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被譽為「臺灣新文學之父」的作家是誰?試述其人其作對臺灣新文學發展的意義。

 

發軔於1920年代的臺灣新文學運動,不但是臺灣人民文化抗爭和思想啟蒙的運動,並且更反映了在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下,臺灣的文學創作者們如何積極重振臺灣人民族意識的過程,而賴和正可說是這個文學運動的先覺者與主導者。

日據時期的作家賴和,新、舊詩均佳,白話散文、小說兼擅,為臺灣新文學發展的奠基者、鄉土文學的先驅,替臺灣新文學「打下第一鋤,撒下第一粒種子」,被譽為「臺灣新文學之父」、「臺灣現代文學之父」、「臺灣魯迅」等;並因其於彰化行醫時,扶貧濟困、醫德可風,故另有「彰化媽祖」之稱。

 

賴和的新文學創作,皆是由關懷弱勢的角度出發,觸及了日據時期臺灣現實社會的多面性,包括了農工大眾的生活、婦女的地位、警察的問題等等,融合了臺灣方言和俚語俗諺,生動地描寫出臺灣社會方方面面的社會百態和庶民生活。其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短篇小說〈一桿「稱仔」〉,即強烈地批判了日本殖民體制對臺灣人民的經濟掠奪,指控日警欺凌善良百姓的殘酷行徑,顯現臺灣處在日本殖民黑暗時代的悲哀,並暗示受壓迫的人,應挺身對抗殖民者的不公不義。此作可說是賴和「寫實手法、理性反抗、鄉土色彩、人道關懷」的書寫特色之最佳註腳。

 

葉石濤先生曾經讚譽賴和:「替本省鄉士文學豎起了第一面旗幟,並且決定了此後本省籍作家應走的方向。」賴和兼具文采及內涵的文學作品,反映了受壓迫的臺灣人民,在日本殖民政權的不公不義之下,有冤難伸的悲慘人生。賴和悲天憫人的胸懷,反強權、反殖民的勇壯精神,映照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可作為其一生抗日以及為正義發聲的寫照。

 

更多文化行政參考書<<<

 

試舉例闡述你對「方言文學」的見解。

 

所謂「方言」,一言以蔽之,即是地方語言之意,最簡單的定義就是指特定地理區域中的語言。清末掀起詩界革命的黃遵憲,主張「我手寫我口」,也就是文學創作應該要朝著「言文一致」的方向發展。東漢王充《論衡》一書中說:「口則務在明言,筆則務在露文。」可說即是為「文言一致」的文學概念下了一個言簡意賅的註解;而將「方言」運用在文學創作上,正可說是「我手寫我口」、「言文一致」的最佳表現形式。

 

在中國古典文學發展的長河裡,「楚辭」可說是方言文學的最佳代表,「楚辭」原指「書楚語、作楚聲、紀楚地、名楚物」的詩歌體裁,極富濃郁的地方色彩。

 

而現今的臺灣無論是「母語」或是「方言」,都極為多元,其中占據比率最高的為閩南語,或稱福佬話、河洛話,不過,現今應以「臺語」稱之則更為適當。1930 年代初期的臺灣文壇,曾發生過一次「鄉土文學論戰」,以鄉土文學之名論臺灣話文之實,故於臺灣文學史上又名為「臺灣話文論戰」,引起多方論辯,最後討論的重點落在書寫工具的抉擇,亦即是要選擇「中國白話文」還是「臺灣話文」來表現,臺灣文學並進而思考該如何表記臺灣話文,是用漢字抑或是拼音文字。

 

有臺灣新文學之父美譽的賴和,在日據時期即以臺灣話文為媒介,展現臺灣人反強權、反殖民的民族精神。而臺灣方言文學的精采發展,其實在1970年代前後更是交出了漂亮的成績,例如鄉土文學作家王禎和,其鄉土語言運用的精準,堪稱其中翹楚。

其實,在文學作品之中,語言文字正是文學作品的實質,簡言之,文學就是語言的藝術,是創作者們傳達思想、情意的媒介。文學的第一個要素便是語言,文學與語言的關係不但密不可分,文學語言更要充分發揮語言的各種功能。是故,一位文學創作者,理應選擇最適切、最熟悉的語言文字來呈現自己的創作,「方言」往往不失為一個極佳的選擇。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請以胡適與聞一多為例,說明二人在「新詩」發展過程中的具體貢獻。

