 188 30 17 63.51 9.04
電信工程 59 33 5 4 55.93 12.12
資訊處理 1,497 929 100 120 62.06 12.92
機械工程 364 208 41 38 57.14 18.27
航空器維修 12 7 2 2 58.33 28.57
汽車工程 40 24 1 0 60.00 0.00
環保技術 372 258 42 20 69.35 7.75
化學安全 39 19 6 6 48.72 31.58
環境檢驗 80 47 4 4 58.75 8.51
化學工程 233 134 15 20 57.51 14.93
氣象 101 72 3 3 71.29 4.17
輻射安全 77 46 6 6 59.74 13.04
工業設計 44 31 2 2 70.45 6.45
公職護理師 295 185 12 29 62.71 15.68
公職食品技師 49 37 1 4 75.51 10.81
公職醫事檢驗師 48 34 3 8 70.83 23.53
公職藥師 24 15 5 6 62.50 40.00

 

類科 報考數 到考數 需用人數 錄取數 到考率(%) 錄取率(%)
普考-行政類合計 32,612 23,418 881 1,598 71.81 6.82
一般行政 7,759 5,704 144 224 73.51 3.93
一般民政 2,187 1,596 101 127 72.98 7.96
客家事務行政 146 95 2 14 65.07 14.74
戶政 1,759 1,288 36 42 73.22 3.26
社會行政 1,228 914 56 92 74.43 10.07
勞工行政 1,005 678 110 134 67.46 19.76
文化行政 1,115 836 12 19 74.98 2.27
教育行政 1,301 950 22 62 73.02 6.53
新聞(英文) 162 114 7 12 70.37 10.53
新聞(日文) 10 7 1 1 70.00 14.29
圖書資訊管理 380 251 18 25 66.05 9.96
人事行政 2,942 2,144 38 83 72.88 3.87
財稅行政 2,529 1,930 86 246 76.31 12.75
金融保險 634 439 8 20 69.24 4.56
會計 2,064 1,476 79 191 71.51 12.94
統計 461 349 10 30 75.70 8.60
法律廉政 2,422 1,566 11 14 64.66 0.89
財經廉政 263 176 8 15 66.92 8.52
經建行政 671 483 27 64 71.98 13.25
商業行政 216 134 4 8 62.04 5.97
農業行政 228 160 11 10 70.18 6.25
觀光行政 189 128 2 9 67.72 7.03
交通行政 543 382 30 50 70.35 13.09
航運行政 78 43 1 3 55.13 6.98
地政 1,245 782 33 57 62.81 7.29
衛生行政 736 556 15 33 75.54 5.94
環保行政 339 237 9 13 69.91 5.49
類科 報考數 到考數 需用人數 錄取數 到考率(%) 錄取率(%)
普考-技術類合計 8,626 6,037 669 1,064 69.99 17.62
農業技術 295 232 9 18 78.64 7.76
園藝 72 48 5 6 66.67 12.50
林業技術 313 257 8 19 82.11 7.39
漁業技術 40 31 7 8 77.50 25.81
養殖技術 68 54 3 4 79.41 7.41
自然保育 123 94 8 13 76.42 13.83
土木工程 1,599 1,138 207 391 71.17 34.36
水利工程 146 107 5 20 73.29 18.69
環境工程 122 85 7 12 69.67 14.12
水土保持工程 114 90 6 14 78.95 15.56
建築工程 167 103 31 14 61.68 13.59
測量製圖 302 218 42 59 72.19 27.06
都市計畫技術 198 159 15 30 80.30 18.87
景觀 76 63 5 9 82.89 14.29
衛生技術 594 457 39 77 76.94 16.85
食品衛生檢驗 296 217 5 7 73.31 3.23
交通技術 285 214 30 39 75.09 18.22
航海技術 32 22 2 5 68.75 22.73
輪機技術 14 10 1 2 71.43 20.00
工業工程 80 53 8 13 66.25 24.53
職業安全衛生 98 47 4 7 47.96 14.89
電力工程 488 277 37 48 56.76 17.33
電子工程 451 277 24 26 61.42 9.39
電信工程 52 38 11 9 73.08 23.68
資訊處理 1,436 974 59 102 67.83 10.47
機械工程 441 270 25 37 61.22 13.70
航空器維修 7 4 4 3 57.14 75.00
環保技術 302 207 25 23 68.54 11.11
環境檢驗 73 47 12 15 64.38 31.91
化學工程 172 112 15 21 65.12 18.75
氣象 103 80 6 8 77.67 10.00
地震測報 12 9 3 4 75.00 44.44
技藝 55 43 1 1 78.18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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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

壹、關鍵引言

申論題作答可以分為「言之有序」以及「言之有物」兩個部分。

一、言之有序

是指作答上需要有所謂答題架構,以民法而言,就是請求權基礎的堆積。建議上如果發現題目中以數個請求權可以主張,先選擇一種請求權基礎作為答題的主幹,並將題目中所提及之請求權基礎所需要件(原則上題目沒有廢話),函攝至條文中適用。

 

二、言之有物

題目多半是以單一爭點或數個爭點結合為出題,爭點之處必然有學說以及實務見解之衝突,同學必須掌握兩說以上之見解,並且於作答最後加上自己的看法,才會是一個完整的回答。

 

三、各篇章準備要領

(一)民總總則

民法總則其中一個考試核心在於法律行為,更細部來說,以法律行為中所需具備之行為能力為考試的熱門,雖然行為能力的概念不難,但是因類型及法條適用較為多元,容易成為考點出題。另外,近年來考試多有時效消滅的出題,尤其是短期時效制度(民§§126、127),所以同學須熟記常見適用短期時效的請求權。

(二)財產法

財產法的範圍過於廣泛,想要完全掌握財產法所規定,基本上是十分困難的,因此可想而知財產法會是同學準備上壓力的來源!老師建議同學準備上以債編為例,先將條文所規定有名契約之基本要件掌握;同樣地,物權編部分,亦將所有權、用益物權以及擔保物權的基本要件(發生、變更以及消滅)掌握。有時間的話,在進一步熟悉冷門或爭議之問題。

