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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提高一級,現行500元調升至525元。調整後每月所得,增加1,370元。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預估6萬6,000人受惠,希望立法院盡速通過修法。
內政部考量警消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勤務、輪休,與一般公教人員工作屬性不同,所轄範圍及職責繁重,擔任第一線為民服務工作的警正四階以下基層員警,含警員、偵查佐、警務佐、巡佐及小隊長等尤其辛勞,為反映基層工作繁重辛勞情形,推動這次加薪案。
葉俊榮說,這次警消加薪案四大特色,現職照顧、基層為先、實質照顧、本俸增加,退休之後還有延伸效果。
內政部表示,俸額提升一級,除現職人員每月所得增加1370元,退休後也可提高退休所得,每月約增加1,600元,每年約增加1萬9,000多元。全國現有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有6萬6,000多名,第一年立即受惠者約有2萬8,242人,第2年增1,371人,第3年起再增873人。
這次加薪案導致部分警察第一年減少半個月優惠考績獎金,內政部表示,晉級525元當年度考績獎金雖減少半個月,現職待遇晉級後每年可增加1萬9,000多元(以14.5個月計),優惠考績只有晉525元當年暫停,隔年起就恢復優惠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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