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7國營聯招簡章公告

【原文轉自: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更新日期: 2018/6/28 下午 12: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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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眾矚目的經濟部聯招簡章出爐啦!本次甄試大招1220名人才,考試日期暫定於107年10月28日。想進入台糖、台電、台灣中油及台水等4家國營事業的人,務必要把握!

2018經濟部聯招暫定名額
總名額:暫定1,220名
◎用人事業:台糖、台電、台灣中油及台水等4家公司。
◎報名日期:107.7.6-107.7.17,一律採網路報名。
初(筆)試日期:107.10.28,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四地舉行。
◎起薪:依各所分發之公司規定辦理,目前每月約新臺幣3萬5仟元至3萬8仟元之間。

 

2018國營事業聯招(台電/中油/台水/台糖聯招)招考名額出來啦!!!這次共需招考1,220人,企管、機械與電機甲都需招募破百的人數喔,已經幫各位整理好各類組名額在下面了,以總名額來說,台電招考人數最多713人,其次是中油318人,台糖138人,台水51人。

今年電機的考科有變動喔!同學要再注意一下

(一)共同科目:分國文、英文 2 科(合併 1 節考試),各占初(筆)試成績 10%,合計 20%。

(二)專業科目:所列科目均為考試範圍,合計占初(筆)試成績 80%


2018經濟部聯招考試科目
類別名稱及錄取名額詳列如下,另本甄試於初(筆)試放榜前,如有臨時出缺,得增列錄取名額

甄試類別 錄取用人機構及暫定人數 學歷科系限制 專業科目A 與配分 專業科目B 與配分
1.企管 一般名額
台糖 18人台電 96人中油 12人台水 9人
不限 1.企業概論
2.法學緒論
30%
1.管理學
2.經濟學

50%
專案離島名額
馬祖(台電) 2人
金門(台電) 3人
澎湖(台電) 4人
澎湖(台水) 1人
合計 145
2.人資 台糖 5人
台電 4人
台水 2人

合計 11
不限 1.企業管理
2.法學緒論

30%
1.人力資源管理
2.勞工法令

50%
3 財會 台糖 10人台電 18人中油 3人台水 5人

合計 36
不限 1.政府採購法規

2.會計審計法規


30%
1.中級會計學
(70%)
2.財務管理
(30%)

50%
4.國貿 台糖 2人
台電 6人

合計 8
不限 1.政府採購法規
2.商事法


30%
1.英文翻譯及寫作
2.國際貿易法規及實務

50%
5 大眾
傳播
台電 3人

合計 3
不限 1.新媒介科技
2.傳播理論


30%
1.新聞報導與寫作
2.公共關係與 危機處理

50%
6 資訊 台糖 11人台電 19人中油 25人台水 2人

合計 57
不限 1.計算機原理
2.網路概論

30%
1.資訊管理
2.程式設計

50%
7 統計
資訊
台電 8人
中油 2人
台水 3人

合計 13
不限 1.統計學
2.巨量資料概論

30%
1.資料庫及資料探勘
2.程式設計

50%
8 文化
資產
台糖 3人
台電 2人
台水 1人

合計 6
不限 1.世界文化史概要
2.藝術概要

30%
1.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2.博物館學概論

50%
9 法務 台電 6人

合計 6
法律(包括科技法律、財經法律或其他學門法律)所系科畢業 1.商事法
2.行政法

35%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45%
10 政風 台電 12人
中油 1人

合計 13
不限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30%
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50%
11 地政 台糖 17人台電 1人中油 1人台水 1人

合計 20
都市計畫、地政、土地管理、不動產、土地資源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30%
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

50%
12 土地
開發
台糖 6人
中油 2人

合計 8
都市計畫、土木、建築、地政、土地管理、土地開發、不動產、城鄉、市政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政府採購法規
2.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30%
1.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
2.土地開發及利用

50%
13 土木 台糖 5人台電 28人中油 12人台水 12人

合計 57
土木、建築、營建、河海工程、水利、水資源、水土保持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應用力學 2.材料力學

30%
1.大地工程學 2.結構設計

50%
14 建築 台糖 2人
台電 2人

合計 4
土木、建築、營建、河海工程、水利、水土保持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
2.建築環境控制


30%
1.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築計畫與設計

50%
15 水利 台電 3人
中油 2人

合計 5
土木、營建、河海工程、水利、水資源、水土保持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流體力學
2.水文學


30%
1.渠道水力學
2.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

50%
16 機械 台糖 3人台電 155人中油 62人

合計 220
機械、輪機、車輛、航空、造船、模具、材料工程、系統科學、材料科學、工程科學、應用力學、冷凍空調、自動化工程、工業工程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應用力學

2.材料力學


30%
1.熱力學與熱機學
2.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

50%
17 電機 台糖 7人台電 291人中油 28人台水 10人

合計 336
電機、電子、航空電子、電控工程、自動控制、自動化工程、通信、通訊、機電、資工、物理、光電、光機電、電信、電訊、生物機電、冷凍空調、動力機械工程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電路學

2.電子學

30%
1.電力系統與電機機械
2.電磁學

50%
18 儀電 台電 32人
中油 22人

合計 54
電機、電子、航空電子、電控工程、自動控制、自動化工程、通信、通訊、機電、資工、物理、光電、光機電、電信、電訊、生物機電、冷凍空調、動力機械工程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電路學
2.電子學

30%
1.計算機概論 2.自動控制

50%
19 環工 台糖 4人台電 8人中油 14人台水 4人

合計 30
環工、環科、水利、土木、河海工程、水土保持、化工、化學、公共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水資源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科技、生化科技、生物資訊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環化及環微

2.廢棄物清理工程

30%
1.環境管理與空污防制
2.水處理技術


50%
20 職業安全衛生 台糖 4人台電 1人中油 11人

合計 16
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衛生、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管理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30%
1.風險評估與管理
2.人因工程


50%
21 畜牧
獸醫
台糖 9人

合計 9
畜牧、獸醫、畜牧獸醫、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家畜各論(豬
學)
2.豬病學

30%
1.家畜解剖生理學
2.免疫學

50%
22
農業
台糖 19人

合計 19
農藝、園藝、土壤、農化、植保、植病、昆蟲及植物醫學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植物生理學
2.作物學
30%
1.農場經營管理學
2.土壤學
50%
23
化學
台糖 2人
台電 7人
中油 3人
台水 1人

合計 13
化學、化工、環科、環工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普通化學
2.無機化學

30%
1.分析化學
2.儀器分析

50%
24 化工
製程
中油 114人

合計 114
化工、化學、工業化學、應用化學、材料工程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化工熱力學
2.化學反應工程學

30%
1.單元操作
2.輸送現象

50%
25
地質
台電 2人
中油 4人

合計 6
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資源工程、材料及資源工程、地質、地質科學、應用地質、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海洋科學、地理、地震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普通地質學
2.地球物理概論

30%
1.石油地質學
2.沉積學

50%
26
餐旅
台糖 5人

合計 5
餐飲管理、旅館管理、觀光管理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餐飲服務
2.客房服務

30%
1.餐飲管理實務
2.旅館經營管理
實務
50%
27 食品
加工
台糖 3人

合計 3
食品科學、食品科技或食品加工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食品化學
2.食品工廠管理

30%
1.食品微生物學
2.食品加工學

50%
28 物流
運輸
台糖 3人

合計 3
交通管理科學、行銷與流通管理、航運管理、物流與航運管理、運輸科技與管理、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管理、運輸科學、運籌管理、交通運輸、企業管理等所系科及相關科系畢業 1.運輸學
2.企業概論


30%
1.物流管理
2.倉儲與存貨管理

50%
合計 1220人      

國營事業聯招考試特色
◎起薪佳、升遷穩定、退休金保障
◎週休二日、依年資累加特別休假
◎福利、補助完善;津貼豐厚、年終獎金最高達4.6個月
◎考科少、準備時間短,快速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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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台鐵)考試,企業管理推薦書單,考古題解析-志光-公孫策老師

鐵路特考好考嗎?鐵路特考企業管理如何準備?鐵路考試考古題重點解析

鐵路考試企管為主要專業科目之一,你一定要知道

 

作者簡介

公孫策 管理學博士

公孫策老師同時也是志光補習班管理學專任授課講師,輔導考取郵局、台電、自來水等國民營考試的名師,每年經過老師輔導後高分考取的學生比比皆是,要順利把企業管理這科分數提高,本書是您書櫃上不可缺的一本書。

封面特色

1、收錄企管相關歷屆試題,佐以章節內容加強。

2、圖表呈現,應用大量圖表引導基礎,明確指引學習方向。

3、知識補給視窗,單元內容輔以觀念補充,加強重點,提昇實力。

本書特色

一、內容完整,其涵蓋管理四大功能、五大企業功能(企業倫理及社會責任、行銷管理、生產作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及資訊管理等),仔細剖析管理功能及企業功能的每一個環節。