 

在民國初年的新文學運動中,最早出現的作品形式就是「詩」。1918年《新青年》上胡適、劉半農等人,發表了第一批新詩,其意境、題材雖頗有新意,但仍不免帶有古典詩的痕跡,不過,這些詩作卻是新文學革命的前鋒。在民初新詩的發展過程中,胡適提倡的「自由詩」與聞一多主張的「格律詩」,各有其極重要的地位,現將二位詩人在「新詩」發展過程中的具體貢獻說明如下。

 

胡適為中國文學史上白話新詩最早的開拓者。1919年胡適發表了〈談新詩〉一文,提倡詩體解放的「自由詩」,他鑑於許多詩人還不能完全擺脫舊詩詞的影響,提出在形式上一切自由、不受束縛,要打破五言、七言的限制,並主張音節自然,無須講究平仄與押韻;在內容上,主張意境、題材要新,注重描寫生活,表達哲理,且要以樂觀的精神入詩。1920年胡適出版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第一部白話新詩集《嘗試集》,引起了當時參加新文學運動的作家、學者勇於進行新詩的創作。

 

新月派詩人聞一多的詩歌藝術主張,相較於胡適提倡的自由詩有明顯的不同。聞一多努力探求詩的藝術表現形式,進而提出「格律詩」的理論。聞一多指出「詩不能廢除格律」就如同棋不能廢除規矩一般,故在新詩的藝術表現上致力追求「三美」原則。所謂「三美」指的是「音樂美」,即是要求詩的音節;「繪畫美」, 即是要求詩的辭藻;「建築美」,即是要求詩的章句。在當時,講求音韻、節奏、格律,注重章句整齊、詞藻華美的「格律詩」一出,隨即風靡全國。

 

在民初白話新詩的發展上,胡適放下了第一塊鋪路石,拓展了人們創作新詩的視野,其於文學史發展的價值遠遠超過詩作的意義;聞一多的格律詩理論,試圖為新詩開闢一條藝術發展的新途徑,使民國初年的新詩發展進入了另一個階段;二人在新詩此一文類的發展上皆為舉足輕重的人物,影響極大。

 

更多文化行政參考書<<<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明末清初的金聖嘆曾云:「余嘗集才子書者六。目曰《莊》也,《騷》也,馬之《史記》也,杜之律詩也,《水滸》也,《西廂》也。」「六才子書」俱為中國文學史上的瑰寶,試就所知說明之。

 

明末清初極負盛名的文學批評家金聖歎,曾評選《莊子》、〈離騷〉、《史記》、杜詩、《水滸傳》、《西廂記》等著作為「天下六才子書」,以下將其分述之。

 

(一)《莊子》

莊子為戰國中期道家的代表學者,其《莊子》一書十之八九皆為寓言,在先秦諸子散文中別具一格,莊子藉由寓言故事的形式,加之以瑰麗多變的語彙,飄忽奇特、想像豐富的文章風格,來闡述、辯證,傳達其哲學思想與人生觀。

 

(二)〈離騷〉

屈原為戰國時代楚國的三閭大夫,因受讒言,先後被放逐二次。屈原將政治上的挫折轉化為創作動力,以血淚澆灌出千古不朽的詩篇──〈離騷〉,屈原以豐富的想像、絢爛的語言,來敘寫其追求祟高理想的堅決意志、熱愛國家的無限忠誠。

 

(三)《史記》

《史記》為西漢司馬遷將古先載籍與自身見聞鎔裁為一體,進而完成的一部以人物為書寫中心的紀傳體史學鉅著。《史記》流利的筆法備受唐宋以降古文家之推崇,更是兩漢散文的最高成就,是故魯迅讚譽此書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四)杜詩

金聖歎曾撰《杜詩解》一書,專事杜甫詩作的評點。杜甫的詩作廣泛而深刻地記錄了唐帝國由盛轉衰的種種時代樣貌,反映當時人民的苦難和企盼,將文學創作緊扣時代脈動,故有「詩史」之稱;其律詩更是唐代律體中的最高成就,被譽為「律聖」。

