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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胡適與聞一多為例,說明二人在「新詩」發展過程中的具體貢獻。

 

在民國初年的新文學運動中,最早出現的作品形式就是「詩」。1918年《新青年》上胡適、劉半農等人,發表了第一批新詩,其意境、題材雖頗有新意,但仍不免帶有古典詩的痕跡,不過,這些詩作卻是新文學革命的前鋒。在民初新詩的發展過程中,胡適提倡的「自由詩」與聞一多主張的「格律詩」,各有其極重要的地位,現將二位詩人在「新詩」發展過程中的具體貢獻說明如下。

 

胡適為中國文學史上白話新詩最早的開拓者。1919年胡適發表了〈談新詩〉一文,提倡詩體解放的「自由詩」,他鑑於許多詩人還不能完全擺脫舊詩詞的影響,提出在形式上一切自由、不受束縛,要打破五言、七言的限制,並主張音節自然,無須講究平仄與押韻;在內容上,主張意境、題材要新,注重描寫生活,表達哲理,且要以樂觀的精神入詩。1920年胡適出版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第一部白話新詩集《嘗試集》,引起了當時參加新文學運動的作家、學者勇於進行新詩的創作。

 

新月派詩人聞一多的詩歌藝術主張,相較於胡適提倡的自由詩有明顯的不同。聞一多努力探求詩的藝術表現形式,進而提出「格律詩」的理論。聞一多指出「詩不能廢除格律」就如同棋不能廢除規矩一般,故在新詩的藝術表現上致力追求「三美」原則。所謂「三美」指的是「音樂美」,即是要求詩的音節;「繪畫美」, 即是要求詩的辭藻;「建築美」,即是要求詩的章句。在當時,講求音韻、節奏、格律,注重章句整齊、詞藻華美的「格律詩」一出,隨即風靡全國。

 

在民初白話新詩的發展上,胡適放下了第一塊鋪路石,拓展了人們創作新詩的視野,其於文學史發展的價值遠遠超過詩作的意義;聞一多的格律詩理論,試圖為新詩開闢一條藝術發展的新途徑,使民國初年的新詩發展進入了另一個階段;二人在新詩此一文類的發展上皆為舉足輕重的人物,影響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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