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招考報名、考試及放榜時間
中油今年(2019)新進僱用人員預計招考約600人,新進派用人員約300人,筆試時間預計11月至12月間,派用人員招考類別有企管、資訊、機械、電機、化工製程等,派用人員近三年錄取率平均只有約3.9%。新進僱用人員則預計招考煉製、油料及天然氣操作、加油站儲備幹部等類別外,亦包含公用事業輸氣人員、電氣類等。
另外,為提升中油公司探勘、煉製及綠色能源開發等核心領域研發能力,中油將於108年12月下旬招募30名博士級職員,報考者須具備相關領域的博士學歷,也須符合英文檢定條件,詳細應考資格、報名方式、報名日期及其他事項以甄試簡章內容公告為準。
【#中油招考 大招人才快搶國營鐵飯碗】
你知道現在上班族心目中夢幻職業第一名是什麼嗎?根據人力銀行調查,不管是七、八年級生,還是五、六年級生,心中都屬意國營事業。
近年國營事業退休潮積極招募新血,中油公司即將招考數百名員工,有分不同級別招考你知道嗎?? 讓小編來告訴大家,中油各項職級的招考情報!
壹、報名事項:
報名日期:108年10月8日至22日。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
貳、考試日期:
筆試:108年11月30日。
口試/現場測試:109年1月18至19日。
參、應考資格: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年齡、兵役、性別:不限。
三、學歷: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校畢業持有證書者。
2.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
3.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4.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
5.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睦鄰資格:除須符合上列三項條件外,須同時具備以下設籍資格條件。】
(1)報考人目前仍設籍於所欲報考類別睦鄰區域(含分區)連續6個月以上。
(2)報考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人曾設籍該地區 連續滿10年以上(以同一人設籍時間計算,不得多人累計;如為養父母者,自收養關係生效日起計算)。
※具睦鄰身分及加分身分者,請於108年規定日期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相關證明文件(郵戳為憑)。
肆、甄試類別、甄選方式及工作性質:
※各甄試類組錄取名額之詳細工作地區,請參閱「正式簡章」。
甄選類別 | 所需證照 | 甄選科目 | 工作性質 |
煉製類 |
無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理化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1.煉油、公用、液化天然氣、油品輸儲、消防、檢驗及設備維修等現場操作。 2.試驗操作、化驗、產品之技術服務、工安環保、工程查核、工場操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機械類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機械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公用、儲運設備、安全裝置之定期安全檢查、機械設備維修、安裝、配管、工程監造、繪圖、設計、物理探勘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可能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各地(工)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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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電類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工原理、電子概論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公用、儲運設備操作,及儀電、電器、通信設備維修、配管、安裝、監造、檢查,高架作業與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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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類 | 乙種電匠以上考試合格或室內配線、工業配線、用電設備檢驗三職類之一丙級技術士以上技能檢定合格。 ※限於規定日期前取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工原理、電機機械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電機、電氣設備及線路維修、配管、安裝、監造、檢查、高架作業、加油機設備修護及加油服務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可能需短期或長期派駐台灣各地(工)區。 |
電機類 | 甲種電匠以上考試合格或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四職類之一乙級技術士以上技能檢定合格。 ※限於規定日期前取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工原理、電機機械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1.供油中心、漁港加油站所屬動力電氣設備之設計修理保養及長途管線輸油幫浦、高壓馬達等維護。 2.辦公室大樓電氣設備之設計修理保養,執行電氣負責人職務。 3.船舶進出港管理、交通管制、港勤船舶及拖船營運、維護保養等相關工作。 |
土木類 | 無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土木施工學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土木、建築、測量工程監造、繪圖、設計及從事高架作業與加油服務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安環類 | 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限於規定日期前取得或或限於規定日期前取得。之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期滿成績合格結業證書。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理化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1.作業環境測定、工安檢查、設備安全檢查或職業安全衛生之工安相關工作。 2.一般環保業務、地下污染防治、整治、檢測及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工作。 |
公用事業輸氣類 | 具備【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甲級專業人員或乙級專業人員之資格。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電腦常識、機械常識、電機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輸配氣設備(含管線)安全檢查、維修、安裝、配管、工程監造、繪圖、設計,用戶設備安全檢查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輸氣類 |
無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機械常識、電腦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1.機械、儀電及輸儲等設備操作與維修從事高架作業等相關工作。 2.管線及輸配氣設備維護保養等相關工作。 |
油料及天然氣操作類 | 無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腦常識、機械常識、電機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1.油料輸儲、灌裝、工程、設備修護等相關工作。 2.汽車、漁船加油(氣)及其設備修護等相關工作。 3.鍋爐操作業務。 4.輸配氣設備(含管線)安全檢查、維修、安裝、配管、工程監造、繪圖、設計,用戶設備安全檢查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航空加油類 | 普通大貨車(含)以上駕照。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汽車學概論、機械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航空加油服務及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油罐汽車駕駛員類 | 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1年以上,※限於規定日期前取得。,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或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限於規定日期前取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汽車學概論、機械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1.運送加油站及大宗客戶油料服務。 ※需配合日夜輪班。 |
車輛修護類 | 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執照或汽車修護二級技工執照。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汽車學概論、電子概論、機械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航空、供油、快保中心車輛設備修護、加油、供油中心油料輸儲及電動車輛銷售修護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探採鑽井類 | 無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工原理、機械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 工作地區為台北、苗栗: 1.野外或海域從事地質測勘、物理測勘及採油等工作及高架作業。 ※需配合日夜輪班。 ※可能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各地(工)區。 ● 工作地區為新竹: 1.係鑽井技術員,於野外或海域從事鑽、修井工作並需於30公尺以上從事高架作業,為高度重勞力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四班三輪)。 ※可能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各地(工)區。 |
採油類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工原理、機械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在野外及海域從事油氣採收工作及高架作業(需配合日夜輪班)。 | |
探勘類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工原理、機械常識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野外或海域從事鑽井工作及高架作業。 | |
事務類1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會計學概論、企管概論 第二試:口試 |
1.一般行政事務、會計帳務、資料處理、審核、彙編等相關工作。 2.加油站多角化業務、銷售、設計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夜間作業出勤。 3.採購、保險、航運船舶管理等相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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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類2 | 限身心障礙身分人員報考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會計學概論、企管概論 第二試:口試 |