二、學術理論等以大量圖表方式呈現說明流程,易讀,好記,一目了然,各章節提供試題嚴選演練實力,幫助吸收、加強應試力。

三、單元內容輔以框型觀念補充,讓閱讀更輕鬆、加強重點理解,本書是一本內容廣且深的「企業管理」考試用書, 對準備各項就業考試的讀者極具參考之價值。

2018鐵路特考-企業管理重點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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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新進僱員招考,考科少、選擇題多,適合轉職者短期衝刺,只要方法對,準備三個月也能上榜!且科目與許多公職或國營事業等考試相關,經由投考組合規劃,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

1.筆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
2.國文為選擇題及寫作一篇,英文為選擇題,專業科目A為選擇題,專業科目B為非選擇題。
3.選擇題都是單選題;非選擇題可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壹、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107年8月23公告簡章。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甄試簡章建置於同一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上,不另行販售。

貳、考試日期:
● 初試:107年12月23日。
● 複試:未定

志光台電考試用書

參、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
四、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
(一)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二)複試時須繳驗上述畢業證書正本,否則不得參加複試。
備註:
1.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五、體格標準:

(一)報考各類別須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二)於複試實應通過指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

六、技術士證照:(無證照者亦可報考)
詳細證照種類及計分標準,請參閱正式簡章。

肆、甄試類別、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一、 電力技術人員: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

配電線路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配電線路之施工、維護、故障搶修等,從事屋內、外配電室、人手孔等局限空間高低壓電纜施工及高低壓帶電架空配電線路登桿高空施工(單腳掌與支持物最大接觸面積1.6 公分×12公分)等技術性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輸電線路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輸電線路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監造、檢驗、維護及故障搶修等工作,多為從事戶外高空登桿、登塔或地下作業等需消耗體能工作,並須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
輸電線路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輸電線路工程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工作,經常從事戶外架空線路延架線等高空登桿、登塔作業或地下電纜延放線等局限空間作業,需消耗體能之工作,並須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變電設備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變電設備及電驛設備之裝設、維護、操作及故障搶修、變電各項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檢驗及離島小型電廠之運轉維護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海域及洞道,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電機運轉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各地電力設備、電表等器材之維護、試驗及船舶設備維護保養,及電機設備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電機修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儀電運轉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子學(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及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營建工程查驗、非破壞檢測及儀控設備之維修保固、電腦操作及資訊相關作業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機械運轉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5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機械修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50%)
擔任台電公司各類型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機械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及電機機械運轉維護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土木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30%)
4.專業科目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50%)
擔任發變電、線路、核能廢棄物處置等電力設施場所之土建、水利、海事等工程及環評案件減輕對策之現地巡檢、查驗、查勘、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 施工、檢驗、設備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海域,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起重技術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及起重常識(50%)
擔任發電廠設備起重吊掛工作及起重機具之維護,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電銲技術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及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及電銲常識(50%)
擔任電力設備維護與電銲、氣銲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化學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環境科學概論(30%)
4.專業科目B:化學(50%)
擔任化學實驗室有關環境、材料、油品、氣體、煤炭等各領域之物性及化性分析、品管及儀器校驗等工作。

保健物理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40%)
4.專業科目B:化學(40%)
擔任核能發電廠輻射防護工作。

海事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輪機概論(5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30%)
擔任離岸風力發電工程設備海運及塔架、風機安裝監造、試驗及維護等工作,地點涵蓋臺中、彰化、雲林、澎湖及其他近海離岸風機。

二、 綜合行政人員:志光綜合行政題庫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

綜合行政人員

1.國文(20%)
2.英文(20%)
3.專業科目A: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30%)
4.專業科目B:企業管理概論(30%)
從事服務櫃台、客服中心、用戶電表指數抄錄、欠費催收、資料整理及計算、資訊應用相關工作,以及各種行政管理業務與資產活化等業務。

會計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採購法概要(30%)
4.專業科目B:會計學概要(50%)
會計報表編制、收支審核、帳務處理、成本分析、採購監辦等相關業務。

三、廣告設計人員: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

廣告設計類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視覺傳達設計基礎理論(30%)
4.專業科目B:圖文創作、資料視覺化設計(50%)
從事文宣、廣告、網站美編設計、資料視覺化、插圖、圖文編輯與文案企劃等。
備  註 1. 專業科目B試題為兩大, 答案卷為8開白色道林紙, 由應試者根據試題,發揮創意進行手繪完成彩色精稿。
2. 考試進行時所需之繪製工具 (如鉛筆、彩色如鉛筆、彩色如鉛 筆、彩色筆、針或代用水性簽字酒精性麥克筆、輔助繪製之橡皮擦各種尺規)由應試者自行準備。
3.本類別複試含實作測試。

伍、初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107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節次
筆試科目
測驗時間
第1節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08:20~09:40
第2節 專業科目A 10:10~11:10
第3節 專業科目B 11:40~12:40

(一)筆試成績其中任何一科零分者(國文及英文合併計分),不得參加複試。如初試(筆試)相同時,將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國文、英文原始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二)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命題題型如下:
1.共同科目:國文為測驗式試題及寫作一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2.專業科目: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三)測驗式試題以答案卡畫記作答,均為單選題。
(四)測驗式試題採機器閱卷,各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畫記多於一個選項者倒扣該題所配分數3分之1,倒扣計至該科之實得分數為零為止,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非測驗式試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
(五)初(筆)試成績: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公告後,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初(筆)試成績及結果,不另寄發紙本成績單。

二、複試: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取消資格。報名之類別列有實作測試科目者,須另參加實作測試。如經複試查驗不符報考資格者,即予取消 資格。複試項目包括:
(一)查驗證件:
1.查驗身分、學歷、兵役等證件及其他報名時資格證件之正本。
2.以原住民族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正本;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3.報考台電本次甄試簡章附錄一所列類別,如具備規定證照而加計總分者,應繳驗該證照正本。
4.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退訓、除名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體能測驗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電力技術人員

項目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綜合體能測驗
交互蹲跳。
40 秒內正確完成10 次
單槓引體向上測驗
上槓後,以「鐵槓高於頭頂,引體向上至下顎超過鐵槓」計為1次,須連續完成要求次數後才可下槓觸地。
3次
現場適應性模擬
(上下鷹架)
1.爬上4公尺高之鷹架,繞行1圈後 ,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安 全鈎、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等。
3分鐘內完成各項 規定操作且無不 安全動作。
辨色實作模擬
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辨別線紮導線顏色。
2分鐘內正確完成。
辨識設備標示牌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以雙眼辨識 及抄寫標示牌(寬9㎝×高22㎝)內 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
3分鐘內全部正確 完成。
負重行走
(※僅配電線路維護類、輸電線路維護類、輸電線路工程類、變電設備維護類)
1.負重30公斤,步行50公尺。  
2.重物不得於途中放下或掉落。
1分鐘內正確完成

游泳
(※僅海事工程類)

不侷限泳式、不假輔助,於泳池內游泳距  離50公尺,不可觸地。 2分鐘內正確完成

2.廣告設計人員

項目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識圖、變色測驗
依指示辨別圖案及抄寫數字。 2分鐘內正確完成

(三)實作測試:電機修護類、機械修護類、起重技術類、廣告設計類複試人員必須參加實作測試,詳見「正式簡章」。
(四)口試: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分(包括志趣、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三、甄試總成績之計算:
(一)需參加實作測試類別按初(筆)試成績及實作測試各占40%、口試成績占20%計算。
(二)無實作測試之類別按初(筆)試成績占80%、口試成績占20%計算。
(三)廣告設計類初(筆)試成績占50%、實作測試成績占30%、口試占20%計算。
(四)甄試總成績相同者,按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評定名次。
陸、錄取

(一)複試合格者,將依報考類別與志願錄取地區或用人當地化發電廠之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不得要求跨區錄取。
(二)報名用人當地化未能錄取之應考人,將列入該類別同一分區一般名額甄試,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用人當地化名額如錄取人數不足時,則該缺額移列該類別同一分區之一般名額供遞補錄取。
(三)錄取與否均會分別通知,錄取人員應依據函知之時間、地點參加訓練,不得要求延期、更改類別、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如仍在學就讀,應即辦理休學,並持休學證明報到參訓。惟因依法服義務兵役無法依通知參加訓練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申請錄取資格保留(服志願役者不得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並於服畢兵役1個月內書面通知台電公司,之後依限報到參加訓練或於嗣後年度有相同類別之訓練班次開辦時, 依通知參加訓練。
(四)複試合格而未錄取者均列為備取,電力技術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 15日以內有效;綜合行政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3個月以內有效;遇有錄取人員未報到參訓或退訓時,將依名次順序通知遞補,未依限期到訓或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取消參加訓練及進用之資格。