(三)身分法

身分法分為親屬編與繼承編,又親屬編為繼承編之前提,所以同學在準備上,先將親屬編中婚姻以及父母子女部分掌握後,再去掌握繼承編中有關繼承遺產之計算。

又有關繼承遺產之計算,可以分為三步驟,分別為:繼承人確定;應繼財產多寡;遺產數額分配。

 

貳、重點主題

一、民法總則

(一)人格權

1.意義

人格權為人性尊嚴為內容之權利,會因時代演進而變動其中內涵。如民法第195條第1項所明定,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而相關人格法益則須由實務案例所累積,以下整理幾個實務常見之人格權類型。

2.名譽權

名譽權係指人在社會上應與其地位相當之尊敬或評價之利益為內容之權利,各人按其地位,有其相當之品格、聲望及信譽。而所謂名譽權受損,並非單指依被害人主觀之感情決之,尚應依社會客觀之評價而定。依現行法及實務見解,如名譽權遭受侵害時,得依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慰撫金外,尚可請求加害人強制公開道歉(常見如登報道歉)以恢復被害人之名譽。然而,條文雖僅規定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但實務上慣行即係以強制公開道歉為之,是否有侵害加害人之言論自由(消極不表示)呢?參照釋字第656號:「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亦即大法官98年所作成之解釋,認為強制公開道歉之手段,並未違反比例原則等事由,為合憲。但由於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於109年3月3日公告,大法官繼釋字656號解釋後,因該解釋可能有變更或補充的空間,再度受理命強制道歉是否有違憲情可能之聲請 ,所以針對名譽權侵害需注意後續大法官有無相關解釋作成!

3.居住安寧權

所謂居住安寧權侵害,必須侵害已超越一般人所能忍受之程度,侵害之方式,固不限於噪音,其他如光害、臭氣、煙塵、振動等,亦可屬之。得參照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64民事判決。

 

 

民法參考書<<<

資料來源公職王109司法特考考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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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年高普考:考試資訊

●   考試等級:高考三級、普考

●   報名時間:110年03月12日(五) - 110年03月22日(一)

●   考試日期:- 高考三級延期至10月9日 - 10月11日

                         -   普考延期至10月16日 -   10月17日

 

●   放榜日期:高普考放榜延期約至隔年1月(實際日期以考選部公告為主)。

                             可於考選部公佈放榜日上午10點20分起,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查榜,並同步公告於考選部公報

 

●   看高普考 工作內容&分發單位 → 【高普考分發單位】時間與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有哪些該注意的事項

 


 

考古題如何準備
每一本書你一定至少要從頭到尾都有流覽過一次,至少每次上課後複習一次,然後,抓考古題,每一科依照考科的題型,抓幾題考古題,譬如一般行政高考行政法和行政學是一半申論、一半選擇,而民總和刑總是各兩題,那你這四科就各抓50題考古題。政治學、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每科都抓100題。

接著翻開每一本書的目錄,把每一題考古題的答案出處,註記在每一科的目錄那
個單元後面,然後你會發現,有一些單元一直不斷地出現註記,那些單元要花八十分的心力猛攻,要把那個單元所有的架構標題背起來,還有,不要死背,每一個標題可以運用聯結法、諧音法,有邏輯和系統化的把他們串聯起來。剩下二十分心力放在較少註記甚至沒有註記的單元。

考古題在幫助你抓重點
以過去的考試規則來說,近3年的考題不會重複。但這個規則近年已經被修改,表示剛出過的題目有可能再考出來。考古題的作用在於幫助你預測未來,以近五年的考試為基礎,可以看出未來命題的方向,基本上考試都會有熱點(熱區)也會大爆冷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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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普考各類科歷屆試題(考古題)

類科 歷屆試題下載
一般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一般民政 高考三級普考
人事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社會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戶政 高考三級普考
地政 高考三級普考
文化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教育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勞工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交通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觀光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財稅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金融保險 高考三級普考
會計 高考三級普考
統計 高考三級普考
經建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客家事務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衛生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體育行政 高考三級
法律廉政 高考三級普考
財經廉政 高考三級普考
商業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農業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新聞(英文) 高考三級
新聞(日文) 高考三級
財務審計 高考三級
績效審計 高考三級
航運行政 高考三級普考
公職社工師 高考三級
法制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高考三級
智慧財產行政 高考三級
圖書資訊管理 高考三級普考
農業技術 高考三級普考
土木工程 高考三級普考
機械工程 高考三級普考
電力工程 高考三級普考
電子工程 高考三級普考
電信工程 高考三級普考
資訊處理 高考三級普考
測量製圖 高考三級普考
交通技術 高考三級普考
衛生技術 高考三級普考

 

 

上榜生考取心得、準備技巧

 

  108高普考財經廉政心得-劉o庭(高考第1名/普考第3名/高普雙榜/應屆一年考取)

經濟學:
徐老師上課速度雖然快,但提供的素材非常充實,上完章節後,會立即講解考古題,使我們能很快抓住考試出的方向。除此之外,我會再將老師上課畫的圖形以及耳提面命說的重點,自己重新畫一次做成簡易筆記,尤其最後課程中總經的凱因斯模型多變,又如國際金融分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一定要自己實際做一遍圖形才不容易忘記。

財政學:
有三分之一的單元和經濟學相關,而其中與經濟學的差別在於考慮的面向多包含了政治效果及社會福利效果等等,圖形的繪畫和名詞解釋比經濟學更多,所以需要再多花些時間理解並做成表格及條列式筆記。
行政法:我會將學理、爭點、相關釋字和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整理在同一個表格,簡易寫出其重點,每天閒暇時,多看幾遍,就能記住幾號釋字搭配第幾年第幾次的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而法條一定要每天多看、念熟,我習慣將常用條號整理在便利貼中,並貼在牆上,讀書時不時抬頭就能看見。平時練習申論時,大前提寫出條號,小前提與涵攝,以及最後結語,均不可少。

