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師觀點合集!19考情&備考方案&新法動態全了!
一轉眼就到了3月份,在職考生自不必說,在校生也由於開學季課程安排複習時間驟減,開學季如何復習?背完就忘又該怎麼辦?合合菌請來了眾合九大名師,來聽聽他們怎麼說。
問題解讀:我們同學現在的主要問題:對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的不熟悉,懂得結論,但說不出為什麼,無法論證結論到底是怎麼來的。
複習建議: 3月份需要通過做真題來做一些查漏補缺,把之前的民法年前學習的知識,做一個鞏固。希望大家從三月份開始的這個階段,每天大概跟我抄5個左右法條,做到點滴的積累,在民法的學習當中,主要是加大對現行法律的司法解釋的認識問題。
學科解讀:現在的法考,非常注重案例導向、實務導向、理論導向,司法部的教材刑法部分,幾乎每一個案例都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案例,來源於《刑事審判參考》。
複習建議:
已經看過刑法的同學:緊跟著我們的刑法的真題,刑法的真題實際上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我們既有知識的一個檢驗和梳理。
沒開始看的同學:這時的學習,是不能跳躍的,基礎階段還是要很用心的準備,要抓緊一點。
新準備法考的同學:按照正常的順序複習。
再戰主觀題的同學:千萬不要有這樣一種心理:我主觀題沒過,我到8月底再開始復習。主觀題的學習不是建立在空中樓閣基礎之上,它是在客觀題的知識點基礎之上,將客觀題的知識點重新串聯一遍,我認為主觀題不是純粹的主觀題作文題,而是對客觀題的一個梳理,對於主觀題的學習,應該把我們之前的客觀題教材也要重新的梳理一遍。
立法動態:今年無新法,明年《強制執行法》
複習建議:關於復習的時間問題
民訴是一個訴訟法的學科,在復習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先後順序,一定要在民法,甚至包括商法之後再開始復習民訴,不要一上來就複習民訴,這樣很多東西都不懂。很多基礎的理論都是在《民法》《商法》中講的,所以大家在復習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複習順序問題。
學科分析:這幾年尤其是2018年,特徵更為明顯,綜合性更強,考查的內容分佈是比較廣泛的,這就需要我們對刑訴有一個全面的掌握,全面的了解。
立法動態:刑訴法修正案
複習建議:先學習了刑法之後再學習刑訴,在開課之前,最好是先過一遍,有個了解,我希望大家能夠有這樣一個心態:我現在是打基礎的階段,要掌握的是刑事訴訟法的整個框架,以及他的基本概念的理解。
在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先有一個框架,在這之上它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它是有哪些制度和程序,一章一章的往下推,我們到後面會記得非常牢固
立法動態:《公務員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最高院會針對行政協議單獨發布司法解釋
複習建議:複習時,先跳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一專題,以及在行政訴訟發里面也可以先跳過去行政協議或是先簡單了解一下概念。
行政法開始復習的時間完全可以放到4月份5月份,也就是說,在四月之前你先複習民法刑法,民訴刑訴和商經可以挑一個出來複習,最後進入4.5月份可以開始行政法的複習。
學科解讀:商經法在法考中的分值越來越多,越來越重要。而其中商法和經濟法和知識產權有所不同,商法的理論性現在越來越強,它和民法和民訴法的這種融合,在我們18年的主觀題和客觀題中都有大量的體現。所以,如果你複習的時間過於推後的話,就不能將這部分內容掌握的很好,不能應對接下來法考的需要。
立法動態:我們本屆全國人大可能會通過《外商投資法》,今年如果通過,將會是我們複習的重點,也是命題的重點。
複習建議:從三月份大家就應該開始看商法了,主要是看公司法,公司法的重點非常的突出,比如說像公司的設立,股東的出資的瑕疵,股東的權利的轉讓以及相應的訴訟,這塊作為一個重點。尤其要強調的是我們公司法的142條,股份回購這一塊,也在去年做了一個修改。在看教材之外,要結合真題,做一下鞏固提高。
學科解讀:理論法包含的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法治理論和職業道德在學習當中都會不同程度上的感受到記憶上的壓力,記憶性的學科,複習太早並不是最佳的選擇。但法理學側重考查理解,過分的推遲到後期,可能不利於大家去掌握相關知識。
複習建議:在五月份之前,按照正常的複習,把法理學的相關課程聽過一遍,這樣的話後期的理論法複習就不用太慌了,因為後面的內容更多是記憶性內容。
整體建議:關於復習的節奏和方法,是這樣的:先實體後程序,民刑先修,理論築基。
客觀題:在5月1日之前必須完成刑法刑法,最好是把民訴刑訴完成。7月1日之前要注意剩下的四門課
第一輪要解決兩個問題:1.把專題講座,教材要過完;2.要把真題過一遍。第一輪要做真題,檢驗複習效果,否則你會感覺聽課都懂,看的都會,做題都錯。
第二個階段,從7月1日開始,到8月底或8月中旬,這段時間看講義,老師授課的講義,將講義部分反反复复看,真題開始做第二遍
9月份,突破階段,真題做第三遍,然後加入模擬題的訓練
真題最少做3遍
主觀題:去年客觀題考過,主觀題沒過的同學,每天至少堅持要做兩道題目,不是看,就是做。做完後和標準答案核對下,如果在老師的指導下會更好,特別是要看最高院,最高檢的指導性案例。
以上觀點整理自2019年3月4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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