柒、訓練

一、錄取者在台電公司訓練單位、相關單位或指定機構接受課程及實習訓練(按班別為5週至6個月不等),然後依據各地區及有關單位用人需要、受訓學員受訓總成績、志願,分發相關單位工作訓練。惟分發時,得依實際參與分發人數調整分發單位職缺數,不受簡章各類區錄取名額之限制。
二、因訓練設施容訓量因素,部分類區視訓練編班情形可能分梯開訓,錄取者訓練契約相關權利義務均以實際開訓日為準。
三、上述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以實際訓練計畫日程為準,與工作訓練期間合計1年。
四、訓練期間待遇: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3,000元。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等1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支27,040元)。

捌、僱用與待遇

一、錄取人員於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始由台電公司以新進僱用人員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電力技術人員之錄取人員並應於訓練期間參加台電公司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含主管機關技能檢定或本公司自辦證照檢定),檢定成績合格者,於工作訓練期滿考評合格後,始得正式僱用。
二、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目前為月支30,420元)。
其後升遷悉依台電公司「人員任雇調派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玖、服務義務

錄取人員結訓經正式僱用後,5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服務義務期間不得短於其訓練期間(含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合計1年),如在服務義務期間內自請辭工或自行離職或因刑案或因重大過失遭除名時,應賠償在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已領取之生活津貼及個人所耗之實習材料及教材文具費。

正確考試資訊已簡章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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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捧金飯碗快來 台銀二度招考最高薪53K

2018-06-15 20:09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即時報導

台灣銀行今年4月才招考百名金融人員,現在又再公布將二度招考,主要招考對象為新進人員,預計招考50名,將從6月29日起報名,下月將進行第一階段的筆試,試用通過,起薪從35K至53K。

因公股行庫待遇、福利佳,還有年終獎金,加上報考資格門檻低、考科少,和一般行業相比,台銀起薪較高,每年吸引不少對金融有興趣的考生報考。這次二度招考,釋出的名額雖比第一次招考少,預計仍將吸引不少想捧「金飯碗」的報考者。

根據台銀公布的第二次新進人員甄試簡章,這次預計招考正取50名、備取22名,類別包含法遵人員、法務人員、資訊安全人員、海外或大陸地區系統管理人員、系統管理人員、電腦操作員、程式設計人員等。

而簡章也公告,除了程式設計人員須考三科外,其餘類別只要考兩科目,第一試通過後,還要再通過口試,只要通過試用期,薪水也從3萬5600元至5萬3800元不等。

報名日期從6月29日至7月11日,筆試7月28日登場,分台北、台中、高雄共3個考區,口試在8月26日,8月31日公告錄取名單。

志光銀行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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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107年6月15日至27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
網路報名」。

貳、考試日期:
筆試:107年7月15日。
面試:107年8月25日。

志光考試用書

參、甄試類別、資格條件、筆試科目:

甄試類別
(名額)

資格

筆試測驗科目

儲備外派人員
-專員(九職等)
【A組/B組】
(本次為招考)

【A組】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外語能力:符合附錄之外語檢測標準。
(1)西語、法語、日語等任一外語聽、說、讀、寫俱佳,並英語能力須達相當TOEIC 700分以上之程度。
或(2)英語能力須達相當 TOEIC 800分以上之程度。
3.工作經歷:具2年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業相關工作經驗。
※面試得加分條件:具財經相關背景者佳。
※以上應具備之「外語能力」,須於面試階段提供相關外語能力成績證明。
1.科目一:英文
2.科目二:專業科目(含國際金融、財務管理及國際貿易學)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B組】
1.為外貿協會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國企班二年期英語、西語、法語、日語組之結業學員,且取得結業證書。
2.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3.外語能力:達國企班各外語組別之結業標準。(詳附錄)
※面試得加分條件:具財經相關背景者佳。
※以上應具備之「外語能力」,須於面試階段提供相關外語能力成績證明。

企金業務人員
高級辦事員(八職等)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公民營銀行(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企業授信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3.專業證照:同時具備下列(1)~(2)測驗合格證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合格證明書」
(2)「初階授信人員測驗合格證書」或「初階外匯人員測驗合格證書」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英語檢定成績證明者尤佳。
2.具其他金融相關證照者尤佳。
1.科目一:英文
2.科目二:專業科目(徵授信理論與實務、銀行法、票據法)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銀行業務經驗人員
辦事員(七職等)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公民營銀行(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3.專業證照:同時具備下列(1)~(2)測驗合格證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合格證明書」
(2)「初階外匯人員測驗合格證書」
※面試得加分條件:
1. 具英語檢定成績證明者尤佳。
2.具其他金融相關證照者尤佳。
1.科目一:
英文
2.科目二:
專業科目(貨幣銀行學、會計學、銀行法、票據法)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理財專員

1.學歷:須國內、外大學畢業,不限學系。
2.工作經歷:須具2年以上金融業理財業務(含保險業務)相關工作經驗。
3.專業證照:須具備以下測驗合格證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4)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證?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另具備CFP或AFP專業證照者尤佳。
※ 以上所要求之學歷、專業證照及工作經驗等,須於面試時提供證明文件。
英文、財經知識

辦事員
(六職等)
(本次未招考)

1.學歷:專科以上院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生得先報考。
1.科目一:英文
2.科目二:專業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系統操作人員
(本次未招考)

1.學歷:大學(含技術學院)以上資訊相關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能配合假日、夜間工作。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IBM、Microsoft、Cisco等公司相關證照者尤佳。
2.具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任用職等:以辦事員(七職等)任用。
1.科目一:
計算機概論
2.科目二:
邏輯推理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系統、網路管理人員
‍(本次為招考)

1.學歷:大學(含技術學院)以上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1年以上之系統、網路管理工作經驗。
3.能配合假日、夜間工作或國外出差。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IBM、Microsoft、Cisco等公司相關證照、實際網路及資安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以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1)多益(TOEIC)650分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合格
(3)托福(IBT)61分以上或(ITP)460分以上
(4)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50分以上、口試達S-2以上
◎任用職等:
1.研究所畢業者,以專員(九職等)任用。
2.大學畢業者,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1.科目一:
網路技術與網路管理
2.科目二:
資訊安全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程式設計人員
(本次為招考)‍

1.學歷:大學(含技術學院)以上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一年以上之程式設計工作經驗。
3.熟悉JAVA程式語言。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 COBOL 程式開發經驗,熟悉AS/400系統,以及具電子銀行或APP開發設計經驗者尤佳。
2.具以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1)多益(TOEIC)650分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合格
(3)托福(IBT)61分以上或(ITP)460分以上
(4)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50分以上、口試達S-2以上。
※任用職等:
1.研究所畢業者,以專員(九職等)任用。
2.大學畢業者,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1.科目一:
邏輯推理
2.科目二:
程式設計與資料庫應用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法務人員
(本次未招考)‍

1.學歷: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含雙修或輔修法律相關學系並取得學位者)。
2.「英語」聽、說、讀、寫俱佳,並英語能力須達相當TOEIC 700分以上(須檢附符合附錄之外語檢測成績證明)。
3.能配合銀行需要派任國內、外相關單位。
※面試得加分條件:
具律師證書、CAMS等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任用職等:
1.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具律師證書或司法官資格者;或法律相關研究所畢業且具2年以上法務相關工作經歷者(須檢附工作經驗證明),以專員(九職等)任用。
2.未具上述資歷之研究所畢業者及大學畢業者,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1.科目一:
英文(英翻中、中翻英)
2.科目二:
民法、公司法及票據法(含申論題)
3.科目三: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含申論題)
◎三科皆為非選擇題