 

(五)《水滸傳》

金聖歎謂「不讀此書,不知天下之奇」。北宋末年宋江等人於梁山泊造反為此書創作的歷史依據,元末明初施耐庵以一枝生花妙筆,將因「官逼民反」而落草為寇的「一百零八盜」,形塑成頂天立地的「一百零八條好漢」,為英雄傳奇小說的代表作。

 

(六)《西廂記》

王實甫此作為「元雜劇壓卷之作」。此作透過張生與鶯鶯兩個角色,描寫出年輕男女爭取愛情與婚姻自由的勇氣與毅力,以及對封建禮教的挑戰。明代人盛讚《西廂記》為「千古絕唱」、「天下奪魁」之作,金聖歎謂此作寫出天下男女的「至情」。

金聖嘆評選「六才子書」可謂慧眼獨具,其中包含了諸子散文、楚辭、史學鉅著、詩以及通俗文學類的小說與戲曲;「六才子書」的內容有超脫、有家國、有反思、有情懷、有社會、有愛情,道盡人生,實是中國文學的瑰寶。

 

更多文化行政參考書<<<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請說明何謂「唐傳奇」?何謂「明傳奇」?並介紹二者之代表作品。

 

在中國文學史上,「傳奇」一詞隨著文學的發展而涵義漸多。唐人所寫的小說稱為「傳奇」;至明代,「傳奇」則成了南曲劇作的專稱。現茲將二者概述如下。

(一)唐傳奇

1.「傳奇」之名最早見於唐代,本為裴鉶所撰的一本傳述奇聞故事的書名,其後所謂「唐傳奇」指的是文言短篇筆記小說,「傳奇」一詞遂由書名變為文體名。中國小說發展到了唐傳奇,始宣告成熟。

 

2.代表作品介紹

(1)志怪類:唐傳奇的志怪題材多表達逃避現實、人生如夢的消極思想,感慨人世變化快速,並否定利祿的追求。〈枕中記〉、〈南柯太守傳〉可為代表。

(2)戀愛類:多揭露於封建制度的禁錮下,戀愛與婚姻所面臨的問題。〈鶯鶯傳〉、〈霍小玉傳〉為代表,其中元稹〈鶯鶯傳〉更被譽為唐人傳奇之冠。

(3)豪俠類:中唐藩鎮割據、弱肉強食,處境困頓的百姓多寄望奇人異士解圍紓困,因而出現大量風格剛勁的豪俠小說,如〈虯髯客傳〉、〈聶隱娘〉等。

 

(二)明傳奇

1.在明代,「傳奇」一詞指的是立足於南戲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長篇戲曲。劇作家湯顯祖為明傳奇巨擘,作品充滿了浪漫精神。其代表劇作《紫釵記》、《南柯記》、《邯鄲記》、《還魂記》合稱為「臨川四夢」。

 

2.代表作品介紹

(1)《紫釵記》:取材於唐傳奇〈霍小玉傳〉,此劇作歌頌了霍小玉的鍾情堅貞,同時也批判了權貴的專橫邪惡。

(2)《南柯記》:取材於唐傳奇〈南柯太守傳〉,此劇借蟻穴世界的寓言,批判了晚明時期的官僚階層與政治黑暗。

(3)《邯鄲記》:取材於唐傳奇〈枕中記〉,此劇反映了一般封建士子熱中功名富貴的思想,並揭露了官場的險惡。

(4)《還魂記》:一名《牡丹亭》,為明傳奇最高藝術成就。此劇暴露了封建禮教對人的虛偽與束縛,充分體現了湯顯祖「以情抗理」的主張。

唐人小說可說是唐代文學的「一代之奇」;明傳奇則取代了北雜劇的地位風靡全國。無論是「唐傳奇」或是「明傳奇」,二者皆為文學史上高度藝術成就的極佳代表。

 

更多文化行政參考書<<<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移民政策與法規】

壹、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總說明

國內少子化與高齡化衝擊日趨明顯,我國工作年齡人口於一百零四年達到高峰之後開始下降,預估一百十一年我國總人口數開始呈現負成長,一百十六年工作年齡人口占比將低於百分之六十六點七,人口紅利時期結束。為因應人口結構變化、國內產業明顯短缺技術人力之困境,延攬及補充外國優質人才與人力,充沛國家發展所需人力資源,以強化產業升級,維持合理人口結構,提升國家競爭力,刻不容緩。