行政學:
行政學的範圍非常廣大,老師在上課時,都會盡量做成表格和條列式,而下課後,我會再將老師的筆記延伸,將相關的理論或是其他學派的批評註記在旁邊,寫申論的素材就能予以擴充。此類科的申論我練習了約有200題,但基本上都是以關鍵字、分段、條列式、大標小標、不懂的名詞予以解釋做成的。做到一定題數,才會發現其實行政學理論演變有其軌跡,了解每一時期最核心的意義,其實行政學不難。基本上申論討論的面向,我會分成制度面、人員、設備、文化面去做延伸,且近年有關治理的議題很新穎也很常考,此理論可以結合巨量分析、政府循政等,需要格外費心準備。最後測驗題的部分,就是寫近10年的考古題。

社會學:
此科目最基礎也最重要的是四大理論,從理論做延伸,並且關注時事新聞,如今年三讀通過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同性婚姻專法議題也納入了題目中,申論的面向,我分成了幾點去討論:經濟、教育、文化、法律、社會(公平正義、貧窮、犯罪)等,整理成素材。

心理學:
此科其實不好念,一剛開始我念得非常挫敗,幾度想放棄,做過了三次筆記,最後才找出各個理論之間的關係。一定要先了解每個理論學派的核心重點(主要分精神分析學派、行為學習、認知學派、生物論),並按照補習班老師的作法,先了解假定和結構、歷程、發展,以及如何治療、評價,將一個學派的沿革抓住,例如完形學派如何影響認知學派,他們的哪部分概念相似。除此之外,申論要言之有物,務必將專業術語搬出來,並放在大標或小標中,且採取橫向連結的筆記。而我的方法是分成不同議題,並以不同顏色做標籤分類,例如:語言、學習、思考的交互關係放在一個章節念;記憶的種類、遺忘、應用、測量方法放在一起;智力的定義、種類、每位學者的智力理論內容、測量,像是智力中,認知論有Gardner、Sternberg,行為學習論有Thorndike,發展論有Piaget,又如碰到Erikson的全人生發展階段,就可以搭配Marcia增加素材,其餘較零散的學者主張的理念利用條列式重點標記,但依靠自身去做觀念連結、擴充知識,才是不二法門,基本上沒有人能夠幫助太多,自己一定要多用自身帶入各個理論去體會。

公務員法:
郭老師的法典很充實,我會將相似的法條標註在一起背,例如公務員定義,在服務法是第24條、在中立法是第2條和17條等,諸如此類。除了背熟之外,也要注意近年的函釋以及法條修正前後的差別。而考前兩三個月寫申論,主要只練習如何下大標及小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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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試題 (2).jpg

 

  高普考試的一大特點是設有眾多類科,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不管是文、法、商、理、工、農……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都能透過高普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本資料來源:考選部。

※本文僅提供測驗題型標準答案。

※申論題建議可自行到【公職王】查詢喔。

 

 

109/2020普考   試題解答

 

共同科目

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                 試題 答案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行政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政治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公共管理概要   試題 答案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行政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政治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地方自治概要               試題 答案

 

 

 

 

社會行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社會工作概要                                         試題 答案


社會研究法概要                                  試題 答案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試題 答案

 

 

 

 

人事行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行政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心理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試題 答案

 

 

 

 

教育行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心理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教育概要                                        試題 答案


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試題 答案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稅務法規概要     試題 答案


財政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民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試題 答案


土地利用概要            試題 答案


民法物權編概要    試題 答案


土地登記概要           試題 答案

 

 

 

 

會計

會計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試題 答案


審計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政府會計概要                           試題 答案

 

 

 

 

金融保險

貨幣銀行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會計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經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保險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戶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試題 答案


移民法規概要                                                        答案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試題 答案

 

 

 

 

 ●經建行政

貨幣銀行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經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統計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國際經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電子工程

基本電學             試題 答案

 

電子學概要   試題 答案

 

電子儀表概要    試題 答案

 

計算機概要   試題 答案
 

 

 

 

●電力工程

基本電學       試題 答案

 

電子學概要     試題 答案

 

電工機械概要  試題 答案

 

輸配電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勞工行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勞資關係概要                                         試題 答案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試題 答案

 

 

 

 

●機械工程

機械力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機械製造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機械原理概要            試題 答案

 

機械設計概要              試題 答案

 

 

 

●資訊處理

計算機概要                                              試題 答案

 

程式設計概要                                        試題 答案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試題 答案

 

資料處理概要                                        試題 答案

 

 

 

 

●文化行政

世界文化史概要       試題 答案


本國文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藝術概要                      試題 答案

 

文化行政概要        試題 答案

 

 

 

 

統計

經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統計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試題 答案

 

資料處理概要         試題 答案

 

 

 

 

●商業行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民法概要             試題 答案


經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商業概要           試題 答案

 

 

 

 

觀光行政

觀光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試題 答案

 

旅運經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觀光行銷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法律廉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刑事訴訟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刑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公務員法概要             試題 答案

 

 

 

●財經廉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心理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公務員法概要        試題 答案

 

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客家事務行政

行政法概要                            試題 答案


行政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試題 答案

 

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試題 答案

 

 

 

●交通行政

運輸學概要                   試題 答案


運輸經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運輸管理學概要   試題 答案


交通行政概要           試題 答案

 

 

 

●土木工程

測量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工程力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擬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土木施工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概要                                         試題 答案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試題 答案

 

 

 

 

衛生技術

流行病學概要              試題 答案


生物技術學概要      試題 答案

 

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試題 答案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農業行政

農業經濟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農業概要                         試題 答案


農業推廣概要           試題 答案

 

農業行政概要    試題 答案

 

 

 

 

農業技術

作物改良概要            試題 答案


作物概要                        試題 答案

 

植物保護概要           試題 答案


土壤與肥料概要  試題 答案

 

 

 

 

電信工程

基本電學       試題 答案

 

電子學概要   試題 答案

 

通信系統概要  試題 答案

 

計算機概要   試題  答案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資訊學概要                                 試題 答案

 

讀者服務概要                                       試題 答案

 

技術服務概要                                        試題 答案

 

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試題 答案

 

※ 解答陸續出爐中,請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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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來源:考選部。

※本文僅提供測驗題型標準答案。

※申論題建議可自行到【公職王】查詢喔。

 

109/2020高考三級   試題解答

 