客服人員
辦事員(六職等)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電話客服人員工作經驗1年以上。
3.須能配合銀行客服業務輪班制度(配合24小時及假日輪班)。
4.須國、台語流利,口齒清晰。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公民營銀行客服人員或信用卡業務客服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英語或其他外語檢定成績證明者尤佳。
◎如具公民營銀行客服人員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則以辦事員(七職等)任用。
1.科目一:
英文
◎選擇題+非選擇題
2.科目二:
聽力數學測驗
◎選擇題
備註: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須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認可之機構)之驗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面試)。
2.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具備參加第二試(面試)資格者,如未能於第二試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時,須先檢附學生證影本及至最近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並親簽切結「如獲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3.應考人所需檢具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以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為限。
4.上表所列學歷證明、專業證照、外語檢定成績證明、工作經驗證明限須於規定日期以前取得。
5.應考人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面試)。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請詳見正式簡章),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6.應考人所繳證明文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肆、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筆試):除「法務人員」考三科,其餘類別均考二科。
二、第二階段(面試):依應考人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甄才類別之面試名額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按甄才類別二科原始分數相加後之平均分數(二科相加後除以2),即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3.任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面試)。
4.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甄才類別之預計錄取名額取3~5倍人數,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科目二、科目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如仍為相同者,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
(二)第二試(面試)成績:
1.第二試(面試)成績,滿分以100分計。
2.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2)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3)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適合該職務之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三)「客服人員類組」之甄試總成績:
1.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50%;第二試(面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50%。
2.第一試(筆試)成績及第二試(面試)成績依前項權數加權相加之和為甄試總成績。
二、錄取方式:
(一)除「客服人員類組」之外,其餘類類組按第二試(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第二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除「客服人員類組」之外,其餘類類組第二試(面試)成績相同者,以第一試(筆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筆試(1)科目二、(2)科目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如仍為相同者,則增額錄取。
(三)「客服人員類組」之錄取,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第二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客服人員類組」之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二試(面試)成績、(2)第一試(筆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如仍為同分者,則增額錄取。
(五)各需才地區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六)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陸、錄取及進用:
一、錄取人員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視業務需要通知於指定日期報到,惟逾期限未回覆或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一律註銷錄取資格。錄取人員進用後,須經3個月試用考核,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僱用,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因配合業務發展致人力需求增加,得增列備取人員。
三、錄取人員(除系統操作人員,系統、網路管理人員及一般程式設計人員外)進用後,須配合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存、放、匯、理財等各項業務輪調。
四、儲備派外人員進用報到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進行後須依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之需要調派至銀行指定之國外或國內地區工作;並儲備派外人員錄取進用後,須先安排銀行國內單位訓練及工作,經一定之業務歷練後,再依銀行業務狀況安排海外輪調,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並無義務安排海外輪調。
五、系統操作人員,系統、網路管理人員及一般程式設計人員,進用報到時應簽立志願書,同意自到職日起3年內,不得主動申請職務及服務地區之調動,否則不予任用。
六、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解僱:
(1)經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3)經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解僱者。
(4)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退休(職)及因不能勝任工作依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解職辦法資遣者。
(5)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任用者。
(6)如有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不予錄取,或經錄用後仍應予以解僱。

柒、待遇福利:
一、專員(九職等):每月薪資為新台幣46,4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41,760元(不含午膳費)。
二、企金業務人員-高級辦事員(八職等)錄取待遇:每月薪資為新台幣44,0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9,600元(不含午膳費)。
三、銀行業務經驗行員-辦事員(七職等)錄取待遇: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9,2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5,280元(不含午膳費)。
四、辦事員(七職等):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7,0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3,300元(不含午膳費)。
四、辦事員(六職等):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3,4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0,060元(不含午膳費)。
五、另有午膳費(NT$2,400)。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07年銀行業務經驗行員暨企金業務人員甄選簡章」。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07年客服人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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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107下半年(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甄試簡章建置於同一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上,不另行販售。

貳、考試日期:
● 初試:107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 複試:未定

志光台電考試用書

參、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
四、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
(一)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二)複試時須繳驗上述畢業證書正本,否則不得參加複試。

備註:
1.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五、體格標準:

(一)報考各類別須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二)於複試實應通過指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

六、技術士證照:(無證照者亦可報考)
詳細證照種類及計分標準,請參閱正式簡章。

肆、甄試類別、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一、 電力技術人員: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

配電線路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配電線路之施工、維護、故障搶修等,從事屋內、外配電室、人手孔等局限空間高低壓電纜施工及高低壓帶電架空配電線路登桿高空施工(單腳掌與支持物最大接觸面積1.6 公分×12公分)等技術性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輸電線路維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輸電線路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監造、檢驗、維護及故障搶修等工作,多為從事戶外高空登桿、登塔或地下作業等需消耗體能工作,並須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
輸電線路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輸電線路工程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工作,經常從事戶外架空線路延架線等高空登桿、登塔作業或地下電纜延放線等局限空間作業,需消耗體能之工作,並須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變電設備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3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50%)
擔任變電設備及電驛設備之裝設、維護、操作及故障搶修、變電各項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檢驗及離島小型電廠之運轉維護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海域及洞道,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電機運轉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各地電力設備、電表等器材之維護、試驗及船舶設備維護保養,及電機設備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電機修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儀電運轉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電子學(4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4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及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營建工程查驗、非破壞檢測及儀控設備之維修保固、電腦操作及資訊相關作業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機械運轉維護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50%)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機械修護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50%)
擔任台電公司各類型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機械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及電機機械運轉維護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土木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30%)
4.專業科目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50%)
擔任發變電、線路、核能廢棄物處置等電力設施場所之土建、水利、海事等工程及環評案件減輕對策之現地巡檢、查驗、查勘、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 施工、檢驗、設備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海域,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起重技術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及起重常識(50%)
擔任發電廠設備起重吊掛工作及起重機具之維護,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電銲技術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及日夜輪班工作。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30%)
4.專業科目B:機械及電銲常識(50%)
擔任電力設備維護與電銲、氣銲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化學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環境科學概論(30%)
4.專業科目B:化學(50%)
擔任化學實驗室有關環境、材料、油品、氣體、煤炭等各領域之物性及化性分析、品管及儀器校驗等工作。

保健物理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物理(40%)
4.專業科目B:化學(40%)
擔任核能發電廠輻射防護工作。

海事工程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輪機概論(50%)
4.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30%)
擔任離岸風力發電工程設備海運及塔架、風機安裝監造、試驗及維護等工作,地點涵蓋臺中、彰化、雲林、澎湖及其他近海離岸風機。

二、 綜合行政人員: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

綜合行政人員

1.國文(20%)
2.英文(20%)
3.專業科目A: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30%)
4.專業科目B:企業管理概論(30%)
從事服務櫃台、客服中心、用戶電表指數抄錄、欠費催收、資料整理及計算、資訊應用相關工作,以及各種行政管理業務與資產活化等業務。

會計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採購法概要(30%)
4.專業科目B:會計學概要(50%)
會計報表編制、收支審核、帳務處理、成本分析、採購監辦等相關業務。

三、廣告設計人員:

甄試類別

筆試科目
工作性質

廣告設計類

1.國文(10%)
2.英文(10%)
3.專業科目A:視覺傳達設計基礎理論(30%)
4.專業科目B:圖文創作、資料視覺化設計(50%)
從事文宣、廣告、網站美編設計、資料視覺化、插圖、圖文編輯與文案企劃等。
備  註 1. 專業科目B試題為兩大, 答案卷為8開白色道林紙, 由應試者根據試題,發揮創意進行手繪完成彩色精稿。
2. 考試進行時所需之繪製工具 (如鉛筆、彩色如鉛筆、彩色如鉛 筆、彩色筆、針或代用水性簽字酒精性麥克筆、輔助繪製之橡皮擦各種尺規)由應試者自行準備。
3.本類別複試含實作測試。

伍、初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107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節次
筆試科目
測驗時間
第1節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08:20~09:40
第2節 專業科目A 10:10~11:10
第3節 專業科目B 11:40~12:40

(一)筆試成績其中任何一科零分者(國文及英文合併計分),不得參加複試。如初試(筆試)相同時,將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國文、英文原始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二)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命題題型如下:
1.共同科目:國文為測驗式試題及寫作一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2.專業科目: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三)測驗式試題以答案卡畫記作答,均為單選題。
(四)測驗式試題採機器閱卷,各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畫記多於一個選項者倒扣該題所配分數3分之1,倒扣計至該科之實得分數為零為止,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非測驗式試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
(五)初(筆)試成績: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公告後,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初(筆)試成績及結果,不另寄發紙本成績單。

二、複試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取消資格。報名之類別列有實作測試科目者,須另參加實作測試。如經複試查驗不符報考資格者,即予取消 資格。複試項目包括:
(一)查驗證件:
1.查驗身分、學歷、兵役等證件及其他報名時資格證件之正本。
2.以原住民族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正本;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3.報考台電本次甄試簡章附錄一所列類別,如具備規定證照而加計總分者,應繳驗該證照正本。
4.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退訓、除名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體能測驗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電力技術人員

項目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綜合體能測驗
交互蹲跳。
40 秒內正確完成10 次
單槓引體向上測驗
上槓後,以「鐵槓高於頭頂,引體向上至下顎超過鐵槓」計為1次,須連續完成要求次數後才可下槓觸地。
3次
現場適應性模擬
(上下鷹架)
1.爬上4公尺高之鷹架,繞行1圈後 ,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安 全?、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等。
3分鐘內完成各項 規定操作且無不 安全動作。
辨色實作模擬
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辨別線紮導線顏色。
2分鐘內正確完成。
辨識設備標示牌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以雙眼辨識 及抄寫標示牌(寬9㎝×高22㎝)內 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
3分鐘內全部正確 完成。
負重行走
(※僅配電線路維護類、輸電線路維護類、輸電線路工程類、變電設備維護類)
1.負重30公斤,步行50公尺。  
2.重物不得於途中放下或掉落。
1分鐘內正確完成

