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約在每年9月開始報名,地方特考的優點就是能選擇離家近的地方工作!

因為從報名開始,就可以選擇自己想要報考的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了!

當然缺額跟錄取率就可以成為一個參考值,也是影響是否上榜的最大關鍵喔!

 

地方特考缺額大約會每年的9月報名前後會有公告,以下幫大家整理了地方特考最新考試資訊!還有缺額查詢方式及缺額喔!

 

 地方特考考試資訊
▶ 考試等級:三等、四等、五等

報名日期:每年9月

考試日期:每年12月

放榜日期:約每年3月

考試地點: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二大考區舉行

招考類科:

(一)錄取分發區: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


(二)考區:本考試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

 


 

地方特考考試地點及錄取分發

 

考試地點

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 個錄取分發區。

錄取分發區

1.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

2.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

 

地方特考錄取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1.地方特考與高普考最大的差別,就是在於地方特考為分區錄取、分區分發,而高普考則為全國統一分發;因此地方特考很適合想就就近在家鄉、或者有屬意想待在哪個城市的考生。
  2.地方特考考取後分發至地方政府機關,工作多元化,適合各種不同背景及興趣的你。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除了穩定與保障外,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除了讓你擁有一輩子的好工作外,也能擁有好生活。

 


 

地方特考缺額(地特缺額)為什麼各區缺額不同?

地方特考的缺額可不是隨便讓機關喊喊數字就有了,而是需要層層核准的喔。考選部為了讓考生能及早因應準備,會先依據分發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發布預定舉辦考試類科,也就是先公告當次考試預計有哪些類科會開出地方特考名額(地特名額)。

考試計畫經考試院審議通過後,再另外公告確定的考試各等別類科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資訊。地方特考考試分15個錄取分發區,各錄取分發區之考試類科,依其用人需求設置地特名額。

而地方特考各錄取分發區設置之考試等別、類科、需用名額及職缺所在機關等資訊,在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會再另行公告。

 

什麼是地方特考增額?什麼是增列?

【增列】:

依「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規定辦理,也就是考試放榜前又有機關出缺,會公告增加名額,增列職缺之錄取人員仍為正額錄取人員,換言之,就是錄取人員一定能分配到職缺。

 

【增額】:

其實是【暫列增額】的意思,顧名思義,所提職缺是「暫列」為「增額」職缺,放榜時才會隨榜單公告。不一定是現職缺,可能需等待一段時間分發。而特種考試原則上沒有增額錄取人員,所以基本也沒有”地方特考增額”的部分。

 

看完很混亂嗎..總之,最簡單的記法就是大家只要記得地方特考缺額通常在當年度的11月左右會有一次”增列”公告就可以了!

 

 


延伸閱讀:

 

地方特考三四等》行政類科|行政法如何準備『免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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