 

新經濟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將外國專業人才、中階技術人力、海外國人及投資移民列為適用對象,並放寬、新增適用對象之工作資格、居留、永久居留及依親等規範。另考量現行經濟移民規範散見於各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為提升行政效能與聚焦政策推動,相關規定均予綜整納入本法,以強化延攬力道。

 

為強化吸引外國專業人才,規劃鬆綁現行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行業及職類別,改以負面表列,以因應數位經濟世代,商業模式之快速翻轉;另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資格條件審查改採評點制,建立多元僱用條件,並鬆綁國家重點產業之雇主資本額及營業額限制,強化企業延攬所需國際優質人才。

 

為解決國內產業中階技術人力不足問題,爰參考國際作法,規劃聘僱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僑外生、基層外國人員,或直接引進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外國人。該等技術人力皆需符合一定薪資水準及工作條件資格認定,並訂定總量管制及產業別配額。其中,直接引進外國中階技術人力部分,將視前二類技術人力聘僱情形及我國產業發展需求,由行政院另行公告期程及範圍。

 

另考量旅居海外國人眾多,不乏傑出優秀專才,應積極延攬,本法規劃就僑居海外,並依國籍法規定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鬆綁現行入國許可及定居等規定。

鑒於投資移民屬經濟移民之範疇,亦是政府積極延攬對象,惟考量我國現行投資移民管道及條件與鄰近國家相較已相當多元及寬鬆,是以本法綜整現行相關投資居留、永久居留及定居等相關法規,明列以達到政策宣示目的。

 

同時,針對外國專業人才放寬永久居留及依親等條件,並訂定中階技術人力永久居留條件,以及依親親屬之居留及永居條件等,對於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人,規劃提供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新制及相關社會安全保障及生活協助等配套措施,以建立更友善之移民環境,爰擬具「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揭示本法之立法目的、法律適用關係、主管機關及名詞定義。(草案第一條至第四條)

二、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許可、工作資格、雇主條件、審查基準與聘僱許可及延期期間,以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就業金卡及租稅優惠。(草案第五條至第九條)

三、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停留、居留簽證申請、尋職簽證、停留及居留許可之變更、居留有效期間及延期,以及永久居留之規定。(草案第十條至第十四條)

四、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依親親屬之居留、永久居留及成年子女個人工作許可,以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直系尊親屬停留之規定。(草案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

五、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工作許可、聘僱種類、工作資格、審查基準與聘僱許可期間及延期、產業配額、總量管制、雇主轉換。(草案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

六、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停留、居留簽證申請、停留及居留許可之變更、居留有效期間及延期,以及永久居留之規定。(草案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

七、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依親親屬之居留及永久居留之規定。(草案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

八、海外國人在我國從事本法專業工作或中階技術工作之許可、入國許可、居留有效期間及延期,以及定居之規定。(草案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

九、海外國人在我國從事本法專業工作或中階技術工作,其依親親屬之居留、永久居留及定居之準用規定。(草案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

十、外國投資人或外國法人投資人之代表人、海外國人及其依親親屬之簽證、停留、居留、永久居留及定居之規定。(草案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

十一、本法適用對象之社會保障及生活協助相關措施。(草案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四條)

十二、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者,並持外國護照至我國從事專業工作、中階技術工作或投資移民,依本法有關外國人之規定辦理。(草案第四十五條)

 

貳、相關法規重點整理

一、歸化

(一)一般歸化及其條件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二)歸化之失籍程序

外國人申請歸化,應於許可歸化之日起,或依原屬國法令須滿一定年齡始得喪失原有國籍者自滿一定年齡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屆期未提出者,除經外交部查證因原屬國法律或行政程序限制屬實,致使不能於期限內提出喪失國籍證明者,得申請展延時限外,應撤銷其歸化許可。

未依前二項規定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前,應不予許可其定居。

 

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一、依第六條規定申請歸化。

二、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之高級專業人才,有助中華民國利益,並經內政部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及相關機關共同審核通過。