游泳
(※僅海事工程類)

不侷限泳式、不假輔助,於泳池內游泳距  離50公尺,不可觸地。 2分鐘內正確完成

2.廣告設計人員

項目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識圖、變色測驗
依指示辨別圖案及抄寫數字。 2分鐘內正確完成

(三)實作測試:電機修護類、機械修護類、起重技術類、廣告設計類複試人員必須參加實作測試,詳見「正式簡章」。
(四)口試: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分(包括志趣、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三、甄試總成績之計算:
(一)需參加實作測試類別按初(筆)試成績及實作測試各占40%、口試成績占20%計算。
(二)無實作測試之類別按初(筆)試成績占80%、口試成績占20%計算。
(三)廣告設計類初(筆)試成績占50%、實作測試成績占30%、口試占20%計算。
(四)甄試總成績相同者,按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評定名次。

陸、錄取

(一)複試合格者,將依報考類別與志願錄取地區或用人當地化發電廠之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不得要求跨區錄取。
(二)報名用人當地化未能錄取之應考人,將列入該類別同一分區一般名額甄試,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用人當地化名額如錄取人數不足時,則該缺額移列該類別同一分區之一般名額供遞補錄取。
(三)錄取與否均會分別通知,錄取人員應依據函知之時間、地點參加訓練,不得要求延期、更改類別、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如仍在學就讀,應即辦理休學,並持休學證明報到參訓。惟因依法服義務兵役無法依通知參加訓練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申請錄取資格保留(服志願役者不得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並於服畢兵役1個月內書面通知台電公司,之後依限報到參加訓練或於嗣後年度有相同類別之訓練班次開辦時, 依通知參加訓練。
(四)複試合格而未錄取者均列為備取,電力技術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 15日以內有效;綜合行政人員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3個月以內有效;遇有錄取人員未報到參訓或退訓時,將依名次順序通知遞補,未依限期到訓或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取消參加訓練及進用之資格。

柒、訓練

一、錄取者在台電公司訓練單位、相關單位或指定機構接受課程及實習訓練(按班別為5週至6個月不等),然後依據各地區及有關單位用人需要、受訓學員受訓總成績、志願,分發相關單位工作訓練。惟分發時,得依實際參與分發人數調整分發單位職缺數,不受簡章各類區錄取名額之限制。
二、因訓練設施容訓量因素,部分類區視訓練編班情形可能分梯開訓,錄取者訓練契約相關權利義務均以實際開訓日為準。
三、上述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以實際訓練計畫日程為準,與工作訓練期間合計1年。
四、訓練期間待遇: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3,000元。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等1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支27,040元)。

捌、僱用與待遇

一、錄取人員於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始由台電公司以新進僱用人員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電力技術人員之錄取人員並應於訓練期間參加台電公司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含主管機關技能檢定或本公司自辦證照檢定),檢定成績合格者,於工作訓練期滿考評合格後,始得正式僱用。
二、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目前為月支30,420元)。
其後升遷悉依台電公司「人員任雇調派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玖、服務義務

錄取人員結訓經正式僱用後,5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服務義務期間不得短於其訓練期間(含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合計1年),如在服務義務期間內自請辭工或自行離職或因刑案或因重大過失遭除名時,應賠償在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已領取之生活津貼及個人所耗之實習材料及教材文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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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報名日期:預計108年三月
貳、考試日期:預計108年六月
參、報考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高員三級:公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員級: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佐級:不限學歷。

志光鐵路推薦用書

肆、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網路報名程序請參閱「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二)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於報名資料登錄後,繳費完成入帳無誤即完成報名,無須寄送報名表件。逾期未完成繳費,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三)網路報名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指示「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請務必下載報名表件,並繳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等),於規定時間以掛號郵寄至 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二、本考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 8 考區,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資位別及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本考試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 4 科第二試體能測驗均於臺北考區舉行。

三、報名應繳費件

(一)報名費:

1.高員三級考試新臺幣 1,400 元

2.員級考試新臺幣 1,300 元。

3.佐級考試筆試新臺幣 800 元;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新臺幣 800 元,第二試繳費方式,請依照第一試錄取通知說明辦理。

4.繳費方式:

(1)透過「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以 WebATM(全國繳費網)繳款,免收轉帳手續費。

(2)透過「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以信用卡繳款,限以報考人本人持有之VISA、 MasterCard 進行繳款(不限發卡銀行)。

(3)便利超商、郵局、全國農漁會信用部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請列印「國家考試報名費繳款單」前往繳款。

(4)透過匯款單繳款,可在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郵局跨行匯款。

(5)透過 ATM 方式繳款,請依繳款單上之「銀行代碼」、「轉入帳號」、「轉入金額」繳款。

※詳細繳款方式,請參閱「正式簡章」。

※具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後備軍人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之應考人,報名費依規定數額減半優待(請擇一身分申請)。

(二)照片電子檔:於網路報名時須上傳最近 1 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照片電子檔(檔案大小須為 1MB 以下)。上傳照片格式調整操作說明,請參閱「正式簡章」。

(三)應考人姓名中有屬罕見字者,須繳驗國民身分證影本(其餘應考人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無需繳交)。

(四)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1.除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指示「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外,報名時無須繳驗學歷資格證明文件,惟如查驗結果有疑義時,應考人須於考選部通知繳交期限內,繳交相關學歷資格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2.以考試及格資格報考:

(1)高員三級考試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類科,應繳驗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證書影本,或繳驗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證書影本(普通考試及格滿3年者),或繳驗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證書影本;其餘類科應繳驗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繳驗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普通考試及格滿3年者),或繳驗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員級考試,應繳驗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繳驗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初等考試及格滿3年者);或繳驗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以後備軍人軍階及軍職年資報考:

(1)高員三級:應繳驗任官令及退伍令,曾任中尉以上 3 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者,得應未列舉限定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2)員級:應繳驗任官令及退伍令,曾任中士以上 3 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者,得應未列舉限定職業學校或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

4.本年應屆畢業生申請暫准應試:

(1)填具應屆畢業生暫准應試申請表,並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憑最後一學期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申請暫准應試。

(2)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報考高員三級考試者,須以大學已畢業學歷報考,請勿申請暫准報名。

(3)經審查准予「暫准應試」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請以傳真方式(傳真至02-22361413)或以「限時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於規定日期前繳驗。未依限繳驗,或繳驗經審查不合格者,為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如有入場應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並不得申請退費。

5.依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規定,所稱及格滿3年,其計算自考試錄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至報考之考試舉行前一日止。

6.非本國學歷報考之證明文件

(1)持外國學歷報考者,須繳驗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在學歷年成績單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內政部移民署出具之就學期間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或在國外就學期間入出境護照影本(需一併附繳護照中列載英文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資料)。

(2)持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備齊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高中以下學歷)或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歷)申請學歷採認,相當我國各級學校畢業學歷程度。

(3)持香港或澳門學歷報考者,應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備齊相關文件,經審查相當我國各級學校畢業學歷程度。

7.進修補習學校畢業者,需繳驗畢業證書或資格證明書影本,結業證書不採。

8.自學進修者,應繳驗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

伍、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等級

類科

應試科目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高員三級

人事行政

◎1.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 4.鐵路法 5.現行考銓制度(包括交通事業主要人事法規) ◎6.行政法 7.企業管理 8.各國人事制度

法律廉政

◎3.行政法 4.鐵路法 5.社會學 6.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7.刑法 8.刑事訴訟法

財經廉政

◎3.行政法 4.鐵路法 5.社會學 6.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7.心理學 ◎8.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統計

3.企業管理 4.鐵路法 5.統計學(包括統計實務) 6.資料處理 7.抽樣方法 8.迴歸分析

會計

3.企業管理 4.鐵路法 ◎5.中級會計學 ◎6.成本與管理會計 ◎7.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8.公司法

事務管理

3.政府採購法 4.鐵路法 5.事務管理 6.企業管理與財務管理 ◎7.行政法 8.民法總則

材料管理
 

◎3.民法 4.鐵路法 5.企業管理 6.物料管理 7.政府採購法 8.國際貿易

運輸營業

◎3.民法 4.鐵路法 5.運輸學 ◎6.運輸經濟學 ◎7.軌道經營與管理 8.運輸政策

地政
 

3.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4.鐵路法 5.土地政策 6.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7.土地利用(包括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與土地重劃) 8.土地估價