一般行政事務、會計帳務、資料處理、審核、彙編等相關工作。 |
消防類 | 普通大貨車(含)以上駕照。 ※限於規定日期前取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擔任消防車駕駛、廠區巡查、演習、警戒及各類災害搶救、消防安全、救護及捕蜂捉蛇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加油(氣)業務類 |
無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腦常識、理化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車輛及漁船加油(氣)站加油(氣)及其設備修護等相關工作(需配合日夜輪班) |
加油站儲備 幹部類 |
以報名截止日為準,近5年內於加油站累計工作年數滿3年者(包含公、民營站皆可)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及加油站工作經歷證明書。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電腦常識、電機機械、工安環保法規及加油站設置相關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施行細則、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石油管理法、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第二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汽車加油(氣)操作、設備修護及儲備幹部等相關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
護理類 | 1.需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依「護理人員法」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2.具有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3.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錄取後需於一個月內辦理醫事人員執業登記並提交個人繼續教育積分證明積分必須達50分以上。 4.工作經驗:區域級(含)以上醫療機構,具2年(含)以上之工作經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 2.專業科目:含職業衛生護理、內外科護理、急重症護理 第二試:口試 |
1.勞工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等臨場健康服務及相關工作。 2.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相關業務。 3.診所相關業務。 4.工作場所傷害急救及緊急處理。 |
伍、甄選方式:
一、所有類別均分二試舉行。
二、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節,第一節考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第二節考專業科目(測驗內容請詳各類別說明)
※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題型皆為「單選題」及「非選擇題」。
※「非選擇題」為填充題,國文、英文不考作文。
※設置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同時舉辦,測試當日請攜帶有效期間內之新式國民身分證及具有照片之證件(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未攜帶前述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第二試(口試 / 現場測試):報考「事務類1」與「事務類2」者,測驗當日僅需參加口試;其餘各甄試類別均須參加口試及現場測試。
※設置桃園、高雄考區,測試當日請攜帶有效期間內之新式國民身分證及具有照片之證件(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四、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計分,任一項沒有通過即淘汰,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表說明:
項目 |
施測簡述 |
合格標準 |
爬高20公尺 無懼高症 |
爬高20公尺處靜止10秒向下看無懼高症。 | 上下時間在90.00秒(含)以內。 |
手提滅火器 跑走50公尺 |
1.單手提20型內裝20磅乾粉滅火器,另一手執噴嘴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可換手提滅火器,如需休息,請將滅火器豎立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滅火器拖行、扛、抱、滾動等,非適當提之動作。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
時間在15.00 秒(含)以內。 |
手提滅火器 跑走70公尺 |
1.單手提20 型內裝20 磅乾粉滅火器,另一手執噴嘴跑走70公尺(直線3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可換手提滅火器,如需休息,請將滅火器豎立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滅火器拖行、扛、抱、滾動等,非適當提之動作。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
時間在20.00 秒(含)以內。 |
跑走800公尺 | 徒手跑走。 | 時間在280.00秒(含)以內 |
負重30 公斤重物
跑走50公尺 |
1.肩扛(或手抱)3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重物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重物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
時間在15.00 秒(含)以內。 |
辨色實作模擬 |
依指示辨別顏色。 | 於2分鐘內正確完成。 |
辨識標示牌 |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以雙眼判讀寫出標示牌(寬9㎝*高22㎝)內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 註:探採鑽井類測試距離為6公尺 |
雙眼同時施測,於2分鐘內正確寫出標示牌上之文字、數字或英文字母。 |
陸、成績計算: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1.共同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70%。
2.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3.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4.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未達同類別所有工作地區到考人(含一般及睦鄰)平均總成績或有一科目0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5.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二、特殊身分加分: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其甄選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15%%(報考「事務類 2」類別者僅就原住民身分加分);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15%列計。
三、第二試-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四、第二試-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凡任一項未通過即遭淘汰,不得再進行其他項目測驗。
五、甄選總成績計算:
1.有口試及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其甄選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7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30%,第二試(現場測試)採合格制,凡任一項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2.無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事務類1、事務類2):其甄選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7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30%。
柒、錄取及進用:
一、經第二試(現場測試)合格者依各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或睦鄰區域(含分區)之錄取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
二、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之睦鄰身分應考人,得參與同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比序,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
三、睦鄰名額各類別錄取人數不足時,則由同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應考人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
四、各類別同一工作地區,若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專業科目原始分數、(3)共同科目原始分數、(4)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5)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6)專業科目C原始分數、(7)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8)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五、錄取人員經分發後,2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動。
捌、待遇與福利:
一、錄取人員訓練期間6個月,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予以正式僱用,訓練期間比照評價4等1級支薪(月支23,625元),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5等1級薪給(月支27,000元);前述薪給如中油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正式僱用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二、享有勞、健保、各項津貼、全勤獎金及工作獎金,另視中油公司營運情況核發績效獎金。
三、報考者如具專科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高中、高職標準核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中油公司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選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
四、中油公司配合政府民營化政策,目前已積極進行民營化相關準備工作,並循序推動各項與公司民營化有關之措施。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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