三、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前項第二款所定高級專業人才之認定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二、護照之換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二、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四、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五、護照製作有瑕疵。

六、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所餘效期不足一年。

二、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三、持照人認有必要,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三、外交簽證與禮遇簽證

 

(一)外交簽證之適用對象

外交簽證適用於持外交護照或元首通行狀之下列人士:

1.外國元首、副元首、總理、副總理、外交部長及其眷屬。

2.外國政府派駐我國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

3.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短期外交任務之官員及其眷屬。

4.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國籍行政首長、副首長等高級職員因公來我國者及其眷屬。

5.外國政府所派之外交信差。

 

(二)禮遇簽證之適用對象

禮遇簽證適用於下列人士:

1.外國卸任元首、副元首、總理、副總理、外交部長及其眷屬。

2.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公務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

3.前條第四款所定高級職員以外之其他外國籍職員因公來我國者及其眷屬。

4.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國籍職員應我國政府邀請來訪者及其眷屬。

5.應我國政府邀請或對我國有貢獻之外國人士及其眷屬。

 

四、暫予收容

(一)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1.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

2.有事實足認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國之虞。

3.受外國政府通緝。

(二)入出國及移民署經依前項規定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後,認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而以不暫予收容為宜,得命其覓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或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或授權機構之人員具保或指定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並遵守下列事項之一部或全部等收容替代處分,以保全強制驅逐出國之執行:

1.定期至入出國及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

2.限制居住於指定處所。

3.定期於指定處所接受訪視。

4.提供可隨時聯繫之聯絡方式、電話,於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聯繫時,應立即回覆。

依前項規定得不暫予收容之外國人,如違反收容替代處分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沒入其依前項規定繳納之保證金。

 

五、大陸地區人民特殊原因定居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一)臺灣地區人民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者。

(二)其臺灣地區之配偶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者。

(三)民國34年後,因兵役關係滯留大陸地區之臺籍軍人及其配偶。

(四)民國38年政府遷臺後,因作戰或執行特種任務被俘之前國軍官兵及其配偶。

(五)民國38年政府遷臺前,以公費派赴大陸地區求學人員及其配偶。

(六)民國76年11月1日前,因船舶故障、海難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滯留大陸地區,且在臺灣地區原有戶籍之漁民或船員。

 

六、港澳居民居留

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一)其直系血親或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但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應存續二年以上。

(二)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三)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

(四)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

(五)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或在臺灣地區以創新創業事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

(六)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七)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或其畢業回香港或澳門服務滿二年。

(八)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工作,或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或外國人才專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許可工作。

(九)其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

(十)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出具證明,並核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十一)有本條例第十八條之情形,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十二)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五年以上,且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並對國家社會或慈善事業具有特殊貢獻,經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十三)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

(十四)其配偶為經核准居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經核准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或經核准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但該配偶係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者,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者,不得申請。

(十五)來臺傳教弘法或研修宗教教義,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

(十六)經行政院許可香港或澳門政府在臺灣地區設立機構之派駐人員及其眷屬。

 

更多公職考試參考書<<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全球治理

(一)全球治理的意涵:

全球治理係指在全球化的趨勢下,各國政府為因應此一趨勢應作出的回應與努力。依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的定義,所謂全球治理指管理涉及全球性事務的個人與制度,是公共和諸多私人的集合,這是一個持續過程,而在過程中會納入衝突或各種不同的利益以及採納合作的行為。

(二)全球治理的結構(後主權治理):次國家全球治理、超國家全球治理、市場化的全球治理、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全球治理。

(三)政府因應之道:

1.政府對事件尤其牽涉國際有關重大問題之解決,應考慮地方-國家-區域-多邊關係-全球性等一系列之多層次考慮,而非以單一國家或層次來面對及解決問題。

2.盡量採取所謂「次國家全球治理模式」來解決問題,如污染控制、罪犯防治等。

3.採取「超國家全球治理」來解決國際相關重大難題,如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世貿組織之成立等,或在危機衝突爆發後採取此種模式,如:聯合國、非洲團結組織(OVA)、歐洲安全暨合作組織(OSCE)等。