土木工程

3.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 4.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5.測量學 6.結構學 7.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8.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建築工程
 

3.建管行政 4.建築營造與估價 5.建築結構系統 6.建築環境控制 7.營建法規 8.建築設計(應試時間6小時)

都市計劃技術
 

3.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4.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5.都市及區域政策 6.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7.土地使用計劃 8.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機械工程
 

3.熱工學 4.流體力學 5.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6.機械設計 7.自動控制 8.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電力工程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工程數學 6.電子學 7.電機機械 8.電力系統

電子工程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工程數學 6.電子學 7.電磁學 8.半導體工程

資訊處理

3.資料結構 4.程式語言 5.資通網路 6.資訊系統與分析 7.資料庫應用 8.資訊管理
員級

人事行政
 

◎1.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企業管理概要 4.鐵路法概要 5.現行考銓制度概要(包括交通事業主要人事法規) 6.心理學概要(包括諮商與輔導)

法律廉政

※3.行政法概要 4.鐵路法概要 5.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6.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財經廉政

※3.行政法概要 4.鐵路法概要 5.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6.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統計
 

3.統計學概要(包括統計實務) 4.鐵路法概要 5.企業管理概要 6.資料處理概要

會計
 

◎3.會計學概要 4.鐵路法概要 ◎5.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6.審計學概要

事務管理

3.政府採購法概要 4.鐵路法概要 5.事務管理概要  ※6.行政法概要

材料管理
 

3.物料管理概要  4.鐵路法概要  5.政府採購法概要  6.國際貿易概要

運輸營業

3.鐵路法概要  ◎4.民法概要  5.企業管理概要  6.鐵路運輸學概要

地政
 

3.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概要  4.鐵路法概要  5.土地利用概要  6.民法物權編概要

土木工程

3.工程力學概要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6.土木施工學概要
建築工程 3.工程力學概要  4.施工與估價概要  5.營建法規概要  6.建築圖學概要(應試時間3小時)
都市計畫技術
 
3.都市區域計劃概要  4.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  5.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6.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機械工程

3.機械原理概要  4.機械力學概要  5.機械製造學概要  6.基本電學

機檢工程
 

3.機械原理概要  4.機械力學概要  5.基本電學  6.電工機械概要

電力工程

3.基本電學  4.電子學概要  5.電工機械概要  6.輸配電學概要

電子工程

※3.計算機概要  4.基本電學  5.電子學概要  6.電子儀表概要

資訊處理

※3.計算機概要  4.資料處理概要  5.資訊管理概要  6.程式設計概要
佐級

人事行政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3.法學大意
※4.交通事業人事法規

會計

※3.會計學大意
※4.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事務管理

※3.事務管理大意
※4.法學大意

材料管理

※3.材料管理大意
※4.政府採購法大意

運輸營業

※3.企業管理大意
※4.鐵路運輸學大意

場站調車

●第一試:
※3.鐵路運輸學大意
※4.鐵路法大意
●第二試:
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
1200公尺跑走。

土木工程

※3.土木監工大意
※4.測量學大意

機械工程

●第一試:
※3.機械製造學大意
※4.機械原理大意
●第二試:
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
1200公尺跑走。

機檢工程

●第一試:
※3.基本電學大意
※4.機械原理大意
●第二試:
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
1200公尺跑走。

電力工程

※3.電工機械大意
※4.基本電學大意

電子工程

※3.電子學大意
※4.基本電學大意

養路工程

●第一試:
※3.鐵路工程大意
※4.鐵路養護作業大意
●第二試:
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負重跑步。
備註 1.高員三級、員級「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60%,公文、測驗各占20%。
2.高員三級、員級「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30%,英文占40%。
3.佐級「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

4.佐級「公民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公民占70%、英文占30%。
5.科目前端註有「 ◎ 」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科目前端註有「 ※ 」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考試類科視當年用人需求提報辦理,正確考試類科以正式公告為準。

陸、成績計算:
一、 本考試高員三級考試及員級考試各類科僅採筆試。
二、 本考試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類科,
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及格者,依考試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三、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數,列入候用名冊。本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四、 筆試成績之計算,高員三級考試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員級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佐級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五、 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及合格標準如下:
(一) 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類科體能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以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二) 養路工程類科體能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負重跑走,以負重40公斤砂包跑走40公尺1次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為20秒以內。
六、 本考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總成績未達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柒、體格檢查
一、 本考試應考人於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錄取。
二、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視力: 運輸營業類科、場站調車類科、土木工程類科、建築工程類科、機械工程類科、機檢工程類科、電力工程類科、電子工程類科及養路工程類科各級資位人員,任一眼斜視或任一眼矯正視力未達 1.0(裸視力達0.8者,無須矯正視力)。
(二)聽力:
1. 運輸營業類科、場站調車類科、養路工程類科及機檢工程類科各級資位人員,兩耳純聽力平均值超過40分貝。
2. 土木工程類科、建築工程類科、電力工程類科、電子工程類科、機械工程類科各級資位人員及士級資位人員,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三)血壓:
1. 機檢工程類科、養路工程類科各級資位人員,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 ;舒張壓持續超過90毫米水銀柱(mm.Hg)。
2. 運輸營業類科、場站調車類科、土木工程類科、建築工程類科、電力工程類科、電子工程類科、機械工程類科各級資位人員,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
(四)握力:
1.機械工程類科佐級資位人員、場站調車類科、機檢工程類科各級資位人員,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2.機械工程類科員級資位以上人員,任一手握力未達25公斤。
(五)辨色力:色盲。
(六)四肢:
1.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2. 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七)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八)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九)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佐級考試事務管理、材料管理等類科;各級資位別業務類財經廉政、會計、事務管理、地政及技術類都市計畫技術、資訊處理不實施體格檢查。

捌、錄取分發與轉調:
一、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由各訓練機關將訓練成績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以原占訓練職缺,由交通部分發任用。
二、 錄取人員均分發至鐵路管理局所屬之各事業機構,考試及格人員於訓練期滿翌日起須經服務滿3年,始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考試及格人員,於考試錄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並不得轉調交通部、直轄市政府及其所屬交通行政機關及交通事業機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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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018一般行政警察考試,犯罪學今年第一年改為選擇加申論題型

犯罪學的出題方式為何?犯罪學配分佔比為何?犯罪學之後如何出題?

何漢老師一次告訴你

考科趨勢分析

犯罪學一科列為四等行政警察考科之一,是從今年才開始。由今年考題觀之,除題型採申論與選擇混合出題外,與過去司法特考(三、四等)之犯罪學並無特別之差異。且亦著重於犯罪原因論(申論選擇合計佔71.5%),並未有如坊間所謂警察特考之犯罪學必偏向犯罪預防或犯罪偵查之說,故犯罪學一科仍應以考選部所公告之命題大綱為正確之準備方向。

單元配分佔比分析

一般而言,犯罪學之主要範疇有四大區塊,今年考題各單元配分比分析如下:

1. 犯罪學相關概念與因素:申論題0%,選擇題4%(第1、2題)。

2. 犯罪原因論:申論題37.5%,選擇題34%(第3、4、5、6、7、8、9、10、11、12、13、14、15、21、22、23、25題)。

3. 犯罪類型論:申論題0%,選擇題10%(第16、17、18、19、20題)。

4. 犯罪防治:申論題12.5%,選擇題2%。(第24題)。

未來考科趨勢預測

從今年警察特考來看,主要著重於犯罪原因論(申論題37.5%、選擇題34%合計佔71.5%),其次為犯罪防治佔14.5%,因此建議考生日後應著力於犯罪原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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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1. 第一題出自《犯罪學綜覽》頁139-140《犯罪學題庫》第2-63頁、2-64頁第25題及第19回模擬題。
  2. 第二題出自《犯罪學綜覽》頁248-250、頁588-589;《犯罪學題庫》第2-125頁、2-126頁。

