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壹、錄取名額
正取 131 名,備取 70 名。
貳、甄選職務
一、主管級:督導。
二、 師級:助理工程師、助理管理師。
三、 員級:助理技術員、助理事務員。
參、甄選方式
1. 採分試方式辦理;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2.主管級:採不分區錄取及分發方式辦理。
3. 師級:採分區錄取及分發方式辦理。
4. 員級:採分區錄取及分發方式辦理。
肆、甄選類組、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請參閱甄選計畫。
一、 主管級-共計 2 類科
財務(正取1名備取0名) 、 不動產開發(正取1名備取0名)。
二、 師級-共計 13 類科
航運管理(正取6名備取4名) 、 業務管理(正取7名備取3名) 、 法務(正取1名備取1名) 、行銷外語-英語(正取3名備取2名) 、財務(正取2名備取2名) 、職安衛(正取1名備取1名)、土木(正取18名備取8名) 、護理(正取2名備取2名) 、電機(正取6名備取4名) 、機械(正取4名備取2名) 、資訊(正取3名備取3名) 、環保(正取3名備取2名) 、輪機(正取2名備取2名)。
三、 員級-共計 11 類科
業務行政(正取9名備取7名) 、會計(正取2名備取2名) 、財務(正取3名備取3名)、資訊(正取3名備取2名)、機械(正取7名備取3名) 、電機(正取13名備取4名) 、環保(正取5名備取2名) 、土木(正取6名備取3名) 、航運技術(正取12名備取4名)、航運管理(正取6名備取3名)、一般行政2(正取5名備取1名) 。
伍、有關「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等相關事宜,依台灣港務公司新進人員甄選規範辦理。
陸、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一、 採「不分區錄取及分發」者,於分發進用後,依本公司職務遷調作業規定,2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服務機構。
二、 採「分區錄取及分發」者,於分發進用後,依本公司職務遷調作業規定,5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服務機構。
三、 臺灣港務(股)公司轄區含總公司、基隆分公司、臺中分公司、高雄分公司、花蓮分公司;其中基隆分公司轄區範圍包含臺北港、蘇澳港,高雄分公司轄區範圍包含安平港、布袋港及馬公港。
四、 錄取人員之待遇依本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規定支給,各甄選職務待遇支給標準如下:
(一)主管級錄取人員以「督導」進用,以 78,970 元起薪。
(二)師級錄取人員以「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進用,以 45,210 元起薪。
(三)員級錄取人員以「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進用,以 30,480 元起薪。
柒、本新進人員甄選實際報名與測驗日期及本公告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正式公告簡章為準。
※詳細事項,請參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7年新進從業人員甄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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