4.盡量利用非政府組織之全球治理模式,如:愛滋病防治、新時代婦女發展運動等均屬之。

 

我國中央行政機關(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一)組織型態

1.機關:就法定事務,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而依組織法律或命令設立,行使公權力之組織。

2.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二)行政機關名稱

下列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其餘機關之組織以命令定之:

1.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及三級機關。

2.獨立機關。

3.前項以命令設立之機關,其設立、調整及裁撤,於命令發布時,應即送立法院。名稱如下:

(1)院:一級機關用之。

(2)部:二級機關用之。

(3)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

(4)署、局:三級機關用之。

(5)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

 

(三)機關之內部單位

內部單位層級分為一級、二級,得定名如下:

1.一級內部單位:

(1)處:一級機關、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及二級機關委員會之業務單位用之。

(2)司: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用之。

(3)組:三級機關業務單位用之。

(4)科:四級機關業務單位用之。

(5)處、室:各級機關輔助單位用之。

2.二級內部單位:科。

 

(四)獨立機關

獨立機關合議制之成員,均應明定其任職期限、任命程序、停職、免職之規定及程序。但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例如NCC、中選會、公平會),其合議制成員中屬專任者,應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其他獨立機關合議制成員由一級機關首長任命之。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為任務型獨立機關,預計2020年底完成任務即結束,若任務未完一次得延長一年。

 

更多公共管理參考書<<<

找更多新書<<<

金榜函授在家補習課程

函授諮詢專專員

 

 

歡迎追蹤我們,看更多考試內容

【專屬限定】預約函授 享優惠 送題庫書 
買函授有問題LINE我
追蟲蟲哥 IG
YT訂閱 看考試影片
最新考情新聞
我們的推特

 

【北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北志光

桃園志光

中壢志光

台北保成

 

【中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中志光

台中學儒

 

【嘉南志區 LINE 諮詢】

嘉義志光

台南志光

台南學儒

 

【高屏地區 LINE 諮詢】

高雄志光

高雄學儒

屏東學儒

 

【視訊/函授/出版 LINE 諮詢】

志光數位學院

超級函授

金榜函授

志光出版社

保成行動書城

公職王網路書局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電子化政府(E-Government)

(一)服務範圍:政府對政府(G2G)、政府對企業(G2B)、政府對民眾(G2C)、政府對公務員(G2E)、政府對非營利組織(G2A)。

(二)電子化政府的功能:電子化政府可以增進效率、電子化政府可以促進服務、電子化政府有助於達成政策效果、電子化政府可以對改革有極大貢獻、電子化政府有助於建立公民對政府的信任。

(三)電子化政府的困境:隱私與安全、數位落差:指社會上不同性別、種族、經濟、居住環境、階級背景的人,接近使用數位產品(如電腦或網路)的機會與能力上的差異。過度浪費與未具效益的問題、高層管理者欠缺資訊科技的基本知識與發展策略、腳步不一的電子化過程、資訊分享的問題。

(四)電子化政府的展望:

1.改善數位落差與安全問題。

2.提供公共服務與建立評估機制。

3.設立資訊官和建立資訊管理。

4.重視數位公民與建立單一入口網站。

5.進行流程再造與重視跨域治理。

 

電子治理與電子民主

(一)電子治理:政府部門應用ICTs以達成1.改善資訊和服務的傳遞、2.鼓勵公民參與決策制定過程、3.使政府更具課責性、透明度和有效率。

(二)電子民主:係指透過線上討論、線上投票等資訊通信技術的應用,讓民眾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提升決策過程的透明度,達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1.電子民主的功能:即時的結果、遞增的服務、單位成本的降低、減少紙本資料、對環境有利、促進組織創新、擴大政策參與、藉由資訊公開提升民眾對公共事務的了解與對政府機關的信任。

2.電子民主的限制:消費者的選擇問題、政府機構是否願意運用個人資料的信心問題、服務提供效率的問題、資訊開放程度問題、資訊基礎建設的執行問題、電子欺騙行為的預防問題。

(三)電子民主的階段與公民參與的階梯

1.電子化政府資訊公開:資訊告知、治療、操縱

2.電子化政策諮詢:合夥、安撫、諮詢

3.電子化決策參與:公民控制、授權

 