高考三級_一般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公共政策 試題  
公共管理 試題  
行政學 試題 答案
政治學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試題  
高考三級_一般民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公共政策 試題  
行政學 試題 答案
政治學 試題  
地方政府與政治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試題  
高考三級_客家事務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客家歷史與文化 試題  
社會學 試題  
公共政策 試題  
行政學 試題 答案
客家政治與經濟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戶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地方政府與政治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試題  
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試題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試題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試題  
高考三級_僑務行政(選試英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比較政府 試題  
僑務行政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僑務行政(選試法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比較政府 試題  
僑務行政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僑務行政(選試德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德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比較政府 試題  
僑務行政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僑務行政(選試日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日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比較政府 試題  
僑務行政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比較政府 試題  
僑務行政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社會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試題  
社會學 試題  
社會福利服務 試題  
社會工作 試題  
社會研究法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勞工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社會學 試題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試題  
就業安全制度 試題  
勞資關係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公職社會工作師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試題  
社會工作實務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文化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本國文學概論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文化人類學 試題  
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試題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試題  
世界文化史 試題  
藝術概論 試題  
高考三級_教育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教育行政學 試題  
比較教育 試題  
教育哲學 試題  
教育測驗與統計 試題  
教育心理學 試題  
高考三級_體育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世界體育史 試題  
體育原理 試題  
運動自然科學 試題  
體育行政與管理 試題  
運動社會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國際文教行政(選試英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世界文化史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試題  
教育行政學 試題  
比較教育 試題  
高考三級_國際文教行政(選試韓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韓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兼試基礎英文,占30%)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世界文化史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試題  
教育行政學 試題  
比較教育 試題  
高考三級_國際文教行政(選試俄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兼試基礎英文,占30%)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世界文化史 試題  
國際關係 試題  
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試題  
教育行政學 試題  
比較教育 試題  
高考三級_視聽製作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大眾傳播學 試題  
視覺傳播 試題  
影視製作原理 試題  
攝影與圖文傳播 試題  
紀錄片企畫與編導 試題  
美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新聞(選試英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新聞英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試題  
傳播理論 試題  
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試題  
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試題  
高考三級_圖書資訊管理(選試英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圖書館管理 試題  
圖書資訊學 試題  
讀者服務 試題  
技術服務 試題  
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試題  
高考三級_史料編纂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本國近代史 試題  
本國政治制度史 試題  
西洋近代史 試題  
史學方法論 試題  
本國史學史 試題  
圖書檔案管理 試題  
高考三級_檔案管理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本國現代史 試題  
檔案管理 試題  
檔案學 試題  
檔案應用服務 試題  
檔案技術服務 試題  
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試題  
高考三級_人事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學 試題 答案
各國人事制度 試題  
現行考銓制度 試題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試題  
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 試題  
高考三級_財稅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民法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財政學 試題 答案
租稅各論 試題 答案
稅務法規 試題 答案
會計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金融保險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保險學 試題  
金融保險法規 試題  
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試題  
貨幣銀行學 試題  
會計學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會計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財政學 試題 答案
中級會計學 試題 答案
政府會計 試題 答案
成本與管理會計 試題 答案
審計學 試題 答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財務審計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政府會計 試題 答案
管理會計 試題  
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試題 答案
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試題  
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試題  
財報分析 試題  
高考三級_績效審計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公共政策 試題  
公共管理 試題  
財務行政 試題  
經濟學與成本效益分析 試題  
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試題 答案
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試題  
高考三級_統計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抽樣方法 試題  
迴歸分析 試題  
統計學 試題  
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 試題  
資料處理 試題  
高考三級_法制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立法程序與技術 試題  
民法 試題 答案
刑法 試題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試題  
商事法 試題  
高考三級_法律廉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社會學 試題  
行政學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試題  
刑法 試題  
刑事訴訟法 試題  
高考三級_財經廉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社會學 試題  
行政學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試題  
心理學 試題  
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試題 答案
高考三級_經建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商事法 試題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國際經濟學 試題  
公共經濟學 試題  
貨幣銀行學 試題  
統計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試題 答案
公司法 試題  
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試題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產業經濟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工業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人力資源管理 試題  
產業經濟學 試題  
統計學 試題  
計算機概論 試題  
工業管理 試題  
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試題  
高考三級_商業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民法 試題 答案
公司法 試題  
證券交易法 試題  
經濟學 試題 答案
貨幣銀行學 試題  
高考三級_農業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農業經濟學 試題  
統計學 試題  
農業概論 試題  
農業發展與政策 試題  
農產運銷 試題  
高考三級_智慧財產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行政法 試題 答案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題  
民法 試題 答案
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試題  
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試題  
公平交易法 試題  
高考三級_觀光行政(選試觀光英語)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觀光英語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觀光學 試題  
觀光行政與法規 試題  
旅運經營學 試題  
觀光行銷學 試題  
觀光資源規劃 試題  
高考三級_觀光行政(選試觀光日語)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觀光日語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觀光學 試題  
觀光行政與法規 試題  
旅運經營學 試題  
觀光行銷學 試題  
觀光資源規劃 試題  
高考三級_交通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交通政策 試題  
交通行政 試題  
運輸學 試題  
運輸管理學 試題  
運輸經濟學 試題  
運輸規劃學 試題  
高考三級_航運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海運學 試題  
航業經營管理 試題  
港埠經營管理 試題  
物流運籌管理 試題  
航運與港埠政策 試題  
航港法規 試題  
高考三級_地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試題  
土地政策 試題  
土地法規 試題  
土地登記 試題  
土地經濟學 試題  
不動產估價 試題  
高考三級_衛生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 試題  
衛生法規與倫理 試題  
生物統計學 試題  
流行病學 試題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試題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試題  
高考三級_環保行政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環境衛生學 試題  
環保行政學 試題  
環境規劃與管理 試題  
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試題  
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試題  
環境科學 試題  
高考三級_農業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作物學 試題  
作物生理學 試題  
作物生產概論 試題  
土壤學 試題  
作物育種學 試題  
試驗設計 試題  
高考三級_農業機械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熱力學 試題  
應用力學 試題  
農業機械學 試題  
農業動力學 試題  
農業機電與控制 試題  
農產加工學 試題  
高考三級_農產加工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食品分析 試題  
食品化學 試題  
食品加工學 試題  
食品微生物學 試題  
食品衛生與安全 試題  
生物化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園藝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果樹學與蔬菜學 試題  
園藝學原理 試題  
花卉學與造園學 試題  
園藝作物繁殖與育種學 試題  
園藝植物生理學 試題  
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植物病蟲害防治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農業昆蟲學 試題  
農業藥劑學 試題  
植物病理學 試題  
植物病原微生物學 試題  
植物病害防治與害蟲防治學 試題  
昆蟲分類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林業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樹木學 試題  
林政學 試題  
育林學 試題  
森林生態學(包括保育) 試題  
森林經營學 試題  
林產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漁業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水產概論 試題  
水產資源學 試題  
漁具學 試題  
漁法學 試題  
漁場學(包括漁海況學) 試題  
生物統計學 試題  
高考三級_養殖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水產養殖 試題  
魚類生理學 試題  
飼料與餌料學 試題  
魚病學 試題  
水產概論 試題  