選擇題

  1. 第1題:《犯罪學綜覽》頁14-15;《犯罪學題庫》第1-70頁第55題。
  2. 第2題:《犯罪學綜覽》頁9;《犯罪學題庫》第1-69頁第51、53題。
  3. 第3題:《犯罪學綜覽》頁285;《犯罪學題庫》第2-134頁內文。
  4. 第4題:《犯罪學綜覽》頁67-68;《犯罪學題庫》第1-64頁第26、27、30、31題。
  5. 第5題:《犯罪學綜覽》頁96-97;《犯罪學題庫》第1-65頁第32、33、36題、第1-197頁第554題及第3-20頁第16題。
  6. 第6題:《犯罪學綜覽》頁125;《犯罪學題庫》第1-79頁第89、90、91題。
  7. 第7題:《犯罪學綜覽》頁125-128;《犯罪學題庫》第1-79頁第89、90、91題。
  8. 第8題:《犯罪學綜覽》頁174-175;《犯罪學題庫》第1-84頁第103、105題。
  9. 第9題:《犯罪學綜覽》頁190-191;《犯罪學題庫》第1-99頁第148題及第3-27頁第9題。
  10. 第10題:《犯罪學綜覽》頁232-235;《犯罪學題庫》第1-93頁第533、534題。
  11. 第11題:《犯罪學綜覽》頁75-79;《犯罪學題庫》第1-77頁第79題及第1-187頁第508題。
  12. 第12題:《犯罪學綜覽》頁301、318、329;《犯罪學題庫》第2-163頁第103題。
  13. 第13題:《犯罪學綜覽》頁186-188、354-355;《犯罪學題庫》第2-84、85、86頁第41、42題。
  14. 第14題:《犯罪學綜覽》頁187;《犯罪學題庫》第1-175頁第458題及第2-84、85頁第41題。
  15. 第15題:《犯罪學綜覽》頁252、253;《犯罪學題庫》第1-38頁第223題。
  16. 第16題:《犯罪學綜覽》頁214、528-529;《犯罪學題庫》第2-235頁第46題。
  17. 第17題:《犯罪學綜覽》頁378;《犯罪學題庫》第1-135頁第274題。
  18. 第18題:《犯罪學綜覽》頁497-501;《犯罪學題庫》第2-224頁第39題。
  19. 第19題:《犯罪學綜覽》頁431-432;《犯罪學題庫》第1-50頁第25題。
  20. 第20題:《犯罪學綜覽》頁518-519、520-522;《犯罪學題庫》第1-53頁第47題。
  21. 第21題:《犯罪學綜覽》頁86、304-305;《犯罪學題庫》第3-47頁第21題。
  22. 第22題:《犯罪學綜覽》頁259-268;《犯罪學題庫》第2-127、129頁第77、78題。
  23. 第23題:《犯罪學綜覽》頁80-81;《犯罪學題庫》第1-149頁第325題。
  24. 第24題:《犯罪學綜覽》頁554-557;《犯罪學題庫》第2-242、243頁第5題。
  25. 第25題:《犯罪學綜覽》頁97;《犯罪學題庫》第1-18頁第7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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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自:金融研訓院】 更新日期: 2018/6/8 下午 12:36:51

2018臺灣銀行第2次新進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尋找金飯碗,想銀趁現在!正式錄取後起薪35K~53K、另有獎金,題型好準備,多為選擇題,強烈推薦:社會新鮮人、約聘轉正職者,立刻著手準備吧!
 
立即下載簡章→107臺灣銀行第2次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2018臺銀招考重要日程

1.報名時間:107年6月29日至107年7月11日
2.測驗時間:107年7月28日(筆試)、107年8月26日(口試)
3.甄試類組、科目本次甄試正取:50名,備取:22名


2018臺銀招考缺額人數與考試科目

甄才類別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正取
(備取)
口試
名額
儲備菁英(GA)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國際金融、財務管理及邏輯推理能力
◎非選擇題
30
(3)
75
一般櫃台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
◎選擇題
220
(112)
550
客服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
◎選擇題
10
(5)
25
理財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選擇題
55
(28)
138
徵授信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徵授信理論與實務、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
◎選擇題
85
(43)
213
法遵法務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法律常識(民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銀行法)
◎選擇題+非選擇題
30
(15)
75
機房操作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計算機概要
◎非選擇題
3
(3)
8
網路系統管理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計算機概要及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2
(2)
5
IBM大型主機系統管理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計算機概要及作業系統管理
◎非選擇題
1
(1)
3
R6主機系統管理
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UNIX/Linux作業系統管理(含shellscript)及資料庫管理(含SQL語法)
◎非選擇題
2
(2)
6
資安防護系統管理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1. 計算機概要
  2. 作業系統管理(Windows/AIX/Linux)
  3. 網路管理、4.資訊安全管理(Firewall、IPS、MDM、SIEM、WAF、DLP、防毒、網路弱掃、原碼檢測)◎非選擇題
3
(2)
8
資安防護分析師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1)計算機概要
(2)作業系統管理(Windows/AIX/Linux)
(3)網路管理
(4)資訊安全管理
(滲透測試、資安分析鑑識、DLP、SIEM、WAF、DDoS)
◎非選擇題
2
(1)
5
資安制度管理人員 1.普通科目(30%):
英文
◎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1)資訊安全概論
(2)計算機概要
(3)金融業資訊安全相關法規要求
(4)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稽核作業
◎非選擇題
5
(3)
13
物業管理人員 專業科目:
(1)政府採購法
(2)設備安全理論與實務
◎選擇題
1
(2)
5
消防設備人員 專業科目:
(1)政府採購法
(2)消防工程理論與實務
◎選擇題
1
(2)
5


2018臺銀招考薪水
(1)8職等人員試用期間(月薪約52,500元);試用期滿正式派用(月薪約53,800元,獎金另計)。
(2)7職等人員試用期間(月薪約46,100元);試用期滿正式派用(月薪約47,200元,獎金另計)。
(3)6職等人員試用期間(月薪約39,400元);試用期滿正式派用(月薪約40,800元,獎金另計)。
(4)5職等人員試用期間(月薪約34,500元) 試用期滿正式派用(月薪約35,600元,獎金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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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報名事項

報名日期:107年6月8日至27日。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貳、考試日期

第一試 (筆試) :107年7月29日。

第二試 (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107年9月16日。

志光網路書局考試用書

參、應考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年齡:不限。(台糖公司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

三 、性別:不限。

四、學歷: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或具有同等學力者(限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

※本項甄選之學歷為高職(中)畢業人員,若以更高學歷報考者,仍按高職(中)標準核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五、體格:

1.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2.部分類組於第二試時應通過體能測試。

肆、甄試類別、學歷條件、甄選方式及工作性質:

甄選方式:分二試舉行

一、 第一試(筆試):

1.各類組均考「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

2.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

3.專業科目:依各類組分別訂定。

4.筆試命題相當高職程度,均採選擇題(單複選)及非選擇題

 

類組
(名額)

報考資格(均須符合)

筆試項目

共同科目(30%):國文(15%)、英文(15%)

工作性質簡述
學歷科別 其他條件 專業科目

業務1
(8)
(工作地點:雲林、嘉義、台南、高雄)

1.高職(中)畢業
2.科別不限
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A.管理學概要
(35%)
B.Excel 與 Word(Office 2010版本)
(35%)
1.公司商品流通與控管
2.一般人事行政事務、文化資產管理

業務2
(1)
(工作地點:新竹)

公司商品流通與控管

業務3
(2)
(工作地點:花蓮)

1.公司商品流通與控管
2.一般文書作業及總務事務性工作

業務4
(身心障礙組)
(4)
(工作地點:彰化、嘉義、台南)

1.土開、營建業務及人事行政管理
2.農場資料管理
3.一般畜殖業務相關工作

業務5
(身心障礙組)
(1)
(工作地點:臺北)

公司商品流通與控管

地政
(4)
(工作地點:花蓮、臺東)

1.高職(中)以上畢業
2.科別不限
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A.民法概要(35%)
B.土地法規概要
(35%)
土地業務管理

安環品管
(107年未招)

    A.工業安全與衛生
(35%)
B.計算機概論
(35%)
1.垃圾焚化廠地磅作業及安環品管工作
2.需日夜輪班

畜牧
(7)
(工作地點: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屏東)

兩者擇一:
1.高職(中)以上畜產保健、動物保育、畜牧、獸醫等相關科畢業
2.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具豬隻飼養工作5年以上
-- A.家畜各論(豬學)(35%)
B.禽畜保健衛生(豬)
(35%)
1.畜殖現場豬隻飼養及相關業務工作
2.需配合輪班、值夜
※非相關科畢業者,需具豬隻飼養工作5年以上且持有證明始得報考。

農業1
(18)

高職(中)以上農機、農藝、園藝、農場經營、造園、森林等相關科畢業 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A.農業機械(35%)
B.農業經營與管理(35%)
1.曳引機駕駛
2.農場生產管理
3.有機作物銷售業務管理

農業2
(18)
(工作地點:臺南、高雄、屏東)

1.曳引機駕駛
2.農場生產管理
3.有機肥業務管理
4.自營作物農場管理

農業3
(5)
(工作地點:花蓮、臺東)

農場生產管理及農場品加工生產技術與行銷等工作

化工
(7)
(工作地點:嘉義、臺南、高雄)

高職(中)以上化工、化學、食品加工等相關科畢業 -- A.普通化學(35%)
B.化工原理(35%)
1.製(煉)糖設備操作維護
2.保健產品及酒品生產設備操作及維修
3.需日夜輪班

機械
(107年未招)