更多公共管理參考書<<<

找更多新書<<<

金榜函授在家補習課程

函授諮詢專專員

 

 

歡迎追蹤我們,看更多考試內容

【專屬限定】預約函授 享優惠 送題庫書 
買函授有問題LINE我
追蟲蟲哥 IG
YT訂閱 看考試影片
最新考情新聞
我們的推特

 

【北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北志光

桃園志光

中壢志光

台北保成

 

【中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中志光

台中學儒

 

【嘉南志區 LINE 諮詢】

嘉義志光

台南志光

台南學儒

 

【高屏地區 LINE 諮詢】

高雄志光

高雄學儒

屏東學儒

 

【視訊/函授/出版 LINE 諮詢】

志光數位學院

超級函授

金榜函授

志光出版社

保成行動書城

公職王網路書局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知識管理

()知識類型模式:

1.內隱(默會)知識:係指無法清楚地用語言文字來表達的知識。

2.外顯知識:可以用文字與數字來表達。

()知識創造模式,由NonakaKonno兩位學者提出「社會化」:內隱轉內隱;「外在化」:內隱轉外顯;「結合化(合併化)」:外顯轉外顯;「內部化」:外顯轉內隱。

()知識地圖:存取知識的知識庫、具備多元專業技能的知識專家、員工樂於分享的知識社群。

()知識管理的核心:KM=(P+I)s也就是知識管理=(+資訊)分享,S值愈大知識管理的成效就愈大。

 

標竿學習

()意涵:確認、分享和利用最佳實務改進業務的流程,經由分析其他一流的作法,將其最好的實務應用到自己的組織,以強化組織的業務。

()標竿學習的核心價值:全面品質觀、流程觀、學習觀。

()標竿學習的功能:協助組織設立目標、改變組織文化、滿足顧客需求、提高生產力與績效、促進組織間的學習、促使組織持續改進、維持競爭力、改進工作流程。

()標竿學習的類型:

1.依「比較對象」區分:內部標竿、競爭標竿、功能標竿、通用標竿。

2.依「比較標的」區分:績效標竿、流程標竿、策略標竿。

()標竿學習的流程:決定向標竿學習什麼、組成標竿學習團隊、選定標竿學習夥伴、蒐集及分析資訊、採取改革行動。

 

 

 

更多公共管理參考書<<<

找更多新書<<<

金榜函授在家補習課程

函授諮詢專專員

 

 

歡迎追蹤我們,看更多考試內容

【專屬限定】預約函授 享優惠 送題庫書 
買函授有問題LINE我
追蟲蟲哥 IG
YT訂閱 看考試影片
最新考情新聞
我們的推特

 

【北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北志光

桃園志光

中壢志光

台北保成

 

【中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中志光

台中學儒

 

【嘉南志區 LINE 諮詢】

嘉義志光

台南志光

台南學儒

 

【高屏地區 LINE 諮詢】

高雄志光

高雄學儒

屏東學儒

 

【視訊/函授/出版 LINE 諮詢】

志光數位學院

超級函授

金榜函授

志光出版社

保成行動書城

公職王網路書局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目標管理

()杜拉克(Drucker)1945年《管理實務》一書中最早提及。

()目標管理的要素:目標設定、決策過程的參與、回饋。

()目標管理的實施方法:PDCA(計畫階段(PlanP)、執行階段(Do, D)、檢查階段(Check, C)、檢討與改進階段(Action, A)

()目標管理在公部門應用的困難:較適用於封閉體系而非開放體系、需投入大量時間成本、上下層級互不信任、政府本質與企業不同、績效評鑑較困難。

()公部門實施目標管理的建議作法:高層主管的支持與投入、建立支持性的組織氣候、兼顧量化與質化的目標、整合短期目標與長期計畫、融入共同願景、採用多元的管理方法。

undefined

策略管理

()策略管理係指組織運用適當的分析方法,確定組織目標和任務,形成發展策略,並執行其策略和進行結果評估,以達成組織目標的過程。SWOT分析:內部à優勢(strength)和劣勢(weakness);外部à機會(opportunity)和威脅(threat)

()策略管理的特性:策略管理是未來導向的、策略管理是獨特的思考與行為方式、策略管理是持續性與循環性的流程、策略管理是設定架構,指引其他管理活動的重要功能、策略管理並非容易實現,但是有其必要性。