生物統計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動物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試題  
動物營養學 試題  
動物育種學 試題  
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試題  
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試題  
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試題  
高考三級_公職獸醫師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試題  
獸醫病理學與獸醫實驗診斷學 試題  
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試題  
高考三級_自然保育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普通生物學(包括分類學) 試題  
生態學 試題  
保育生物學 試題  
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 試題  
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試題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試題  
高考三級_土木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試題  
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試題  
結構學 試題  
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試題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試題  
測量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水利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流體力學 試題  
水文學 試題  
渠道水力學 試題  
水資源工程學 試題  
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試題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試題  
高考三級_環境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試題  
環境規劃與管理 試題  
廢棄物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試題  
水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試題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包括相關法規) 試題  
流體力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水土保持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試題  
水土保持工程 試題  
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試題  
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試題  
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試題  
植生工程 試題  
高考三級_建築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建築結構系統 試題  
營建法規 試題  
建管行政 試題  
建築環境控制 試題  
建築營造與估價 試題  
建築設計 試題  
高考三級_公職建築師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建築結構系統 試題  
營建法規與實務 試題  
建管行政 試題  
高考三級_地質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水文地質學 試題  
普通地質學 試題  
構造地質學 試題  
地形學 試題  
地層學 試題  
礦物與岩石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採礦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選礦學 試題  
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試題  
石油探採學 試題  
採礦學 試題  
普通地質學 試題  
礦物與岩石學 試題  
高考三級_材料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材料科學導論 試題  
材料科學與工程 試題  
材料性質 試題  
材料熱力學 試題  
物理冶金 試題  
材料分析 試題  
高考三級_測量製圖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試題  
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試題  
地理資訊系統及地圖學 試題  
測量平差法(包括誤差理論及實務) 試題  
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試題  
大地測量(包括衛星定位測量) 試題  
高考三級_都市計畫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試題  
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試題  
都市及區域政策 試題  
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試題  
土地使用計劃 試題  
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試題  
高考三級_景觀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試題  
景觀學概論 試題  
景觀行政與法規 試題  
景觀規劃 試題  
景觀工程 試題  
景觀與都市設計 試題  
高考三級_衛生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衛生行政與法規 試題  
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試題  
公共衛生學 試題  
生物統計學 試題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試題  
生物技術學 試題  
高考三級_食品衛生檢驗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生物統計學 試題  
食品分析與檢驗 試題  
食品化學 試題  
食品加工學 試題  
食品微生物學 試題  
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試題  
高考三級_生物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有機化學 試題  
生物技術學 試題  
生物化學 試題  
生物學 試題  
微生物學 試題  
免疫學 試題  
高考三級_藥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試題  
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試題  
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試題  
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 試題  
藥物治療學 試題  
藥事行政與法規 試題  
高考三級_醫學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工程數學 試題 答案
醫學工程概論 試題  
醫學儀表及測量 試題  
生物輸送原理 試題  
醫用電子學 試題  
生物材料學 試題  
高考三級_交通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統計學 試題  
運輸學 試題  
運輸規劃學 試題  
交通工程 試題  
交通控制 試題  
交通安全 試題  
高考三級_航海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海事英文 試題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航港法規 試題  
航海學 試題  
船藝學 試題  
航行設備 試題  
海上人命安全 試題  
高考三級_輪機技術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船舶法規 試題  
輪機管理與安全 試題  
內燃機 試題  
渦輪機 試題  
輔機 試題  
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 試題  
高考三級_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航行學 試題  
直昇機飛行原理 試題  
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試題  
載重平衡 試題  
陸空通信 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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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_工業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作業研究 試題  
生產計劃與管制 試題  
人因工程 試題  
設施規劃 試題  
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試題  
工程經濟學 試題  
高考三級_職業安全衛生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人因工程 試題  
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 試題  
工業安全衛生法規 試題  
工業衛生概論 試題  
安全工程 試題  
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試題  
高考三級_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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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數學 試題 答案
電路學 試題  
電子學 試題  
電機機械 試題  
電力系統 試題  
計算機概論 試題  
高考三級_電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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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路學 試題  
電子學 試題  
電磁學 試題  
半導體工程 試題  
計算機概論 試題  
高考三級_電信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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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數學 試題 答案
電路學 試題  
電子學 試題  
電磁學 試題  
通信與系統 試題  
計算機概論 試題  
高考三級_資訊處理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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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結構 試題  
程式語言 試題  
資通網路 試題  
系統專案管理 試題  
資料庫應用 試題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試題  
高考三級_機械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熱力學 試題  
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試題  
自動控制 試題  
機械設計 試題  
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試題  
流體力學 試題  
高考三級_航空器維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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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翼機及旋翼機基本原理 試題  
航空器一般維護 試題  
航空發動機基本原理 試題  
航空儀電系統 試題  
航空器電氣系統 試題  
航空器液壓系統 試題  
高考三級_汽車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汽車電機學 試題  
汽車動力機 試題  
汽車設計 試題  
汽車性能測試與檢驗 試題  
汽車底盤 試題  
汽車動力學(包括應用力學及機動學) 試題  
高考三級_環保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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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學 試題  
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試題  
環境規劃與管理 試題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試題  
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試題  
環境科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化學安全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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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化學(含分析化學) 試題  
環境微生物學 試題  
環境衛生學 試題  
毒理學(含環境毒理) 試題  
化學品健康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試題  
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試題  
高考三級_環境檢驗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試題  
廢棄物檢驗 試題  
水質檢驗 試題  
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試題  
儀器分析 試題  
分析化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化學工程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化學反應工程學 試題  
儀器分析 試題  
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 試題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試題  
有機化學 試題  
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 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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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試題  
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試題  
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試題  
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試題  
大氣動力學 試題  
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試題  
高考三級_輻射安全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輻射度量 試題  
輻射防護法規 試題  
輻射安全 試題  
放射物理學 試題  
輻射應用及其防護 試題  
輻射劑量學 試題  
高考三級_工業設計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題 答案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題 答案
人因工程(包括人體工學) 試題  
產品造形學(包括造形原理、色彩學、美學) 試題  
工業設計概論 試題  
設計方法 試題  
產品設計 試題  
材料及製造程序(包括金屬及塑膠) 試題  
高考三級_公職護理師
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試題  
公共衛生政策 試題  
高考三級_公職食品技師
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試題  
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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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試題  
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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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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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智慧財產行政 ─ 科目與工作內容