高職(中)以上機械、電機、電子、儀電、機電等相關科畢業 具甲級鍋爐操作技術士證照 A.機械製造(35%)
B.機械電學(35%)
1.汽電共生設備操作維護輪班
2.需日夜輪班

電機1
(5)
(工作地點:彰化、雲林、嘉義)

-- A.基本電學(35%)
電工機械(35%)
1.機械(鍋爐)及電氣設備操作、保養及維修
2.園區業務管理、五分車機車駕駛
3.需日夜輪班

電機2
(17)
(工作地點:臺南、高雄、屏東)

--

土木
(3)
(工作地點:嘉義、高雄、屏東)

高職(中)以上土木、營建技術、土木建築、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畢業 -- A.土木建築概要(35%)
B.施工規劃及控制概要(35%)
1.工程採購、履約及品質管理
2.停車場經營及土木工程維護管理

餐旅
(107年未招)

高職(中)以上餐飲、飯店管理科、觀光事業等相關科畢業 1.具丙級餐旅服務技術士證照
2.具飯店或旅館現場工作半年以上
A.餐旅概論(35%)
B.餐旅服務(35%)
1.餐旅現場服務工作
2.飯店餐飲、客房休閒等現場相關工作

儲備加油站長1
(4)
(工作地點:臺中、嘉義、高雄、屏東)

高職(中)以上畢業 1.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2.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3.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A.石油管理法及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35%)
B.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施行細則、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35%)
1.加油站站務工作(需日夜輪班)
2.綜理加油站務暨營運工作

儲備加油站長2
(1)
(工作地點:臺東)

備註 (1)相關證照及證明資料最遲需於第二試測驗日期前取得。
(2)「工作地點」均以單位所在地敘明,報考者如獲錄取,應接受台糖公司視實際業務需要分發或調至人力需求之地點工作。
(3)各類組報考學歷科別列有「相關科」者之認定,以所修習與該筆試專業科目名稱相近之課程至少1科,並持有該課程證明。
(4)「業務4」、「業務5」類別僅限身心障礙人員且持有證明文件者報考。

※正確甄試類科,請以正式簡章為準。

二、第二試(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排序,按各類別錄取人數加額(第二試名額請詳見「正式簡章」)參加第二試,施測項目如下:
1.「業務1」、「業務2」、「業務3」、「業務4」、「業務5」及「地政」類別:口試。
2.「農業1」、「農業2」、「農業3」及「化工」、「機械」及「餐旅」類組:體能測試、口試。
3.「儲備加油站長1」及「儲備加油站長2」類組:術科測試及口試。
4.「畜牧」、「電機1」、「電機2」及「土木」類組:體能測試、術科測試及口試。

  (一)體能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表。

   1.測試項目

類組
體能測試項目
業務1、業務2、業務3、業務4、業務5
(無須參加測試)
地政 (無須參加測試)
儲備加油站長1、儲備加油站長2 (無須參加測試)
安環品管
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
畜牧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農業1、農業2、農業3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化工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機械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電機1、電機2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土木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餐旅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2.施測內容及合格標準

項目
施測內容
合格標準

負重20公斤重物
跑走50公尺

1.肩扛(或手抱)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重物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重物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時間在15.00秒(含)以內
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
1.單手提20型內裝20磅乾粉滅火器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可換手提滅火器,如需休息,請將滅火器豎立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滅火器拖行、扛、抱、滾動等非適當提之動作或雙手提。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時間在15.00秒(含)以內

※參加體能測試時,請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穿皮鞋或赤腳應考。 
※各類別體能測試項目不合格者即不予錄(備)取。 

※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再行報考。

(二)術科測試:

1.測試項目

類組
術科測試項目
類組
術科測試項目
業務1、業務2、業務3、業務4、業務5
(無須參加測試)
安環品管
(無須參加測試)
化工 (無須參加測試)
儲備加油站長1、儲備加油站長2 油氣檢測
地政 畜牧 初生仔豬剪齒及斷尾
化工 電機1、電機2 三路開關接線
農業1、農業2、農業3 土木 經緯儀方向組法觀測水平夾角
機械
餐旅

2.施測內容及評分項目

類組 
測試項目
測試內容
評分項目
畜牧
初生仔豬剪齒及斷尾 1.以斜嘴鉗執行初生仔豬剪齒(8顆)及斷尾作業。
2.材料及工具:初生仔豬1頭、斜嘴鉗、消毒碘酒、手套。
3.測試時間2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1.正確完成仔豬剪齒(8顆)及斷尾,時間在30秒(含)以內者得100分,31秒至1分鐘(含)者得75分,1分1秒至1分30秒(含)者得50分,1分31秒至2分鐘(含)者得25分,超過2分鐘者不給分。
2.仔豬有(1)剪齒不平整、(2)剪齒位置不正確、(3)仔豬牙床或舌頭受傷流血、(4)仔豬掉落地面、(5)斷尾後未消毒等情形者,每項扣10分。
儲備加油站長1、儲備加油站長2
油氣檢測 1.以可燃性氣體檢測器等設備工具,執行1口測漏管功能及油氣檢測作業(不作自然通氣)。
2.完成「土壤氣體監測井檢測結果紀錄表」紀錄。
3.測試時間8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1.操作時間,評分標準如下:
(1)5分鐘(含)以內:100分。
(2)超過5分鐘至8分鐘(含):70分。
(3)超過8分鐘:0分。
2.有下列情形者,每項扣10分:
(1)測漏管深度量測誤差達5cm 以上。
(2)積水之水位深度量測誤差達5cm以上。
(3)真空度量測誤差達50mmHg。
(4)抽氣時間未達15秒(含)以上。
(5)可燃性氣體檢測器量測誤差達5%LEL以上。
(6)紀錄未完整。
(7)檢測器具未收回原來位置。

電機1
電機2

三路開關接線 1.依現場發給之試題圖樣於配電板完成配線,測試時間30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2.材料及工具:配電板及零件1組、斜口鉗1支、尖嘴鉗1支、一字及十字螺絲起子各1支、三用電表1個。
1.電源電壓選用占10分
2.電燈功能占30分
3.插座功能占20分
4.配線及固定占40分
土木
經緯儀方向組法觀測水平夾角 1.測試現場設 P、A、B、C四點,應考人於P點設站整置,以照準 A 為後視方向,觀測 B、C二點,水平度盤由測試委員指定,使用方向組法,求各角之平均值並記錄。
2.測試時間20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1.儀器整置占10分
2.水平角度測量值占80分
3.手簿紀錄占10分

註:試務辦理單位將提供測試相關設備或物料,應考人不需攜帶任何器具。

(三)口試:請詳細參閱第二試入場通知書所載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

伍、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一)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國文占15%、英文占15%),專業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A、B各占35%)。
(二)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三)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四)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目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五)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原始分數、(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3)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4)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5)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6)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二、特殊身分加分: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10%(報考「業務4」、「業務5」類別者僅就原住民身分加分);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10%列計。
三、第二試(術科測試):成績以100分計,零分(含缺考者),不予錄(備)取。
四、第二試(體能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
五、第二試(口試):成績以100分計,未達60分(含缺考)者,不予錄(備)取。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一)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二)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三)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等)。
(四)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六、甄選總成績計算
(一)業務1」、「業務2」、「業務3」、「業務4」、「業務5」及「地政」類別: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
(二)「農業1」、「農業2」、「農業3」「化工」、「機械」及「餐旅」類別: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第二試(體能測試)採合格制,未通過者不予錄(備)取。
(三)「儲備加油站長1」及「儲備加油站2」類別: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 50%,第二試(術科測試)成績占25%,第二試(口試)成績占25%。
(四)「畜牧」、「電機1」、「電機2」及「土木」類別: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40%,第二試(術科測試)成績占4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20%,第二試(體能測試)採合格制,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陸、錄取及進用
一、第二試合格者依各該類別之錄取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餘均列為備取。
二、同一類別應考人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專業科目原始分數、(3)共同科目原始分數、(4)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5)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6)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7)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三、應考人錄取以書面通知為準,錄取人員不得要求更改類別,且應依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惟因服兵役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分發單位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1個月內申請報到;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四、分發人員未報到、報到後中途離職或因服兵役申請保留職缺逾1年時,其缺額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柒、報到與敘薪
一、錄取人員試用期間 6 個月,試用期間除「機械」類人員比照評價 5 等 2 級支薪(月支 26,638元)外,其餘各類人員比照評價 4 等 2 級支薪(月支23,389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僱用,「機械」類人員以評價 6 等 1 級支薪(月支 29,237 元),其餘各類人員以評價5 等 1 級支薪(月支 25,988 元)。前述薪給如台糖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嗣後升等依台糖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二、應考人如具專科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高中、高職標準敘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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