()策略管理過程:界定組織目標、進行SWOT分析、形成策略、執行策略、成效評估。

()策略管理的問題:

1.形式上的策略規劃過程

2.公部門以嚴格的方式強迫各機關推行策略管理,但一套計劃長年不變,當然會隨著環境的變遷而宣告失敗。

3.公部門的短線立即有效的思維難收策略所追求的長期規劃之效。

4.策略管理乃是將策略性思維植入在各執行階段中,並且無法僅用一次的規劃作業即可完成,然而政府習於不加變化的規劃方案,最終流於不被利用的文書文件而已。

 

更多公共管理參考書<<<

找更多新書<<<

金榜函授在家補習課程

函授諮詢專專員

 

 

歡迎追蹤我們,看更多考試內容

【專屬限定】預約函授 享優惠 送題庫書 
買函授有問題LINE我
追蟲蟲哥 IG
YT訂閱 看考試影片
最新考情新聞
我們的推特

 

【北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北志光

桃園志光

中壢志光

台北保成

 

【中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中志光

台中學儒

 

【嘉南志區 LINE 諮詢】

嘉義志光

台南志光

台南學儒

 

【高屏地區 LINE 諮詢】

高雄志光

高雄學儒

屏東學儒

 

【視訊/函授/出版 LINE 諮詢】

志光數位學院

超級函授

金榜函授

志光出版社

保成行動書城

公職王網路書局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undefined

()意義:

1.全面(Total):意指每一作業部門均應努力追求產品品質。

2.品質(Quality):係指迎合甚至超越顧客之期待。

3.管理(Management) :意指發展和持續組織之能力去穩定地改善品質。

 

()行政機關推動TQM的原則:

1.顧客是品質最後的決定者

2.妥善的策略規劃

3.強調事先「預防」而非事後「檢視」

4.重視團體而非個人

5.機關內由上而下的承諾

6.持續性的努力

7.機關首長的支持與領導

 

()全面品質管理的團隊型態

1.品管圈:這是最低層的組織,屬於永久性(常設)工作團隊,通常都是從事例行性業務,對於基層人員來說可以採取自願方式組成品管圈。品管圈的任務都是針對工作缺點從事「回應式改進」工作。

2.品質改進團隊:這是中層組織,屬於臨時性任務編組,通常都是機關內的中層主管所組成的團隊,主要是為了解決品管圈之間的問題,多數工作多屬「回應式改進」工作。

3.跨功能團隊:這是最高層的組織,屬於臨時性任務編組,主要是由首長任命組成的跨功能團隊,多數從事「前瞻性改進」工作。

 

()全面品質管理的優點:提升員工工作士氣、TQM帶來更高的工作品質與較低的生產成本、提高顧客滿意度、TQM為公部門帶來生存發展的轉機、提升員工的素質、增加員工參與決策的機會。

 

()全面品質管理的缺點:

1.策略的錯誤,使得TQM讓組織更有效率地推動一個錯誤的決策而已。

2.TQM無法有效地整合相互衝突的顧客需求

3.TQM一時難以被傳統的公共管理者所接受與執行。

4.TQM的成功有賴於組織文化的改變,然而公部門的官僚組織文化難以於短時間內得以改變。

 

更多公共管理參考書<<<

找更多新書<<<

金榜函授在家補習課程

函授諮詢專專員

 

 

歡迎追蹤我們,看更多考試內容

【專屬限定】預約函授 享優惠 送題庫書 
買函授有問題LINE我
追蟲蟲哥 IG
YT訂閱 看考試影片
最新考情新聞
我們的推特

 

【北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北志光

桃園志光

中壢志光

台北保成

 

【中部地區 LINE 諮詢】

台中志光

台中學儒

 

【嘉南志區 LINE 諮詢】

嘉義志光

台南志光

台南學儒

 

【高屏地區 LINE 諮詢】

高雄志光

高雄學儒

屏東學儒

 

【視訊/函授/出版 LINE 諮詢】

志光數位學院

超級函授

金榜函授

志光出版社

保成行動書城

公職王網路書局

志光國考FUN輕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