智慧財產行政 ─ 智慧財產權的捍衛者

智慧財產行政原本歸納為經建行政當中的一組,在97年時由於專利法正式上路,因而獨立出來的專業考科,也是因應現在分工越來越精緻的公職體系,而錄取後主要分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該局為國內智慧財產權管理的行政機關,目前智慧局設置有七個組(專利一~三組、商標權組、著作權組、資料服務組、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六個室(秘書室、法務室、資訊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一個小組(經濟部光碟聯合查核小組),並分別於北、中、南、高等四區設置服務處。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考試科目

等別 高考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
4.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5.民法
6.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7.公平交易法
8.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備註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痞客邦上榜生心得BN.jpg

108高考智慧財產行政考取心得-林O佑(高考第1名)

105年已考取四等書記官,但進去之後覺得這份工作不太適合自己的個性,也不是想做一輩子的工作,更了解自己是個很容易安逸的人,沒辦法邊上班邊唸書,所以認真想清楚後還是決定離開舒適圈,抱著賭賭看的心態,為自己的夢想再努力一次,其實這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很多聲音會告訴你以後絕對會後悔做的這個決定,所以壓力一直蠻大的,只能不斷的調適心態。


這一年在準備上其實是以司法特考三等以及司法官及律師為目標,高考智財行政類科則是以加選2科的方式一同準備,沒想到可以因為這樣得到榜首,覺得很幸運。


我面對每科的態度都是盡量全力以赴,除了英文以外,都不會放棄,因為知道自己不是聰明的人,所以需要比別人花更多時間以及力氣去做準備,過程中難免會遇到挫折,也必須不斷的修正、調整,我會不時的檢視自己是否在能上榜的道路上,也會去了解自己弱點,進而戰勝自己。


時間的分配上,我則會利用瑣碎的時間(像是坐車時)來背法條或體系架構,透過不斷反覆的看讓自己記憶。覺得考試不是埋頭苦幹就可以得到好的成績,還需要一點技巧,像是一些背誦口訣,或關鍵字記憶。我也不會去鑽研一些不會考的問題,會讓他隨風而逝,但對於有機會會考的問題,還是會找老師把觀念弄清楚,這也是面授班的好處。還有要多練習寫考古題,不管是與夥伴討論還是自己找擬答,抑或請老師幫忙改都可以。另外,也需要找到適合自己念書的節奏,別人的不一定適合你,可以多看上榜生的考取心得,抓適合自己的來試試。


其中要感謝民訴老師帶我跑步,給我很多正面的想法。謝謝江老師,一路以來給我很多建議以及鼓勵。謝謝我的戰友,每天的陪伴,一起討論、分享所學,這些都讓我受益良多。還有謝謝我的另一半,願意支持我,讓我可以全力衝刺,也不時讓我充電。更要謝謝我的媽媽,除了做我的心靈導師外,還是個很棒的算命師,讓我知道只要我肯努力一定會有機會的。


我到現在都還時常告訴自己「不放手,直到夢想到手。」不管再累再辛苦,也不管成敗與否,都一定要完成這條路,只要用盡全力,不要讓自己後悔就好了,我也都形容這一年不間斷的考試,就好像在打怪一樣,但兵來將擋,水來土淹,一定有辦法打敗大魔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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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介紹一下高普考民政的考試科目

高普考一般民政考試科目

一般民政考科偏向為背誦科目,無論是專業或共同科目,大多需要反覆背誦,適合擅長背誦的文科生或所學科系較冷門或對本身所學專業知識沒興趣,想轉換跑道者。

等別 高考 普考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行政學
◎4.行政法
5.地方政府與政治
6.政治學
7.公共政策
8.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3.行政學概要
※4.行政法概要
◎5.地方自治概要
◎6.政治學概要
備註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 }, { "@type": "Question", "name": "How long does it take to process a refund?", "acceptedAnswer": { "@type": "Answer", "text": "高普考一般民政每年固定開缺,缺額穩定,平均每年錄取約100多名。" } }, { "@type": "Question", "name": "高普考一般民政工作內容?", "acceptedAnswer": { "@type": "Answer", "text": "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 }] }

高普考常見問題

Q:高普考一般民政缺額人數?

高普考一般民政每年固定開缺,缺額穩定,平均每年錄取約100多名。

Q:高普考一般民政工作內容?

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痞客邦上榜生心得BN-02.jpg

108高普考一般民政考取心得-羅O泓

首先,必須告訴大家,我本身乃是讀電機的,非公行、政治、法律等相關科系,而且年紀也不小,之前工作是在寫程式,說到這裡想必會有人不禁想問:寫程式前途光明、待遇也應該很好,為什麼要來考國考?這就是我想跟大家聊聊的部分。

沒錯,寫程式的確待遇不錯,但前面我也講了,我的年紀不小,在現在景氣這麼差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遇到中年失業的問題,而在2008全球金融風暴時我已經經歷過裁員,不想在年紀大時再遇到,而且那時會更難找工作,所以幾經思考與了解後決定來參加國家考試,目地說白了很單純,就指是希望尋找一份穩定、長久的工作。

由於當時在尋找補教資源時,經由其他朋友的介紹以及網路上的風評,所以選擇志光作為我國考路的補習班。其實不得不說當時是有點猶豫的,因為費用的確比業界其他補習班高,但後來想到上榜率,最後還是決定到志光補習,想著只要順利考上了,薪水可以很快填補這筆費用。同時間,因為我是個懶人,所以我很清楚如果我選擇LOD、Wifi或是函授課程,到最後我一定不會看,所以決定報名面授班,當然也考量到有問題時在面授班可以直接問老師,也可以跟其他同學互相討論交流。

在決定要考試後,因仍在工作,知道自己的時間不可能跟全職考生相比,所以希望自己能在兩年內考上。但事實總是無法盡如人意,因為白天工作的性質已經相當的消耗我的腦力,在經過一堂課3個小時的轟炸回到家後完全不想再碰任何課本,假日也只想休息;再加上補習班的課程其實相當密集,沒有馬上復習很容易就忘掉老師所講的細節;再加上第二年時剛好遭遇父親去世,身為長子的我更是需要花費時間在處理他的身後事,簡言之,國考路的前兩年,在這些個人的因素下,我等於是完全虛度。

後來發現這樣下去永遠也考不上,只是在浪費時間、浪費金錢,所以我開始思考是就這樣繼續寫程式還是就斷了後路離職專心考試,基於對自己的了解以及部分已經上榜的考友的建議下,決定辭去工作,全力衝刺,目標快速考上。在全力衝刺下107高考成績也不差,低於錄取標準1.06分,但沒上就是沒上,其後我根據成績單找出自己的弱點部分,特別去做補強,同時也盡力維持其他科部因此而受到影響,最終在108年能順利考上一般民政高普雙榜。

下面來談談我的準備方式,大致上,我把科目分為3類:共同、法科、學科,下面分別依此介紹:

一、共同

(一)國文:
這科來補習的人想必都查詢過,也應該知道老師的教學方式與品質我就不多說了,這科我主要是練習公文書寫,至於作文跟選擇就憑自身能力跟過去所學。

(二)三合一:
基本上這科我沒特別準備,因為個人認為投報率有點低,只有憲法看了老師的講義,稍微練了幾年歷屆,所以這次考試成績就不好了。

二、法科

(一)行政法:
這科林老師和陳老師的課我都聽過,兩個老師都教得很好,但因未回班時間點的關係,後兩年我都是跟陳老師的課,老師補充相當多的判決跟見解,在寫申論時很容易增加版面,分數也會有不錯的表現。

同時,因為補習班的法典太小本,能書寫的空間有限,所以我有以林老師選擇題庫後的法條另外制作一本自己用的法典,再把陳師上課用到的他部法律收錄進去,所以有較多空間可以把相關法條、概念、爭點及學者見解補充上去,在復習時就比較不用課本法典兩邊翻,可以節省時間,效率也好一點。

因為這科是25題選擇2題申論,所以針對選擇部分前期我有另外購買題庫練習,後期則是購買阿摩來練習,讓我在交通及其他瑣碎時間也都能有充足的練習。而申論部分則是在奪榜單期間經由每日的小考來達到訓練的效果。

(二)民、刑總:
這科應該就算是我的弱科了,雖然上了陳老師及駱老師的課,老師講的也都聽得懂,但是就是寫不好,後來發現是因為我法條背不熟所造成,但那時已經很接近考試,時間有點不夠,所以後來這兩科我選擇看題庫書,透過直接閱讀詳解的方式增加自己對常考法條的印象,最終考試結果自然就差強人意。

三、學科

(一)行政學:
這科我跟課的老師因為已經不在補習班所以我就不多介紹,但基本上我很感謝他,因為他的東西很有架構,讓我對龐雜的行政學能建立起相當的架構,而且他課本的內容也相當充足,雖然很厚,但基本上沒有遺漏的資訊,讓我這科能有良好的底子。

期間,我也有去聽其他老師的行政學申論課程,這段12堂的課程對我也有很大的幫助,讓我對行政學各主題有更清楚的理解。

這科是25題選擇2題申論,針對選擇部分同樣前期我有另外購買題庫練習,後期則是購買阿摩來練習,讓我在交通及其他瑣碎時間也都能練習而申論部分則是在奪榜單期間經由每日的小考來達到訓練的效果。

(二)政治學:
這科我跟過幾個老師的課,基本上都能理解老師所教授的內容,但是在考場上總是無法得到較高的分數,直到這次上了補習班子O老師的政治學,就好像打通任督二脈一樣,對政治學整體有了完整的架構與體系。老師的教材整體架構非常清楚,內容也非常充足,使用的文字亦相當精煉,使得我這次考試獲得了相當不錯的成績。

政治學這科我基本上就是熟讀老師的課本,再加上再奪榜班時練寫申論,並沒有另外再閱讀其他的書籍。

(三)地方自治:
地方自治這科也是跟老師的課,老師地治的教材相當的薄,大概只有兩百多頁,但是已經囊括考試的絕大多數考點,加上老師在總復習時又解了近幾年的歷屆試題,使得我對課本內容更加熟悉。

這科除了有理論知識外,也與地方制度法有密切關聯,老師在上課時會將相關法條逐條說明,讓我減少許多理解的困難。這科基本上還是需要背誦法條,但因為老師說明的很清楚,且常常幫學生繪製圖表以便利背誦,所以基本上這科只要熟讀課本牢記法條,應該就能拿到基本分數。

(四)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我是跟張楚老師的課,老師的教材內容基本上也包含了高考的所有範圍,且課本也只有兩百多頁,上課時老師也常會把時事帶入理論來說明,讓理論具有實證效果,在考試答題時也同樣能夠應用。

除了熟讀課本內容外,我也會上網搜尋一些當前政府正在或是即將推動的政策,在考試時能有不同於其他考生的例子來應用。

結論:
以上是我個人的準備方式,但不見得適合每位同學,我給同學的建議是: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能聽得懂也能寫得出來的老師來跟課,熟讀他的課本,確實的做到課前預習及課後複習的動作,遇有問題一定要問清楚,而選擇及申論都要持續不斷練習,這樣各位同學也能很快的上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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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公職考試,一篇作文文章以 900~1200 字為最佳(儘可能將稿紙寫滿 )。全文宜分四段,除首段及末段之字數可較少之外(各約十~十二行左右),中間兩段是整篇文章之腹部,當務求儘量發揮,作完整而詳實之論 述。段落分配得宜,方能予人充實而均勻之感。 尤重要者是:務必將格局放寬,著眼大處,對題目作淋漓盡致的揮灑 ,深入精髓,勾抉英華,期能就主題之內蘊妥切析論,求得圓滿、周全、 詳贍豐富。

 

 

 

1 段落分明。

切忌某段過於長篇大論,形成繁蕪、累贅;亦不可某段太少,顯得份量不足,空洞而不具說服力。

 

2 題目前面空四格。

若題目甚短,僅幾個字,則已;倘題意稍豐、字數甚多,第一列不夠寫 ,第二列則從頂格(第一格)寫起。

 

 

3 每段開頭空二格,第一段與題目之間、各段與各段之間,皆不必空一列。

 

4 要在適當之處運用標點符號。

即一個句子不可過於冗長而不用標點隔開,亦不可動輒幾個字便打頓號、逗點,宜注意語句之完整,使文意明白、易懂;不恰當的標點符號往往是破壞文意之關鍵。

 

5 思路清晰,意旨明確,精闢透徹,發人深省,能凸顯主題。

 

6 前後思想連貫,觀點一致。文章力求詞理暢達,首尾貫串,層層深入,逐次剖析,切莫自相矛盾或條理紛雜;倘思路紊亂、論點不一,必予人鬆散和零碎之感。

 

7 句法通順,結構緊密,上下相承,環環相扣,有「前後因果關聯」 、有「一定表達順序」,意思完整,層次分明,抽絲剝繭,條理暢 達,縱筆揮灑,傾瀉而下,求得活潑俐落、強勁有力。

作文最忌諱前言不接後語,或割裂散漫、或拼湊成章、或語意不清、或流於空洞,前後不搭,各說各調,尚未極盡論點,天外飛來一筆,氣勢軟弱無力,猶如斷簡殘編,凡此皆屬斷爛之作,絕稱不上是佳品妙文。

 

8 切合題旨,不離題、不牽扯題外話。

 

9 凜然兼顧理性,鯁直不失圓融,剛柔並濟,發皇真理,懿深淵雅, 婉轉有致。用詞精準,矯健明快,言詞犀利,筆鋒遒勁。公職考試乃為國取才,寫作文章自然格調要高,態度務必是正經嚴肅 、慎重其事、中規中矩、一板一眼,在字裡行間務求意境高遠、溫厚莊重 。

任何題目就算再生活化、大眾化,亦當語帶莊重而慎重其事地將之表達 出來,寫得頭頭是道,讜言正論,才足以獲得閱卷者之青睞!切莫流於口 語化,畢竟作文不似講話,否則有失為文之風,必被視為程度過低。

 

10 依題目敘述相關事例以配合闡明題意。

不論任何類型的題目,都應舉實例以作印證,論說與例證並茂,使信而有徵,幫助加強說服力。而在敘寫典故、事例或新聞事件時,絕對要完全符合原事之本末及真實情況;倘寫出有疑義、不合事實者,必然令人啼笑皆非!(然在任何一項考試中,寫作文不得從頭到尾以敘述故事的方式表達,倘缺乏論說而僅是鋪陳事蹟、事件,便不算是作文,倒形成了散文、小說、心情故事或私人日記,得分必然甚低,此點尤當注意!)

 

11 觀念正確,允執厥中,立場中肯,客觀公正。

不作個人情緒性宣洩,尤不可帶有意識型態而借題發揮、指桑罵槐。

 

12 結構完整、嚴謹,不東拚西湊、漫興隨筆。

拿到試題之後,先在腦中審題、起稿,在試卷紙上寫下欲表達之主旨、大綱、架構、引文、修辭......等,然後逐次將其詳細而又有條理地揮灑在文章中;切勿尚未有腹稿即邊寫邊構思,如此只會讓文章不協調。

 

13 見解獨到、精當,思想超越眾人,發人之所未見,察人之所未言, 以「高雅」、「上品」為目標。

易言之,即表達一己之才思,將觸角延及他人所不曾或甚少寫過之題材 ,予閱卷者煥然一新之感,評價自然較高,非人云亦云、千篇一律;同時,要言之有物,具體而詳實,真切又深刻,非僅止於文字上之堆砌,始能描繪生動而又不感空泛。

 

14 詞語、成語之引用切合,達到增添文采、生花妙筆之效。

實言之,作文即是文字的表現手法和技巧,以此而言,修辭乃是文章之門面,若文采不佳,即使心中存有與眾不同之見解,亦難以強力地展現出來。《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夫子之言:「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劉勰《文心雕龍•情采》論道:「聖賢書辭,總稱文章,非采而何? 」說的正是這番道理!是以,情感、思想的流露,必須藉助優雅文字,才能極其致,使那種刻板、乏味、老套、生硬的論述,洋溢起活潑、愉悅、流暢、感性的氣息,以精鍊、妥切的字詞,表現最為驚奇、最為動人、最可讚賞、最可流傳的生命力,因而產生無限價值和無窮張力的內容。

 

15 修辭要雅潔、優美、靈巧、深邃,文筆則儘可能暢達而洗鍊。

參加任何一項考試,寫作文章萬不可使用過於口語化之詞,如此只會 流於淺俗低劣;務必遠離嬉痞式、戲謔式之語言環境。多運用文雅之詞, 以替換通俗、白話之語,求得意境高雅、超凡脫俗,流露文人氣息、展現 學者風範為正鵠。此外,在聯綴文句時,應以從古文中汲取寶貴養分,以 之作為一己文章之素材,舉凡:藻麗俳語、對偶文句、錯綜類疊、抽換文 字,均是增添文采之妙方,或抑揚頓挫、或參差交錯、或相輔相成、或互 文見義,不論是雄渾、勁健、豪放、壯麗、博大,亦不管是簡潔、淡雅、 陰柔、細膩、飄逸,悉可極盡曼妙生姿之能事!

 

 

 

以上資料來源:

2AG25 賞味‧作文  

作  者:金庸

2AG25賞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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